603429集友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3429最新公司消息
≈≈集友股份603429≈≈(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3600.00万元左右,增长幅度为89.47%左右 (公
告日期:2022-01-13)
3)定于2022年3 月9 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3日(603429)集友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802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4-29;除权除息日:2021-04-30;红利发放日:2021-04-30;
●21-09-30 净利润:9179.28万 同比增:168.35% 营业收入:4.62亿 同比增: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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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500│ 0.1400│ 0.0800│ 0.1900│ 0.0900
每股净资产 │ 3.3296│ 3.2202│ 3.2597│ 3.1714│ 3.06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2696│ 1.2640│ 1.2584│ 1.2528│ 1.24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312│ 1.1275│ 1.1725│ 1.0898│ 1.02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4400│ 4.2800│ 2.5700│ 6.0300│ 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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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414│ 0.1376│ 0.0827│ 0.1888│ 0.0900
每股净资产 │ 3.3296│ 3.2202│ 3.2597│ 3.1714│ 3.06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2696│ 1.2640│ 1.2584│ 1.2528│ 1.24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312│ 1.1275│ 1.1725│ 1.0898│ 1.022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2503│ 4.2743│ 2.5381│ 5.9523│ 2.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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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集友股份 代码:603429 │总股本(万):38023.9 │法人:徐善水
上市日期:2017-01-24 发行价:15 │A 股 (万):37463.25 │总经理:郭曙光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560.65│行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电话:0556-4561111 董秘:刘力争 │主营范围:烟用接装纸、烟用封签纸及电化铝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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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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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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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500│ 0.14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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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900│ 0.0900│ 0.07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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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600│ 0.2900│ 0.22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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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700│ 0.3051│ 0.2191│ 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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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7446│ 0.5344│ 0.5861│ 0.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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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9 日
至 2022 年 3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应选董事(4)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徐善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6.02 选举郭曙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6.03 选举曹萼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6.04 选举刘力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应选独立董事(2)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刘文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7.02 选举赵旭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8.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应选监事(1)人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赵吉辉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429 集友股份 2022/3/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5:
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联系人:刘力争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三)联系办法:
联系人:刘力争、胡正球 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
电 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徐善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郭曙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曹萼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刘力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刘文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7.02 选举赵旭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8.01 选举赵吉辉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近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徐善水先生、郭曙光先生、曹萼女士、刘力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近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文华先生、赵旭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定于2022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赵吉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善水先生、郭曙光先生、曹萼女士、刘力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文华先生、赵旭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文华先生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文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徐善水先生、郭曙光先生、曹萼女士、刘力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文华先生、赵旭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一) 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赵吉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需进行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曲艳超女士、党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经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及其本人意见,同意曲艳超女士、党令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曲艳超女士、党令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曲艳超女士、党令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善水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安徽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安庆市工商联副主席。曾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000930.SZ)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富博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郭曙光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石化燕山石化化工二厂财务处财务人员,中石化长城润滑油公司经营部经理,北京黎马敦太平洋包装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澳科控股副总裁,澳科控股首席运行官及旗下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北京集友执行董事、经理,集友时代执行董事、集友广誉董事,北京天鹏祥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曹萼女士:女,197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在安徽轮胎厂、蚌埠市汉福进出口公司,曾任合肥吉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安徽集友执行董事,太湖集祥董事长,上海集友广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力争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职员,安徽中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安徽集友监事、陕西大风监事、集友广誉监事、北京集友监事、太湖集祥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文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旭强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省义乌市上市办、浙江证监局、证监会机构部(期间挂职泉州市金
融局副局长)、打非局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九日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吉辉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
任云南侨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东莞虎门彩印印刷部经理,桂林澳群彩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力群印务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大洋洲印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温州立可达印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厂长;现任公司副总裁,陕西大风董事,集友时代总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曲艳超女士:女,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安徽集友品控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太湖集友广誉品控经理。
党令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
任温州立可达包装有限公司打孔车间主任、安徽集友分切打孔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安徽集友生产部经理。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 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2〕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诉讼。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权性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股票、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八)对发行股票、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
司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司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划;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项。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的担保;
过 5,000 万元;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其他担保情形。
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时,除应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
其他担保情形。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时,除应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 二以上通过。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二以上通过。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
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即不足 6 人)时; 分之二(即不足 4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2022-02-23](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曲艳超女士、党令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 1 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曲艳超女士:女,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安徽集友品控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太湖集友广誉品控经理。
党令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任温州立可达包装有限公司打孔车间主任、安徽集友分切打孔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安徽集友生产部经理。
[2022-02-16](603429)集友股份:集友股份关于部分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副总裁杨江
涛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部分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江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共 4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99 万元,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裁杨江涛先生。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815,900 股(其中:
含 275,380 股限售股,股权激励尚未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 0.2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增持金额:杨江涛先生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
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江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
份共 4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99 万元,超
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2](603429)集友股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065,518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2月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80,000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
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0年2月5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0年2月5日—2021年2月4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2月5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19年度净利润为201,689,573.88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
到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
2019年度净利润指标2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020年度净利润指标4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度净利润指标6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19年度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 为E,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
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公司将对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分数(S) 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不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A、B S≥80 100% 销。
C 70≤S<80 80% 剩余2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D 60≤S<70 50% 结果均为A和B,其个人本次计划
E S<60 0% 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
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271,599,25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因此,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480,000 股变更为 7,672,000 股。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65,51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
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1 郭曙光 董事、总裁 2,360,820 708,246 1,652,574
2 杨江涛 副总裁 393,400 118,020 275,380
3 刘力争 董事、董秘 236,040 70,812 165,228
4 赵吉辉 副总裁 236,040 70,812 165,228
5 杨继红 副总裁 236,040 70,812 165,228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022-01-20](603429)集友股份:集有股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2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65,518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2月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80,000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
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0年2月5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0年2月5日—2021年2月4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2月5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9年度净利润为201,689,573.88
2019年度净利润指标2亿元;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到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
2020年度净利润指标4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021年度净利润指标6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19年度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为E,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
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公司将对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分数(S) 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不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A、B S≥80 100% 销。
C 70≤S<80 80% 剩余2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D 60≤S<70 50% 结果均为A和B,其个人本次计划
E S<60 0% 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
的说明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271,599,25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因此,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80,000 股变更为 7,672,000 股。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5,51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
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1 郭曙光 董事、总裁 2,360,820 708,246 1,652,574
2 杨江涛 副总裁 393,400 118,020 275,380
3 刘力争 董事、董秘 236,040 70,812 165,228
4 赵吉辉 副总裁 236,040 70,812 165,228
5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10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84 成交量:748.39万股 成交金额:18496.9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路证券营业|2609.07 |-- |
|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桐乡和平路证券营业|1013.52 |-- |
|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清桥路证券营业|949.65 |-- |
|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绍兴路证券|621.89 |-- |
|营业部 | | |
|沪股通专用 |375.62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1445.61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中路|-- |1407.33 |
|证券营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民大道证券营|-- |1192.05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中路证券|-- |610.43 |
|营业部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榴乡路证券营业|-- |479.37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6-21|23.00 |149.00 |3427.00 |华龙证券股份有|天风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上海中山|限公司深圳深南|
| | | | |北二路证券营业|大道国际创新中|
| | | | |部 |心证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