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15明阳智能最新消息公告-601615最新公司消息
≈≈明阳智能601615≈≈(更新:21.09.09)────────────────────────────────────
最新提示:1)定于2021年9 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
2)09月09日(601615)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9509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574元 ;股权登记日
:2021-06-01;除权除息日:2021-06-02;红利发放日:2021-06-02;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792.90万股; 发行价格:13.52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5月18日股东大会通
过 发行对象: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19年04月2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6-30 净利润:104142.77万 同比增:96.26% 营业收入:111.45亿 同比增: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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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5500│ 0.1400│ 0.9500│ 0.6800│ 0.3900
每股净资产 │ 8.3905│ 8.1092│ 7.7521│ 5.3927│ 5.173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5081│ 5.4995│ 5.2127│ 2.6499│ 2.601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031│ 1.5299│ 1.4550│ 1.7448│ 1.484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6100│ 1.7000│ 15.7100│ 12.5400│ 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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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5338│ 0.1312│ 0.7044│ 0.4781│ 0.2720
每股净资产 │ 8.3909│ 8.1096│ 7.5671│ 4.0809│ 3.86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5084│ 5.4998│ 5.0111│ 1.9074│ 1.840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032│ 1.5299│ 1.3988│ 1.2560│ 1.049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3621│ 1.6175│ 9.3080│ 11.7165│ 7.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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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明阳智能 代码:601615 │总股本(万):195082.87 │法人:张传卫
上市日期:2019-01-23 发行价:4.75│A 股 (万):147841.84 │总经理:张传卫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47241.04│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760-28138687;0760-28138632 董秘:刘建军│主营范围: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
│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主要包括:1)大
│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智能化运维;2)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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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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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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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 0.55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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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9500│ 0.6800│ 0.39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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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300│ 0.3800│ 0.25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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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900│ 0.2300│ 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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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200│ 0.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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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601615)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
下简称“Joint Hero”)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并非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
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Joint Hero 持有公司股份
26,70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下同)的 1.37%,股份来
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int Hero 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85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减持计划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
Joint Hero《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Joint Hero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0,852,300 股,根据 Joint Hero 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Joint Hero 5%以下股东 26,704,600 1.37% IPO 前取得:26,704,600 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Joint Hero 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数 减持价格 当前
股东 减持 减持期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量 区间(元/ 持股
名称 比例 间 式 额(元) 数量(股)
(股 ) 股) 比例
Joint 10,852 0.56% 2021/9 集中竞 23.13-23 253,445, 15,852,30 0.81%
Hero ,300 /7~ 价交易 .90 990.10 0
2021/9
/8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
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Joint Hero 并非公司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 Joint Hero 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Joint Hero 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Joint Hero 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9](601615)明阳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
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获悉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导致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金发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除敏感期)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304,825 股,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 0.016%。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
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2021 年 9 月 8 日,王金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减持,因操作失误,在减持卖出过程中将 10,000 股卖出误操作成买入,错
误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 23.10 元,成交金额 231,000 元,由此构
成短线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元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不含交易费用)
2021/9/8 竞价交易 卖出 20,000 23.60 472,000
2021/9/8 竞价交易 卖出 20,000 23.70 474,000
2021/9/8 竞价交易 卖出 20,000 23.50 470,000
2021/9/8 竞价交易 误买入 10,000 23.10 231,000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二、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经与王金发先生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王金发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王金发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王金发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卖出公司股票 60,000 股,成交均价 23.60 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 23.10 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 23.60 元/股作
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收益为 5,000 元,王金发先生将全数上交公司。
3、虽然此次交易行为系王金发先生误操作所致,但王金发先生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8](601615)明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 8.65%(以前次权益变动当时总股本,即 1,895,199,499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变为 7.2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收到信
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1,837,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1.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4,902,4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16,935,000 股。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2021/2/19-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4,902,400 0.25%
2021/9/7
明细
2021/3/2-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16,935,000 0.87%
2021/9/7
合 计 - - 21,837,400 1.12%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如适用)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为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
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9,015,401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4),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从 9.76%减少至 8.65%。
3.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4.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上述“减持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姓 股份性质 占原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名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3,982,691 8.65% 142,145,291 7.29%
靖安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982,691 8.65% 142,145,291 7.29%
大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895,199,499 股)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1 年 8 月 17 日依据靖安洪大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分别发布靖安洪大的三次减持计划及更正公告;其中 2020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尚余 14,605,887股未完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尚余 22,081,574 股未完成。
4、本次减持主体靖安洪大为公司 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2021-08-23](601615)明阳智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413),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
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
通知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0](601615)明阳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 √
项目转让的议案
2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中
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联蕴投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15 明阳智能 2021/9/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1)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5)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 2021 年 9 月 8 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前二天)的工作时间,办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
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2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2021-08-20](601615)明阳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
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2)。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议
案》
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结项、转让并将节余
募集金额全部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950,928,712 元变更为 1,950,828,712 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 1,950,928,712 股变更为 1,950,828,712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601615)明阳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综上,董事会同
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议
案》
经审议,(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将出售全资子公司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3,194.00 万元。本次交易涉及已建成投运的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2)鉴于本次定增募投项目已建成投运,转让上述募投项目将同时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做结项处理;该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受让方承接,因此将该项目节余募集金额全部用于尚未支付完结的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传卫、王金发、张瑞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950,928,712元变更为1,950,828,71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950,928,712 股变更为 1,950,828,712 股。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中第 11 条“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等相关条款可知: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近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中第 11 条“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等相关条款可知: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601615)明阳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8.39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1%
营业总收入: 111.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41亿元
[2021-08-17](601615)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明阳智能”)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靖安洪大招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Joint Hero International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Joint Hero”)。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靖安洪大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合计不超过 58,524,861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Joint Hero 拟在本
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
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1,704,600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1%)。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19,508,287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39,016,574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
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靖安洪大 157,835,791 8.09% IPO 前取得:157,835,791 股
大股东
Joint Hero 5%以下股东 26,704,600 1.37% IPO 前取得:26,704,600 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靖安洪大为公司 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
Joint Hero 为公司 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2021/4/30~
266,900 0.01% 17.70-17.76 2021 年 3 月 30 日
2021/4/30
2020/11/2~
靖安洪大 53,217,340 2.73% 15.52-23.10 2020 年 9 月 7 日
2021/3/3
2020/6/19~
19,007,223 1.35% 12.56-13.84 2020 年 2 月 4 日
2020/8/21
2020/12/14~
Joint Hero 18,746,595 1% 17.10-18.81 2020年11月23日
2020/12/18
注: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结果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0)、《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股) 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508,287 股 2021/9/7~
靖安洪大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经营发展需要
58,524,861 股 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9,016,574 股 2021/12/3
Joint Hero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508,287 股 2021/9/7~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经营发展需要
21,704,600 股 1.11% 2021/12/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704,600 股
注: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靖安洪大和 Joint Hero 对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靖安洪大和 Joint Hero就未来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3、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3 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靖安洪大、Joint Hero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靖安洪大和 Joint Hero 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次减持股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601615)明阳智能: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及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可以上市交易的
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金发先生、梁才发先生、程家晚先生、鱼江涛
先生、杨璞先生、张忠海先生、王冬冬先生、易菱娜女士、刘建军先生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262,950 股,约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的 0.06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
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本次拟减持原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
程中的融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
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金发 董事、监事、 1,219,3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1,219,3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梁才发 639,0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639,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程家晚 619,2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619,2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鱼江涛 620,0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62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杨璞 217,100 0.01% 其他方式取得:217,1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张忠海 518,0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518,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王冬冬 415,000 0.02% 其他方式取得:415,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易菱娜 219,300 0.01% 其他方式取得:219,3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刘建军 619,1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619,1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为减持主体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含限售股);
“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以其
他方式取得,包括从二级市场购买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
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董事、高管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股) 比例 期间 区间
王金发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304,825 股 0.016%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304,825 股
梁才发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59,750 股 0.008%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59,750 股
程家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50,000 股 0.008%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50,000 股
鱼江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55,000 股 0.008%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55,000 股
杨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54,275 股 0.003%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54,275 股
张忠海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29,500 股 0.007%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29,500 股
王冬冬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00,000 股 0.005%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00,000 股
易菱娜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54,825 股 0.003%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54,825 股
刘建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9/7~ 按市场价格 二级市场购买、 因支付股权激励认购过程中的融
154,775 股 0.008% 2022/3/4 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资还款及解禁支付税款的需要
154,775 股
注: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敏感期等限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敏感
期等限制期间停止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王金发先生、程家晚先生、杨璞先生、张忠海先生、刘建军先生就股份锁定及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4月29日
调研公司:广发证券,西部证券,西部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兴业证券,方正证券,华创证券,华创证券,东海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安信证券,大成基金,华夏基金,华夏基金,长城基金,天弘基金,建信基金,正享投资,中加基金,中银国际,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川财证券,复星保德信,淡水泉投资,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资管,申万宏源,申万宏源,泰康资产,广州证券,泓德基金,泓德基金,观富资产,交银康联,广证恒生,合众资管,中泰证券,和聚投资,摩根士丹利,爱华投资,源乘投资,晨燕资产,中开金控,兆天投资,万联证券,万联证券,东方阿尔法,碧云资本,聚鸣投资,华宝基金,千寻资本,袁之历资管,骥达投资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刘建军,董事长:张传卫,副董事长:沈忠民,首席财务官:吴国贤,投关高级经理:黄静文
调研内容:一、董事长发言环节(详见附录材料,明阳智能年度工作回顾及发展战略)
董事长张传卫先生首先代表公司做经营期内工作说明,总结了公司过去一年“七大战役”的成果,介绍了风电行业的发展情况,重点强调了风机单机功率大型化的趋势,分析了国内风电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及未来计划的影响。此外,结合具体的风机型号和项目强调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董事长阐述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全球风电行业现状对公司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二、公司业绩回顾(详见附录材料)
副董事长沈忠民先生、首席财务官吴国贤先生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进行了说明。
三、投资者问答
一、问:请公司介绍一下最新的海上风电相关政策,及其对电机、电价的影响?公司风机供应链是否存在发展瓶颈?
答:目前国家海上风电相关政策较为稳定。2018年,中国进入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阶段,海上风电装机总规模体量偏小。预计未来两三年内,海上风电将进入大规模建设期和安装期。目前广东省规划到2020年底要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以上,福建、江苏、山东和浙江规划总规模在3,000万千瓦以上。各省市新增风电装机规划有明显的竞争性开发、竞价开发的趋势。结合目前广东省、江苏省已经出台的竞价政策来看,海上风电竞争性开发的情况对电价降低幅度不大,具体来看是每度电3分钱到5分。此外,由于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时间长,价格传导有一定的滞后性,对海上风电风机的价格影响不大。供应链问题主要存在于陆上风电开发。由于风机订单交付周期较长,今年主要交付项目不会受供应链影响。明阳智能具有领先同业的研发经验,这也构成了明阳智能的核心竞争力。以MYSE5.5-7兆瓦为例,多个风机型号同属于一个产品平台,核心部件均有多家供应商,且对供应具有充分议价能力,为供应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问:公司毛利率的变化趋势如何?预计核心部件及风机机组的价格会有怎样的变动趋势?
答:公司在2018年有两个季度风机的价格相对招标价格有所下调,导致一季度毛利率有2-3个百分点的下降。针对此类情况,公司采取了一些措施,通过协调在手订单执行时间,从技术上和财务角度控制成本;同时,公司大功率风机具有轻量化、部件少的优势,如明阳5.5MW机型的重量与同业3MW机型的重量相近,因此成本仍存在优化空间。3MW与5.5MW风机在2019至2020年将会大批量出货,整体销售量会快速增长,因此预计毛利率会有一定上升。此外,海上风机的大规模交付将推动公司综合毛利率平稳上涨。价格方面,风机装机整体价格在2018年已经趋于平稳,2019年一季度平均招标价格已经恢复到3,300-3,600元/千瓦的水平。
三、问:当前兴化湾项目运营情况、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的进展如何?
答:从三峡新能源月度数据来看,明阳智能的风机在三峡福清兴化湾一直保持全风场可利用率、发电量最高的记录;根据一年内风机运行数据进行评估,明阳智能的风机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中,明阳智能已经敲定技术路线、开发模式和投放模式,预计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进行一系列样机的海上实验,到2020年我们将试运行8MW到12MW系列机型,目前重点在于其抗台风特性。
四、问:公司对未来海上风电风机价格有什么看法?预计2019和2020年原材料价格会有怎样的变化?
答:基于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公司认为未来海上风电风机价格将继续维持稳定。目前明阳智能大兆瓦机型在技术和供应链上仍保持领先优势,结合公司约4GW的海上风机在手订单及今年新增的订单来看,我们在原材料采购、技术服务等方面仍能保持一定的议价能力。
五、问:公司未来发展重点是三北地区、海上风电还是并行进行?
答:未来三北大基地将成为国内新能源开发的重点,明阳智能的陆上风电机型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三北的大基地,大通道风电项目建设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例如此前中标的国家电投第一个风场建设已成为明阳智能的重点推进项目。此外,公司作为中广核的战略合作伙伴,也参与到大基地建设工作中。海上风电作为公司的重点发展方向,公司将着力布局山东、福建和浙江地区,以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解决方案的领军人为目标。
六、问:公司是否计划解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公司是否计划大量持有风电场?
答:公司2019年完成了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并募集13亿资金用于公司重点项目的发展,公司也将在未来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来降低资产负债率。首先,明阳智能将持续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率,提高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率;并努力提高投资回报率,做好投后管理,力争实现收益率的最大化;其次及时处置非主要资产,实现资产变现;再次,我们也将注重风电场资产的商业模式创新,在未来将引入新的融资手段,并考虑出售在手的风电场项目以盘活资金,提升整体资本运作效率及收益效率。总体来看公司更倾向于相对轻资产的模式,持有风场不是明阳智能的最终目的。截至到去年年底公司有超过700兆瓦的运营风电装机量,在建容量600兆瓦以上,目前计划出售其中一部分,使总体持有量预计不超过1GW。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9-30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10.21 成交量:4570.20万股 成交金额:7514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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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6561.19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5190.11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塘路证券|3742.95 |--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752.75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南湖大道证|1604.52 |--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5310.2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玉兰路证券营业|-- |2592.82 |
|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1503.52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证|-- |1087.04 |
|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068.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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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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