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036泰坦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3036最新公司消息
≈≈泰坦股份003036≈≈(更新:22.02.22)────────────────────────────────────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6日
2)02月22日(003036)泰坦股份: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1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9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5-27;除权除息日:2021-05-28;红利发放日:2021-05-28;
●21-09-30 净利润:4477.68万 同比增:6.58% 营业收入:8.10亿 同比增: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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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100│ 0.1400│ 0.0731│ 0.3700│ 0.2600
每股净资产 │ 5.1531│ 5.0751│ 5.0681│ 5.0983│ 4.980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397│ 1.9397│ 1.9469│ 1.3593│ 1.359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998│ 1.6245│ 1.6184│ 2.0686│ 1.99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2000│ 2.7200│ 1.4400│ 7.5300│ 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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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073│ 0.1320│ 0.0670│ 0.2773│ 0.1945
每股净资产 │ 5.1531│ 5.0751│ 5.0681│ 3.8237│ 3.735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397│ 1.9397│ 1.9469│ 1.0195│ 1.019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998│ 1.6245│ 1.6184│ 1.5515│ 1.492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0229│ 2.6017│ 1.3213│ 7.2513│ 5.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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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泰坦股份 代码:003036 │总股本(万):21600 │法人:陈其新
上市日期:2021-01-28 发行价:5.72│A 股 (万):5962 │总经理:陈宥融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5638 │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75-86288819 董秘:潘晓霄│主营范围:纺织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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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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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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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100│ 0.1400│ 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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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700│ 0.2600│ 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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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700│ 0.2300│ --│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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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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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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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003036)泰坦股份: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关于更换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龙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韩 泽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更好地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华龙证券指派全洪涛先生接替韩泽正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全洪涛先生、胡林先生将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持续至督导期结束之日。
公司董事会对韩泽正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件:全洪涛先生简历
全洪涛:男,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任华龙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执行董事。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读者传媒(603999)、莎普爱思(603168)IPO 项目,普利特(002324)、西部牧业(3001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鹏欣资源(600490)配股项目,合纵科技(300477)、中来股份(30039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
[2022-02-07](003036)泰坦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62,01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62,0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7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35,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分议案形式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存续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 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 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0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
[2022-01-26](003036)泰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5,6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0%。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关 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 号)核准,泰坦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27 号)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1,600.00万股。 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6,2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5,4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16,200.0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赵略、吕 股份流通限制、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计算,
慧莲 自愿锁定及延长 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股份流通限制、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于克、张 自愿锁定及延长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
明法 锁定期限的承诺 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股份流通限制、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
梁行先 自愿锁定及延长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
锁定期限的承诺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
在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
领取薪酬(税后)总额的三分之一,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
赵略、吕 关于稳定股价预 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
慧莲 案的承诺函 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未来新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
方可聘任。
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税后)的三分之一,
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
从公司已取得薪酬(税后)总额的三分之一,该等扣减金额
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
资者损失的,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
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
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赵略、吕 3、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慧莲、于 未履行承诺时的 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董事、监事、高
克、张明 约束措施 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
法 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若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2022-01-25](003036)泰坦股份: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登记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分 公司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负责人:陈宥融
4、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5、拟定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便于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有利 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003036)泰坦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正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 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公司还将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持续 提升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003036)泰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便于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更加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 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 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设立、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3](003036)泰坦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股份”)拟申请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绍兴 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 担保的质押物。公司控股股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形成关联 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9,55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投 资”)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担保。
1、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 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2、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3、泰坦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泰坦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该事 项发 表了事 前认可 意见及 同意的 独立意 见;监 事会 2票同 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该议案,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泰坦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41,441,66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65.48%。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8月29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47.716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其新
注册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7号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信用状况 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该担保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使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顺利进行,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顺利进行,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泰坦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顺利进行,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泰坦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2022-01-13](003036)泰坦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 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 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 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全部转股和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真实转股情况为准,且不考虑可转债发行时在权益及负债中的分摊影响(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批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55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89.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50.29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减少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增长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及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744,000.00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分红金额、2022年度分红金额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金额保持一致,且均在当年6月实施完毕,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不构成对利润分配的承诺);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35元/股,该价格为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发行方案及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8、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21,600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1、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年度/2021年 2022 年度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2022年 12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16,200 21,600 21,600 23,813
假设一: 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与 2020 年度持
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5,989.04 5,989.04 5,989.04 5,989.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150.29 5,150.29 5,150.29 5,150.29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万元) 82,592.89 112,584.78 117,299.42 146,849.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2832 0.2773 0.27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2832 0.2773 0.27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3179 0.2435 0.2384 0.23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3179 0.2435 0.2384 0.23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3% 5.54% 5.21% 5.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6.48% 4.77% 4.48% 4.48%
假设二: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
润(万元) 5,989.04 6,587.94 7,246.74 7,24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150.29 5,665.32 6,231.85 6,231.85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万元) 82,592.89 113,183.68 119,156.02 148,706.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3115 0.3355 0.33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3115 0.3355 0.33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3179 0.2679 0.2885 0.28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3179 0.2679 0.2885 0.28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3% 6.08% 6.24% 6.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6.48% 5.23% 5.36% 5.36%
假设三: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降低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5,989.04 5,390.14 4,851.12 4,85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150.29 4,635.26 4,171.73 4,171.73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万元) 82,592.89 111,985.87 115,562.60 145,112.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2549 0.2246 0.2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97 0.25
[2022-01-13](003036)泰坦股份: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2022-01-13](003036)泰坦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
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具体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550.00 万元
(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5 日换手率达到20%
换手率:32.98 成交量:1780.68万股 成交金额:2485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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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460.63 |133.4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300.52 |124.72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293.01 |83.65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281.21 |87.76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255.44 |17.24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03 |1410.59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晋江东华街证券营业|-- |634.47 |
|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626.1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人民南路证|0.82 |427.25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55 |3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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