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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的运作框架与流程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LOF方案是在保持现行开放式基金运作模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交易所发行和交易的渠道。在掌握了开放式基金原有销售运作方法的基础上,投资者就不难理解LOF方案的流程。
  
  一、基金发行。LOF推出后,基金公司新发基金可以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同时进行。发行期内,交易所市场可以采用一次或多次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基金公司也可以采用直销、银行、券商等代销机构以传统方式发售。
  
  两个市场的发行价格相同。发行结束后,两个市场募集的资金汇总到托管银行。
  
  二、开户及登记。投资者统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来购买在交易所发行的基金;未开户的投资者只需办理一次证券开户手续。现在,开户手续可以通过银行、券商的网点办理。中国结算公司负责基金份额的集中登记。
  
  三、交易所交易。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市场认购的基金份额可以直接在交易所交易;通过银行间市场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可以通过市场间转托管,将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之后,即可上市交易。
  
  交易方式上,与现行股票的交易方式相同,采用集中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基金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不改变基金规模。
  
  四、申购与赎回。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主要渠道包括基金公司直销及银行、券商等机构的代销。基金的申购、赎回可改变基金规模。
  
  五、转托管。由于托管在银行间市场的基金份额其交易方式是申购、赎回,当日只能以基金单位净值进行一次性成交,托管在交易所市场的基金份额其交易方式是买入、卖出,与现行股票交易方式一致,通过在两个市场间的转托管实现两种交易方式的转变。
  
  六、分红。分红可在两个市场同时进行,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基金份额利用交易所网络派发,银行间市场托管的基金份额由销售机构代理派发。
  
  (说明:①指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间市场以基金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②指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市场撮合成交价进行买入、卖出;③表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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