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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2007年6月25日,香港交易所实施“披露易”计划,并于当日起,只要主板上市公司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其本身网站刊发公告全文,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报章刊发付费公告(另外,创业板上市公司现已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报章刊发付费公告)。

  新制度下,上市公司公告文件会在每个营业日早上6 时至晚上11时以及在营业日之前的非营业日晚6-8时期间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发放。不过,不同类型上市文件尤其是公告在香港交易所网站的登载时间有别。

  对尚未设立公司网站者可在未来12个月内设立,此前必须继续在报章刊发公告全文;另外新制度施行的最初6个月,即使主板公司已在其自设网站登载其公告,仍须在报章刊登“通知”公众。

  对投资者而言,香港交易所网站一站即可为其提供所有上市公司资讯,除了最新登载的上市公司讯息,并可搜寻过往的公告存档,而且也会让投资者更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资讯,加强市场透明度,而更有效率的上市公司公告发布制度亦将有助新闻媒体报道上市公司的最新企业动态。另外,该制度下,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会有更多的时间选择,有助减少股票交易停牌的需要和时间。

  这种电子披露方式,在中国内地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均已采用,只不过上市公司同时需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指定报章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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