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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60*ST博盈 股票走势分析
 ≈≈斯太退000760≈≈(更新:21.07.22)
[2021-07-22] 斯太退(000760):斯太退公司股票将在7月23日被摘牌
    ■上海证券报
   斯太退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7月22日。公司股票将在2021年7月23日被摘牌。 

[2021-07-21] 斯太退(000760):斯太退明日为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证券时报
   斯太退(000760)7月21日晚间公告,7月22日为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2021-06-23] 斯太退(000760):斯太退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证券时报
   斯太退(000760)6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6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06-03] *ST斯太(000760):深交所依法依规对*ST斯太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中国证券报
   6月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按照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决定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斯太或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斯太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该认定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时,*ST斯太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条款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ST斯太同时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和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因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时点早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点,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公司股票按照财务类终止上市程序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ST斯太股票将于6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斯太退”,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ST斯太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交易风险,保持理性分析,切莫盲目投资。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深交所将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畅通市场出口,促进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21-06-03] *ST斯太(000760):深交所对*ST斯太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上海证券报
   6月2日,按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深交所决定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斯太)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这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行为重要决策部署,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的具体举措。 
      据悉,*ST斯太同时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和“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因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时点早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点,按“先触及先适用”原则,公司股票按财务类终止上市程序终止上市。 
      具体来看,今年3月31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斯太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该认定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4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时,*ST斯太因2017年至2019年3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23条的规定,*ST斯太股票将于6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斯太退”,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ST斯太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交易风险,保持理性分析,切莫盲目投资。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深交所将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畅通市场出口,促进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21-05-07] *ST斯太(000760):斯太尔、北讯集团未按期披露年报深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上海证券报
   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一季度报告的最后“交卷日”。然而,斯太尔、北讯集团却未能在最后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对此,深交所第一时间启动对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 
      “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坚决予以打击,及时对斯太尔、北讯集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上市公司触碰红线的行为绝不姑息。”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两家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将按照前述规则及相关配套业务规则规定的程序对其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在年度报告披露期,深交所集中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定期报告披露进展,紧盯上市公司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用好“监管工具箱”,从三个方面打好“监管组合拳”。 
      一是从严从快监管年末突击交易。针对斯太尔拟在2020年末通过技术许可和产品销售突击实现盈利,深交所先后发出4份关注函,对审议程序合规性、交易必要性和真实性等予以高度关注、及时问询。 
      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作用。针对北讯集团偿债能力下降、关联交易违规、业绩大幅下滑等风险情形,深交所连续4个会计年度向年审会计师发出关注函,要求关注公司关键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针对斯太尔临时更换年审审计机构,深交所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对公司更换会计师的合理性、新聘会计师的胜任能力等予以关注,并持续督促会计师合规履行审计责任。 
      三是要求公司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自斯太尔、北讯集团暂停上市以来,深交所督促公司每月披露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审慎评估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风险,并督促公司每月披露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告,尽早向市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针对斯太尔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深交所对公司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斯太尔财务造假导致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深交所于2021年4月19日向公司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向投资者提示其退市风险。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畅通市场出口、净化市场生态,促进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2021-05-07] *ST斯太(000760):斯太尔、北讯集团将被深交所实施终止上市
    ■中国证券报
  深交所5月6日消息,截至4月30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深交所第一时间启动对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紧盯上市公司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风险,用好“监管工具箱”,打好“监管组合拳”。   
   一是从严从快监管年末突击交易。针对斯太尔拟在2020年末通过技术许可和产品销售突击实现盈利,深交所先后发出四份关注函,对审议程序合规性、交易必要性和真实性等予以高度关注、及时问询。   
   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作用。针对北讯集团偿债能力下降、关联交易违规、业绩大幅下滑等风险情形,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向年审会计师发出关注函,要求关注公司关键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针对斯太尔临时更换年审审计机构,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对公司更换会计师的合理性、新聘会计师的胜任能力等予以关注,并持续督促会计师合规履行审计责任。   
   三是要求公司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自斯太尔、北讯集团暂停上市以来,深交所督促公司每月披露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审慎评估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风险,并督促公司每月披露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告,尽早向市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针对斯太尔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深交所对公司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坚决予以打击,及时对斯太尔、北讯集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上市公司触碰红线的行为绝不姑息。根据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两家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将按照前述规则及相关配套业务规则规定的程序对其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下一步,深交所将依法依规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畅通市场出口,净化市场生态,促进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1-05-07] *ST斯太(000760):两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深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证券时报
   截至4月30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深交所第一时间启动对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 
      近年来,深交所认真按照证监会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分类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坚守“四条底线”,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年度报告披露期,深交所集中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定期报告披露进展,紧盯上市公司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风险,用好“监管工具箱”,打好“监管组合拳”。 
      一是从严从快监管年末突击交易。针对斯太尔拟在2020年末通过技术许可和产品销售突击实现盈利,深交所先后发出四份关注函,对审议程序合规性、交易必要性和真实性等予以高度关注、及时问询。 
      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作用。针对北讯集团偿债能力下降、关联交易违规、业绩大幅下滑等风险情形,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向年审会计师发出关注函,要求关注公司关键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针对斯太尔临时更换年审审计机构,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对公司更换会计师的合理性、新聘会计师的胜任能力等予以关注,并持续督促会计师合规履行审计责任。 
      三是要求公司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自斯太尔、北讯集团暂停上市以来,深交所督促公司每月披露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审慎评估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风险,并督促公司每月披露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告,尽早向市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针对斯太尔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深交所对公司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斯太尔财务造假导致2015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深交所于2021年4月19日向公司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向投资者提示其退市风险。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坚决予以打击,及时对斯太尔、北讯集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对上市公司触碰红线的行为绝不姑息。根据退市新规过渡期安排,两家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将按照前述规则及相关配套业务规则规定的程序对其股票实施终止上市。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畅通市场出口,净化市场生态,促进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秩序。 

[2020-12-11] *ST斯太(000760):*ST斯太拟签署6000万元重大经营合同
    ■证券时报
   *ST斯太(000760)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与金天(广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商定拟签订《技术许可意向协议三款非道路柴油发动机EM12,M14UI及M16UI》,公司拟将协议所涉柴油发动机开发相关的核心技术授权给广州今天使用,合同总额暂定6000万元。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0-07-05] *ST斯太(000760):*ST斯太7月6日起暂停上市
    ■上海证券报
   *ST斯太晚间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 

[2020-06-12] *ST斯太(000760):再度修正业绩预告 *ST斯太2019年预亏1.7亿元-1.9亿元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6月12日晚间再度修正2019年业绩预告,公司2019年业绩将由此前的预盈变为预亏,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利700万元-1000万元修正为亏损1.7亿元-1.9亿元。 
      这已经是*ST斯太今年第二次修正2019年业绩。今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500万元-8000万元;4月16日,公司对此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公司2019年业绩亏转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700万元-1000万元,扭亏的主要因素即为债务豁免收益。当时公司表示,这一业绩预告修正,是根据债务豁免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结合与最终确定的年度审计事务所的最新沟通结果而初步测算的数据,最终业绩数据仍需年审事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确定。 
      6月12日晚间,公司表示,此次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为金色木棉和和合资产债务豁免的债务豁免收益合计9999.19万元,经审计师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后,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债务豁免收益计入2020年;其二为公司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部分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进行了价值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对该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77万元;其三为公司根据最新情况,对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投资确认了2046万元投资损失。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若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前不久,证监会披露了对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果,认定*ST斯太业绩造假,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股票已于6月4日停牌,等待深交所对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直接退市的裁决。 

[2020-06-03] *ST斯太(000760):*ST斯太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券时报
    *ST斯太(000760)3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认定,公司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另据财报,公司2017年及2018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将于6月4日起停牌。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对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将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2020-04-15] *ST斯太(000760):*ST斯太债务豁免落定,公司2019年业绩预亏变预盈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000760)4月15日盘后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19年实现归母净利润700万元-1000万元,1月22日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为2019年亏损8000万元-9500万元。

  引发这一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豁免事项的落定。2019年12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斯太尔”)收到债务减免、豁免的相关协议,鉴于当时公司及江苏斯太尔涉及多项诉讼且经营状况不佳,公司信用风险较大,融资较为困难,公司及江苏斯太尔对于能否将豁免后的债权本金5830万元予以偿付尚存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当时也未能确定2019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在此前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未将债务减免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江苏斯太尔偿付了豁免后的债权本金5830万元,公司及江苏斯太尔与相关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结。因此公司对2019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公司表示,初步测算,该事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约为9999.19万元,属于对2019年经营损益有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同时提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根据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结合与最终确定的年度审计事务所的最新沟通结果而初步测算的数据,最终业绩数据仍需年审事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确定。同时,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若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可能被实施暂停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报告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0-01-13] *ST斯太(000760):投资项目未达承诺,*ST斯太遭武进高新区追索9455.51万元奖励款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000760)1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武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诉公司退还相关奖励款一案。武进高新区请求裁决*ST斯太退还相关奖励款共计9455.51万元,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此案源于公司多年前的对外投资事项。2014年3月26日,武进高新区与*ST斯太前身、原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盈投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博盈投资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投资设立企业,武进高新区对此给予支持和配合。后来,二者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博盈投资在武进高新区设立企业,投资建立柴油发动机生产基地,总投资预计将达70亿元;武进高新区在工业用地安排、专项财政支持及税收方面提供奖励。补充协议特别约定,若未能按照投资协议在2018年底累计投资30亿元,累计销售50亿元,则武进高新区有权要求退还相关奖励的一半。

  协议签订后,武进高新区按照协议约定,自2014年6月27日起陆续支付各项奖励款,总计1.89亿元。但截至2018年底,公司在武进高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2.85亿元、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4475.43万元,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在2018年底累计销售50亿元”的目标。

  公司表示,将就上述仲裁事项涉及的相关问题积极进行核实,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妥善解决。因目前上述仲裁事项尚未仲裁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9-12-27] *ST斯太(000760):大股东挪作业绩承诺款,*ST斯太1.3亿元理财黑洞起底
    ■中国证券报
  1.3亿元投资陷阱

  公司公告及判决书中的各方陈述,还原了此次委托理财的过程。2016年6月30日收到英达钢构向公司支付的第二笔业绩补偿款1.2亿元后,*ST斯太董事会7月8日通过一项决议,批准公司利用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

  该信托计划主要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和债权、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投资。根据当时披露的信息,该产品规模为10亿元,门槛收益率为8%/年,受托人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期限为成立之日起满60个月之日止,且自成立之日起存续满12个月时可根据投资顾问的指令提前终止。

  此后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此时资金并不宽裕。截至6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05亿元,其中包括专款专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5亿元。同时,短期借款1.77亿元。

  判决书显示,*ST斯太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国通信托支付了认购信托计划第1期信托单位的认购款1.3亿元,信托计划2016年8月8日成立。

  2017年8月14日,一年期满,*ST斯太向天晟同创发出《关于提前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提前终止信托并要求分配信托收益。

  2017年8月18日,天晟同创回复表示,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确认信托利益分配及份额赎回事宜。2017年9月4日,天晟同创向*ST斯太出具《关于同意*ST斯太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表示同意*ST斯太提出信托份额赎回申请,按照8%年化收益率的保底收益自2016年8月8日起至回购完成日止计算*ST斯太的收益,于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信托份额对应一年期收益1040万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

  2017年11月2日,*ST斯太收到1040万元一年期投资收益款后,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迟迟未能收回。2018年5月25日,*ST斯太将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诉至湖北省高院,要求解除公司与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签订的《信托合同》和《投顾协议》,判令两被告共同向*ST斯太返还1.3亿元本金并赔偿损失826.3万元。

  此时,1.3亿元资金投出去已接近两年时间,而*ST斯太在这两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并购标的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低于承诺值,英达钢构资金困难,无力支付业绩承诺款,且因股权质押融资未能如期偿还,被财通证券起诉。冯文杰作为英达钢构控股股东、*ST斯太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初因未兑现业绩承诺补偿而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公司股价大幅下跌。2016年7月,*ST斯太股价一直在14元/股上方运行,一度达到16.34元/股,此后一路震荡下行。2018年5月,公司股价一度跌破4元/股。

  资金流向空壳公司

  对于这笔资金的流向,*ST斯太在庭审时称,直到2017年9月才知晓公司的信托财产用于增资玉环德悦公司。

  但根据湖北高院审理查明的事实,2016年7月初,国通信托员工张维江与*ST斯太时任董秘孙琛就该信托计划通过电子邮箱进行联系,发送了《玉环德悦增资协议》等文件。各方当事人在庭审时均认可,*ST斯太、国通信托及天晟同创的高管人员在签订协议前就对玉环德悦增资事宜进行了协商。根据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8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

  2016年7月11日,天晟同创向国通信托发出投资顾问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签署增资协议,投资1.28亿元作为增资款。同日,玉环德悦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39亿元。同年7月17日,玉环德悦出具股东出资证明,载明国通信托于2016年7月11日向其缴纳货币出资1.39亿元。

  不过,*ST斯太在庭审时表示,公司对信托计划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国通信托根本没有对玉环德悦增资,玉环德悦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2018年7月4日,玉环德悦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天眼查显示,国通信托代表涉案信托计划持有玉环德悦92.79%股权。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玉环德悦2017年年报,发现其社保信息为0人,公开资料亦未有其相关活动。这一获得注资1.39亿元的公司更似“壳公司”。

  这样一家空壳公司应该不是这笔资金的最终去向。*ST斯太在这种情况下庭审时称不知情是出于什么原因?天晟同创庭审时答辩称,涉案事实是英达钢构通过操纵*ST斯太、玉环德悦等主体,利用信托计划为通道,套取*ST斯太资金,用于其业绩承诺补偿。*ST斯太认购信托份额的款项,实际上已向其返还。玉环德悦增资手续已备妥,信托财产现为1.29亿元玉环德悦股权,*ST斯太诉请要求返还现金毫无依据。

  祸起业绩承诺

  按照天晟同创的说法,英达钢构对*ST斯太的业绩补偿是本次信托案的重要诱因。

  2012年底,*ST斯太前身博盈投资推出资本运作方案——不足13亿市值的博盈投资,以4.77元/股的价格向英达钢构以及其他5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约3.14亿股,募集资金约15亿元,用于收购武汉梧桐100%股权、*ST斯太动力增资等项目。武汉梧桐的核心资产是有着近150年历史的奥地利大型汽车集团斯太尔-戴姆勒-普赫集团(Steyr-Daimler-Puch Group)。

  除英达钢构之外的五家机构做出放弃提案权、表决权的承诺,将英达钢构推上了公司控股股东的位置,并承担注入资产2014年-2016年度三年合计实现净利润11.8亿元的业绩承诺义务。

  结果,*ST斯太业绩连续三年不及预期。2014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7406.57万元,与承诺业绩差额1.56亿元,英达钢构以现金方式予以补齐。2015年度,标的资产亏损超过1000万元,英达钢构需向上市公司支付3.51亿元业绩补偿款。

  英达钢构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在原规定期限内支付2015年度业绩补偿款。此后,通过分期付款方式直至2016年7月27日业绩补偿款才支付完毕。

  随后的挑战更为艰难。2016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1.23亿元,业绩承诺差额为4.87亿元。而英达钢构自身业绩也不尽如人意。2016年,英达钢构实现营收5277万元,净利润亏损8600.84万元,净资产为3.29亿元,货币资金为2.26亿元。

  天晟同创在庭审时表示,英达钢构无力支付2016年的巨额利润补偿款,并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直至被*ST斯太起诉。山东高院一审判决英达钢构向*ST斯太支付该补偿款项。“英达钢构若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将面临巨大压力。这促使其通过操控*ST斯太、玉环德悦等主体,利用信托计划为通道,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而用于自己完成2015年的业绩补偿承诺。”

  指认德隆系操盘

  对于1.3亿元委托理财款用于玉环德悦增资事项,除了协议三方*ST斯太、国通信托及天晟同创三方知情外,天晟同创提交的证据显示,德隆系背景的闫莉参与了此事,涉案信托整体事项由闫莉把控及操作。信托计划设立之前,闫莉就已知晓信托资金用于玉环德悦增资。而闫莉担任股东和法人的华翔公司〔全称“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玉环德悦工商登记公示的电话一致,玉环德悦处于闫莉控制之下;玉环德悦公章由闫莉掌控及使用,玉环德悦的决议、增资协议等文件都由闫莉安排签署。

  天晟同创指认,闫莉代表英达钢构及背后的“德隆系”。这或许揭开了上市公司为何在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达标时,通过委托理财通道向英达钢构提供援助的谜底

  实际上,关于*ST斯太为“德隆系”掌控的传闻从未间断,且有迹可循。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在*ST斯太2012年的增发方案中,至少四家通过定增进入的股东疑似与“德隆系”有关。根据当时的披露,公司定增对象为英达钢结构、长沙泽瑞、长沙泽洺、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天津硅谷天堂。其中,长沙泽瑞、长沙泽洺、宁波贝鑫和宁波理瑞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博盈投资股权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博盈投资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家“放权”的股东均与“德隆系”存在交集。长沙泽瑞、长沙泽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湖南瑞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表为江发明,而江发明系“德隆系”旧部。宁波贝鑫、宁波理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为朱晓红,而朱晓红亦与德隆系“有染”。朱晓红参股的梧桐翔宇有着浓厚的“德隆系”色彩,梧桐翔宇2013年的控股股东为梧桐投资,梧桐投资其时的董事包括“德隆系”旧部向宏、楼叙真。*ST斯太此次定增期间的2014年3月,宁波贝鑫的GP方变更为杭州索思邦,后者法定代表人仍是朱晓红。

  在*ST斯太委托理财案庭审中,天晟同创还提供了证据,证明中捷资源2亿元认购涉案信托计划第2、3、4期,投资款用于增资北京东晟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晟盈盛”),而玉环德悦及东晟盈盛工商登记电话及办公地址相同。两家公司可能都是受第三方控制的“工具”。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玉环德悦、东晟盈盛与多家“德隆系”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其中尤以喜洲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较为突出。该公司执行董事正是唐万新。

  针对天晟同创指称闫莉的德隆系背景,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大量公司注册资料中寻得蛛丝马迹。闫莉通过旗下华翔公司控制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圳阜财”),后者与德隆系旧部曾共同参与美都能源的定增。2013年7月12日,美都能源披露了不超过24.6亿元的定增计划,用于WAL公司Woodbine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美都控股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将认购3.2亿股,嘉实资本认购1.5亿股,泰达宏利基金认购7000万股,合众人寿认购5000万股,深圳阜财、珠海横琴、长沙树德、青岛汇河和宁波联潼分别认购1.3亿股、1亿股、7000万股、7000万股和4000万股。

  宁波联潼成立于2013年6月,从时间点上看似乎为该定增而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GP方为杭州索思邦,法定代表人为朱晓红。而长沙树德GP方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其时的实控人为卢建之,后者亦为“德隆系”旧部。

  华翔公司的合作伙伴正和兴业同样与“德隆系”存在交集。北京顺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北京顺杰”)成立于2014年7月,最初股东分别为杜文和黄凤玉。杜文系中捷资源控股股东中捷集团的副董事长。而市场广泛认为中捷资源系“德隆系”公司。2015年4月30日,华翔投资与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正和兴业)承接上述持股,华翔投资作为北京顺杰的GP方。

  新潮能源2018年年底披露了一宗诉讼显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正和兴业、唐万新、新潮能源以及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珺容资产”)。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珺容资产法定代表人为毛科技,毛科技2003年-2004年曾就职于“德隆系”企业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企东方”)。2004年“德隆系”崩盘,中企东方也不复存在。正和兴业则通过北京隆德长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新潮能源1.48%股权,新潮能源早前被市场广泛认为被“德隆系”所控制。此外,正和兴业早前曾通过长沙泽洺参股*ST斯太。

  *ST斯太(原为“斯太尔”)日前公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最高法院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1.3亿元委托理财本金及收益彻底打了水漂。该判决仅同意公司解除与被告一、二签署的信托合同和投资顾问协议,未同意公司收回委托理财本金、投资收益及诉讼费用等其他诉讼请求。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此次投资的财务顾问机构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晟同创”)在庭审时直接指认,*ST斯太时任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构有限公司(简称“英达钢构”)通过操纵*ST斯太等主体,利用信托计划为通道,套取*ST斯太资金,用于完成其业绩补偿承诺。

 

[2019-10-28] *ST斯太(000760):成都国兴将成为*ST斯太第一大股东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000760)10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通知,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英达钢构”)股票质押诉讼事项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英达钢构持有的公司8959万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1.42亿元(扣除诉讼费及执行费),交付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通资管”,代表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

  公告显示,2019年8月,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代表四川信托-泓玺一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国兴”)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四川信托将其享有的“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价5.65亿元转让给成都国兴。

  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约定,成都国兴作为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再通过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ST斯太8959万股,占*ST斯太总股本的11.61%,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英达钢构变更为成都国兴。

  *ST斯太表示,因英达钢构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故上述股份均处于限售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本次司法裁定后,成都国兴持有的公司8959万股股票仍处于限售状态。

[2019-09-23] *ST斯太(000760):*ST斯太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一审判决
    ■证券时报
    *ST斯太(000760)9月23日晚间公告,浙江高院已就公司控股股东英达钢构股权质押诉讼做出一审判决,英达钢构向财通资管支付回购款本金、利息等共计6.57亿元;财通资管对英达钢构持有的8959万股公司股票享有质押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判决涉及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若该部分股票最终被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019-06-28] *ST斯太(000760):*ST斯太遭立案调查,信托计划投资人亏损引出“德隆系”旧部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6月26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ST斯太遭遇的诸多困境与“德隆系”旧部关系密切。知情人士透露,*ST斯太作为“德隆系”灵魂人物唐万新复出后的首个项目,原本想将自身控制标的注入上市公司。无奈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早前的“玩法”失效。*ST斯太的股价在2015年经历一轮“过山车”行情后直线下坠,相关出资人与唐万新因此发生矛盾。

  随着矛盾激化,“德隆系”旧部相关操盘路径浮出水面。有投资者近日反映,其参与博盈投资(*ST斯太前身)2013年定增项目的信托产品到期后迟迟无法得以退出,并遭遇亏损。*ST斯太定增方“被埋”与公司幕后操盘方密不可分。记者注意到,*ST斯太此前定增中出现的有限合伙、信托计划背后均有“德隆系”背景人马出现。
 
    资金亏空大 

  记者注意到,索思邦迟迟不愿兑付的背后,信托剩余资产已经无法覆盖信托本金及收益。

  王玫称,宁波贝鑫曾先后将所持大部分*ST斯太股票辗转质押于宁波玖润、华鑫证券,并最终质押于德清博宓、德清嘉裕、德清嘉隽(合称“德清有限合伙”),以获取资金,资金成本多在年化15%-20%之间,信托剩余资产尚不足以抵偿股权质押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记者梳理信托计划相关资料发现,股票质押情况确实存在,信托资产或早已“资不抵债”。首先,2015年6月30日,分配给1.41亿份优先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总计1.74亿元,资金来源为宁波贝鑫向宁波玖润质押所持*ST斯太股票4363.62万股(特指转增后数量,下同),获得资金1.86亿元。

  而信托计划2018年第3季度管理报告显示,2016年6-7月间,宁波贝鑫为归还宁波玖润1.86亿元质押借款及相应利息,向华鑫证券质押融资2.1亿元;2017年6-7月间,宁波贝鑫为归还华鑫证券质押借款及利息,又转而向德清有限合伙以股票质押融资的方式借款2.13亿元。

  最终,宁波贝鑫因无力偿还该笔借款及利息,被最后的出借人德清有限合伙告上法庭。2018年3月28日,*ST斯太披露,德清有限合伙称,因与宁波贝鑫的民间借贷纠纷,已将宁波贝鑫诉至德清县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目前,德清县人民法院已对宁波贝鑫持有的4370万股*ST斯太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

  同时,记者梳理宁波贝鑫所持*ST斯太股票减持记录发现,自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9月14日,历经5次减持后,宁波贝鑫所持股票总数从5870.02万股下降至3614.41万股。通过5次减持,宁波贝鑫共减持约2255.61万股,获得资金约1.1亿元。另外,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2018年四季度至2019年一季度,宁波贝鑫或已被动减持其持有的所有*ST斯太股票。“截至2018年9月30日,宁波贝鑫持有*ST斯太股票3614.41万股,以去年四季度至今年一季度3-4元股票价格计算,3614.41万股市值约1.02亿元-1.37亿元,这笔钱加上之前五次减持所得1.1亿元,宁波贝鑫总资产合计约2.12亿元-2.47亿元。”该知情人士介绍,以宁波贝鑫总资产计算,或不足以偿还德清有限合伙的欠款和利息。

  “从2017年至今,宁波贝鑫以股票质押的方式从德清有限合伙处借得2.13亿元的资金,即使仅以年化10%的较低资金使用成本计算,借贷利息也超过4000万元,本金和利息相加不低于2.5亿元。也就是说目前宁波贝鑫连拖欠德清有限合伙的本金和利息都很难足额偿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宁波贝鑫无法清偿对德清有限合伙的欠款及利息,更无力归还夹层投资者的5500万本金及劣后投资者的1600万本金,“至于5年多来的投资收益那更是无从谈起。”

  根据*ST斯太披露的十大股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贝鑫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2845.83万股,占比3.69%。而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披露的最新股东信息显示,宁波贝鑫从公司十大股东名单中消失,根据十大股东及十大流通股东持股股数信息推测,宁波贝鑫持有的公司股数应不高于178.76万股。

    信托经理身份引关注 

  王玫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3月,渤海信托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大会决定,先期兑付原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规模缩减为7100万元,而大会同时决定,以宁波贝鑫持有的*ST斯太股票中的4363.62万股股票为限进行质押式回购融资,夹层信托单位所对应的另外1506.4万股股票不予质押。

  渤海信托于2015年10月向投资人发来《第二次受益人大会通知》,通知信托计划受益人审议对未质押部分股票(即夹层信托单位所对应的股票)进行临时质押的事项,但并未明确“临时质押”的期限以及质押股票的数量。索思邦同时出具一份《承诺函》,承诺若因上述“临时质押”事项致使受益人经济损失的,由索思邦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晓红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王玫表示,此后不久,夹层投资人通过*ST斯太公司公告了解到,截至2015年7月15日,宁波贝鑫持有的*ST斯太股票中至少已有5045.24万股被质押,2015年10月的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实为追认已发生的事实。“我们夹层投资人所对应的股票其实在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之前就被部分质押了,这还是我们从上市公司发布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中获悉的。”

  同时,截至2017年7月14日,宁波贝鑫尚持有*ST斯太股票5870.02万股,但到了2018年3月28日,宁波贝鑫持有股票数下降到约5083.17万股。其中,减持约787万股,渤海信托未告知减持的具体情况。

  另外,*ST斯太2018年3月28日公告称,因宁波贝鑫和德清有限合伙之间的诉讼纠纷,宁波贝鑫持有的*ST斯太4370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王玫称,渤海信托2018年4月9日得知这一情况,直到4月26日才发函告知投资人此次冻结可能会导致受益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信托计划本应于2017年5月20日到期,但渤海信托却在到期前夕发函告知投资人,“因宁波贝鑫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及标的股票无法处置的事实,信托计划无法按期分配将延期”,并将信托计划期限“延长至标的股票处置变现之日”。

  王玫质疑,对于*ST斯太股票为何会“无法处置”,该项目出现了何种困境,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对股票进行处置变现并返还受益人,渤海信托未进行相应解释和说明。

  “我收到该函件后当即向渤海信托杭州办事处负责人、信托计划信托经理傅斌表示异议,之后又多次前往办事处要求立即终止信托计划、兑付投资本金和收益,傅斌一直以各种原因表示拒绝。而实际情况是,*ST斯太并没有实质推进重组、收购,而且自信托到期之后*ST斯太股票价格一路下滑,信托财产大幅缩水。”

  王玫认为,渤海信托是重要相关方,未能在索思邦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业务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信披义务,并对渤海信托的独立性提出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索思邦一位股东的身份引起投资者质疑。天眼查显示,傅有兴持有索思邦20%股权。经多位投资人查证,傅有兴实为傅斌之父。王玫称,渤海信托及傅斌并未将该情况主动告知信托计划受益人,“傅有兴已经是70岁的老人,根本不参与索思邦实际经营,只是为傅斌代持股份而已。”

  傅斌称其父在索思邦为代持关系。根据河北银保监局给投资者的回函显示,经现场问询,傅斌提供了傅有兴与陈启航于2013年5月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傅有兴为索思邦的股权名义持有人。

  据杭州一位法律人士介绍,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事务时应当避免利益冲突,在无法避免时,应向委托人、受益人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或拒绝从事该项业务”。

  接近傅斌与索思邦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傅斌曾是“德隆系”成员之一,在此次定增计划开始前不久才进入渤海信托工作,其中是否有特殊利益安排仍有待观察。

  记者进一步调查获悉,傅斌在渤海信托任职的同时,其还在上市公司新潮能源担任董事长特别助理,新潮能源曾与“德隆系”有过密切交集。根据信托计划出具的2018年第3季度管理报告,报告期内,傅斌仍担任信托执行经理。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傅斌并非上市公司高管,兼职行为并不违规。
 
    优先级资金离场 

  2013年11月,王玫(化名)在一位接近“德隆系”的商界朋友推荐下,斥资1000万元购买了渤海信托发行的“渤海信托·博盈投资定增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其作为一般劣后(夹层信托份额)受益人参与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于2013年11月20日成立,渤海信托将总额2.12亿元的信托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受让杭州步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步捷”)持有的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贝鑫”)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其余1.92亿元用于向宁波贝鑫增资,增资后信托计划占宁波贝鑫95.5%的有限合伙份额。

  杭州索思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索思邦”)出资1000万元,占宁波贝鑫4.5%的份额。索思邦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经营业务,成为宁波贝鑫的实际控制主体。索思邦后将合伙企业的资金用于认购*ST斯太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认购4192.87万股,每股价格4.77元。定增股票发行时间与信托计划成立时间一致,同为2013年11月。

  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约定,当定增股票的减持均价低于7元/股时,年收益率为10%;当定增股票的减持均价高于7元/股时,收益为减持净收益的50%+认购股票数量*7元/股;定增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解禁期为2016年11月20日。信托计划期限为42个月,到期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对于定增股票2016年底解禁后至今,信托计划一直未能按计划兑现或分配定增收益的原因,王玫称,“2017年底之前,索思邦找各种理由不愿兑现,2018年初开始想兑现也兑现不了。”

  王玫表示,2017年*ST斯太股价较2016年下跌明显。索思邦称*ST斯太股票虽然解禁,但股价暂时处于低位,此时离场不划算,相信股价还会上涨,以此安抚投资人。另外,信托计划于2017年5月20日到期,索思邦在2017年曾以信托尚未到期,或信托到期后仍需完成相关工作才能分配收益为由,一直拒绝兑现收益。而从2018年初开始,*ST斯太股价跌至6元/股以下。在这个价位离场,投资人的盈利已难保证。对于是否离场索思邦有所犹豫,再加上此后不久索思邦涉及诉讼,宁波贝鑫所持*ST斯太股票大部分被冻结,股票无法变现,信托计划收益彻底无法兑现。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从实际情况看,定增股票解禁后高价出让完全有利可图。定增投资人多是资本操盘方的关照对象,索思邦之所以拿着这些股票不愿出手,或是为了配合*ST斯太幕后实控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伺机卖壳获利。“但2017年以来,监管力度趋严,股市下行,公司股价严重下跌,导致局势失控,投资人被深度套牢。” 

  该知情人士进一步指出,参与*ST斯太此次定增的除了宁波贝鑫,还有宁波理瑞、珠海润霖、长沙泽铭等机构,动用资金总量约15亿元。“这些机构与‘德隆系’均存在密切关系”。

  王玫表示,2013年11月,*ST斯太定增股票价格为4.77元/股,经历之后的转增股本(10股转4股)后,每股成本约为3.41元。而2016年11月定增股票解禁时,*ST斯太股价(转增后)约12元/股。如果此时退出,投资人显然有利可得。此后股价一路下跌,目前已跌至2元/股左右。另外,宁波贝鑫因无力偿还股票质押的本金和利息,其所持*ST斯太股票大部分被冻结,信托计划资不抵债,王玫等夹层投资者的投资已处于亏损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夹层资金虽在信托计划于2017年5月到期后两年仍未能离场,但优先级资金却早在2015年便获利离开。

  渤海信托于2015年10月16日发布的一份《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通知》显示,优先信托单位受益人认购的信托计划项下1.41亿份优先级信托利益已于2015年6月30日分配完毕,信托计划规模由2.12亿元减少为7100万元。其中,夹层信托受益人投资份额为5500万元,劣后信托受益人投资份额为1600万元。

  “2015年分配优先级利益的钱是通过质押限售股票的方式获得的。这批利益分配完之后,由于股价暴跌等因素,宁波贝鑫持有的股票和其他财产的净值已无法覆盖夹层受益人的本金”王玫说。

    “德隆系”旧部浮现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王玫等人所参与的信托计划背后有“德隆系”旧部的深度参与,而*ST斯太被市场广泛认为系唐万新复出后的首个项目。

  2012年前后,参与*ST斯太定增的几家有限合伙背后均与“德隆系”旧部关系密切。*ST斯太2012年11月披露,宁波贝鑫与宁波理瑞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8385.74万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21%。两家公司的GP方均为上海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晓红)。长沙泽瑞与长沙泽洺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1.05亿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9.01%。两家公司的GP方为湖南瑞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表:江发明)。江发明系“德隆系”旧部,朱晓红曾出现在多家“德隆系”公司的定增活动中。

  而渤海信托将总额2.12亿元的信托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受让杭州步捷持有的宁波贝鑫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杭州步捷法定代表人孙迪莎的商业版图与“德隆系”旧部亦存有交集。

  孙迪莎持有宁波骏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骏和”)60%股权,宁波骏和曾参与中捷资源2015年6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浙江骏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骏顺”)60%股权,浙江骏顺作为宁波骏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GP参与了*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

  孙迪莎曾系宁波品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始股东,朱晓红、薛青锋等人后续接连入局;薛青锋也深度参与*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宁波联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许全珠和索思邦分别持有98%和1%股权。需要指出的是,中捷资源、*ST德奥两家公司均被外界认为系“德隆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涉事的索思邦亦被指出由“德隆系”旧部操盘。王玫告诉记者,郭建伟虽然没有在索思邦担任职务或直接持有股份,但索思邦的经营或由郭建伟决定,并多次代表索思邦出面与投资人沟通,“其在公司的地位明显高于公司法定代表朱晓红,应为索思邦的实际控制人。”据了解,郭建伟与朱晓红是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同学,两人于1990年前后毕业。郭建伟虽未持有索思邦股份,但其曾向投资人表示,其委托的亲属在索思邦持有股份。

  王玫提及的郭建伟与“德隆系”公司德恒证券副总裁同名。证监会2009年1月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恒证券涉及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挪用客户证券、制作虚假交易记录等违法行为,证监局决定吊销包括郭建伟在内德恒证券高管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新潮能源今年1月公告披露,郭建伟伙同上市公司部分人士参与“套路贷”活动,其间还牵出唐万新。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犇宝”)于2017年6月出资1.7亿元认缴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沙泽洺”)1.7亿元有限合伙份额,长沙泽洺其他合伙人为: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简称“杭州兆恒”)、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简称“上海域圣”)。新潮能源称,鉴于上述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限已经届满,且被告及被申请人未依约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杭州兆恒、上海域圣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但杭州兆恒向新潮能源回函指出,公司在2018年5月之前对于浙江犇宝所主张的《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一无所知,直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青锋于2018年5月初收到浙江众义达投资有限公司诉长沙泽洺、唐万新、公司(原告起诉后撤回对公司起诉)、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犇宝、上海域圣借款合同纠纷讼一案材料才知浙江犇宝入伙投资长沙泽洺一事。

  在今年1月新潮能源的公告中,杭州兆恒称在此前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前员工、股东均不知晓此事,长沙泽洺方面也对此一无所知。后经多方了解,才知晓系郭建伟(系上海域圣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域圣法定代表人高为民系郭建伟驾驶员)于2017年6月中旬左右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伙同新潮能源部分人员合谋盗盖公司公章、法人章,炮制《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并操作浙江犇宝银行账户于2017年6月19日向长沙泽洺账户转账1.7亿元,同日又操作长沙泽洺账户将该1.7亿元电汇至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兆恒认为,这一系列事件和“套路贷”属于同一手法,最终导致长沙泽洺以及杭州兆恒处于背负巨额债务的风险。

 

[2019-06-26] *ST斯太(000760):*ST斯太,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时报
  *ST斯太(000760)6月26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06-13] *ST斯太(000760):是否通过不实减值测试规避减值补偿,投服中心质疑*ST斯太商誉减值
    ■中国证券报
  *ST斯太近期披露了针对2013年收购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斯太尔江苏”)、斯太尔江苏收购增资STEYR MOTORS GmbH(简称“奥地利斯太尔”)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9716.56万元。作为公司的小股东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认为,评估机构做出的商誉测试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公司未及时计提商誉减值的合理性等方面存疑。

  2013年11月,*ST斯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梧桐”)100%股权,3亿元用于对奥地利斯太尔(武汉梧桐于2012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扩产。前述交易对公司形成合并商誉3.45亿元。武汉梧桐(后改名为斯太尔江苏)和奥地利斯太尔均为商誉所涉标的资产。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并购重组相关方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不得以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尚在业绩补偿期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公司披露于2015年及2016年终对商誉所涉标的资产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披露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但公司未披露2014年终是否对商誉所涉标的资产进行过减值测试和测试评估结果。

  投服中心质疑,上述交易的承诺方是否通过不实的减值测试结果规避减值补偿。

  首先,标的资产连续三年未实现承诺业绩、所属行业不景气,减值测试的评估结果仍为增值是否合理。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包括柴油发动机的制造与销售等,由于国家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的升级,柴油发动机行业2014年至2016年整体低迷。受排放政策制约,斯太尔江苏原有增程柴油发动机、4缸柴油发动机和6缸柴油发动机产品平台面临技术升级需求。同时,由于奥地利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国产化进程不顺利,导致其2014年至2016年业绩不佳,未实现承诺业绩。根据公告信息,斯太尔江苏2014年至2016年实际完成业绩为7406.57万元、-1056.93万元以及1.23亿元,三年累计业绩完成率仅为15.8%,实际业绩与三年承诺业绩2.3亿元、3.4亿元、6.1亿元(合计11.8亿元)差异巨大。

  根据商誉减值8号文的规定,当相关资产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未实现承诺业绩的,以及所处行业政策等发生明显不利变化时,应认定出现特定减值迹象。一旦认定资产减值,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将可能触发控股股东减值补偿义务。而评估机构做出的减值测试评估报告显示,斯太尔江苏2016年终对应的资产组价值由2015年终的6.5亿元增加至10.28亿元,增值率达58.15%。投服中心要求评估机构说明,在标的资产连续三年未实现承诺业绩、业绩完成率仅为15.8%、标的资产经营业绩持续不佳、柴油发动机行业政策变化、整体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仍做出标的资产增值的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公允;公司依据评估报告于2014年及2016年未计提商誉减值是否审慎、合理;2015年仅计提商誉减值4666.17万元是否充分准确。

  其次,承诺期届满时未发生商誉减值,承诺期满后大额减值,是否存在规避减值补偿的嫌疑。按照利润补偿协议,若商誉所涉标的资产在承诺期届满时测试减值,控股股东将可能需要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由于评估机构测试商誉所涉标的资产于2016年终(即承诺期届满时)未减值,没有触发控股股东的减值补偿义务。但承诺期满后仅一年,公司于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三季度就商誉所涉标的资产计提减值20152.35万元和9716.56万元,其中2017年计提理由为业绩未达预期。投服中心要求公司说明标的资产连续三年未达预期、承诺期届满时未出现减值,却在承诺期满后以同样理由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合理性,承诺方是否存在规避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嫌疑。

  

[2019-04-29]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连续两年亏损,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时报
  斯太尔(000760)4月29日晚间公告,鉴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4月30日停牌一天,5月6日复牌。

[2019-03-17]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经营危局深化,全资孙公司由重组程序转为破产程序
    ■证券时报
  斯太尔(000760)核心全资孙公司Steyr Motors GmbH(以下简称“奥地利斯太尔”)资产重组以及引入外部投资方以解决财务负债问题的计划最终没能成行,3月17日晚间,公司公告正式明确,近日收到委托律师发送的函件,奥地利斯太尔已被当地法院裁决由重组程序转为破产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奥地利当地法院及孙公司奥地利斯太尔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及书面文件)。

  斯太尔是由此前的博盈投资重组而来,奥地利斯太尔则是斯太尔的核心孙公司。因拖欠供应商货款,一直被市场认为存在重组清算风险。而17日晚间公告表明,斯太尔经营危局正在持续走向深化。

  奥地利斯太尔是上市公司方面所面临的烫手山芋之一。去年10月,斯太尔董事会同意奥地利斯太尔向当地法院申请启动资产重组程序。

  根据《奥地利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奥地利斯太尔将被实施清算。公司方面表示,针对公司及子公司前期与奥地利斯太尔发生的借款协议、技术开发协议等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法积极向奥利斯太尔法院申报债权,进行索赔。

  可以肯定的是,核心孙公司清算必然将对上市公司层面带来重要影响。一方面,若奥地利斯太尔被破产清算,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其任何股份,从而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奥地利斯太尔由当地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后,斯太尔子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实际上,早在2018第三季度时,斯太尔就已经对此事件所涉及的商誉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并于2018年12月31日对奥地利斯太尔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这也成为公司2018年预亏约13亿元的重要导火索之一。

  除了孙公司这个烫手山芋之外,斯太尔及子公司的流动性危机也有紧张趋势。截至今年2月中旬,因合同纠纷、金融借款逾期等诉讼事项影响,斯太尔及子公司就有2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资金约为1.77亿元,占公司及国内子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98.19%,并进而直接造成公司整体流动性趋紧、资金紧张等局面,且对公司及子公司信用状况和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

  两大事项都将直接导致斯太尔财务处理的变更。其中,受到冻结资金影响,公司不再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因此此前筹划将相关开发支出4.14亿元在本报告期费用化。而对于奥地利斯太尔由重组程序转为破产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目前依然不明朗,需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案。

  近来,A股公司旗下子公司或者孙公司步入破产清算的案例有增多趋势。其中既有流动性和债务问题因素的影响,也有去产能等政策因素的原因。

  以大唐发电为例,去年底,其控股子公司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125MW机组被列入火电去产能计划,要求在2018年完成机组关停、拆除,因此,结合该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019-02-20] 斯太尔(000760):现金短缺被问询
    ■中国证券报
  截至2月19日,数十家公司收到2018年度业绩问询函。其中,对上市公司资金短缺情况的问询较为突出。

  以斯太尔为例,公司1月30日公告,受多个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整体流动性趋紧、资金紧张,经营压力较大,主营业务发展严重不达预期;且奥地利斯太尔因历史因素影响拖欠大量货款,导致存在重组、清算风险,2018年全年公司整体亏损约12.9亿元。公司随后收到深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明细情况、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以及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正常收付是否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2月18日晚,斯太尔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表示,因合同纠纷、金融借款逾期等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已有2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公司被冻结资金约为1.77亿元,占公司及国内子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98.19%,已造成公司整体流动性趋紧、资金紧张等局面,并对公司及子公司信用状况和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不再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拟将相关开发支出4.14亿元在本报告期费用化。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已披露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数据的29家公司中,15家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加,恒瑞医药、嘉泽新能等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绝对值和增加值均居前。而*ST巴士、易世达等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此外,*ST巴士2018年年报被出具了保留意见,会计师认为多起未决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日前收到了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
 

[2019-01-29]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2018年预计亏损约12.9亿元
    ■证券时报
  斯太尔(000760)1月29日晚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净利亏损约12.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69亿元。报告期,公司将未完成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费用化,导致合并报表研发费用增加约5.4亿元,存货减值增加约9000万元;对商誉计提减值约9717万元,并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约1.25亿元;拟对全部理财本金1.3亿元计提减值准备。 

[2018-10-09]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全资子公司贷款逾期
    ■证券时报
  斯太尔(000760)9日晚公告,2017年3月,全资子公司江苏斯太尔与金色木棉签署融资协议,由金色木棉委托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向江苏斯太尔发放贷款1亿元。上述贷款由公司以部分房产进行抵押,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9月22日,上述贷款已到期,但江苏斯太尔受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影响,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按期还款。此次贷款逾期事项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018-09-27]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董事长失联系被强制拘留协助调查,已被取保候审
    ■证券时报
  斯太尔今晚披露董事长李晓振失联相关事项进展称,9月26日,公司收到李晓振书面通知,获悉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涉及与某自然人的经济纠纷,李晓振作为该事项的曾经当事人,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自8月11日起强制拘留协助调查。同时,根据李晓振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李晓振未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已于9月17日起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晓振仍需配合相关调查,并接受保证人的监督。 

[2018-09-27]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失联董事长“复联”,上市公司经营危局仍难缓
    ■中国证券报
  斯太尔(000760)9月27日发布董事长失联相关事项进展公告。9月26日,公司收到李晓振书面通知,获悉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涉及与某自然人的经济纠纷,李晓振作为该事项的曾经当事人,被山东省滨海公安局自2018年8月11日起强制拘留协助调查。同时,根据李晓振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鲁滨公北(邢)取保字[2018]21号)显示,李晓振未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已于2018年9月17日起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晓振仍需配合相关调查,并接受保证人的监督。

  斯太尔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8月21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无法与董事长李晓振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

  尽管董事长李晓振“复联”,但公司目前严峻的局面仍未有缓解。斯太尔是由此前的博盈投资重组而来。这家被市场称为由“德隆系”旧部操盘的公司呈现“一地鸡毛”且危机愈演愈烈的状态。

  经营方面,公司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中报均告亏损,分别为1.9亿元和1.44亿元。若公司2018年年报仍告亏损,这意味着公司将披星戴帽。

  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被银行冻结的账户已达16个,被冻结金额已达1.88亿元,占斯太尔及子公司账户余额的99.76%。斯太尔还有两笔钱未要回,分别为1.3亿元闲置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后理财本金和部分收益未能收回。目前斯太尔已经向湖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还有一笔为斯太尔大股东英达钢构至今仍有4.87亿元业绩补偿款未支付。斯太尔已经和英达钢构对簿公堂。

  雪上加霜的是,公司近日公告,全资孙公司奥地利斯太尔存在重组清算风险。而奥地利斯太尔正是公司核心资产之一。

[2018-08-21]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董事长失联
    ■中国证券报
  斯太尔8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无法与董事长李晓振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了解到李晓振的具体情况。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因涉及诉讼,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管理活动已受到较大影响。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推举董事代事长职责。同时,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08-21] 斯太尔(000760):斯太尔80后董事长上任不足一月便失联
    ■证券时报
    斯太尔(000760)近来人事变动频繁,不仅原总经理、董事长先后辞职,7月27日选举出的董事长李晓振履新不到一个月,也失联了。8月20日晚间,斯太尔发布公告称,无法与董事长李晓振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了解到李晓振失联的具体原因。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联系斯太尔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失联的这位董事长李晓振是一位80后,资料显示,他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东营军泰化工厂业务部副经理,业务部经理,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现任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7月2日,上任董事长高立用以个人身体为由辞职。之后李晓振先是代行董事长职责,7月27日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当时的公告显示,他未持有公司股份。

    更早前,6月底,斯太尔总经理商清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商清仍在全资子公司任职。目前公司总经理兼董秘由王志喆担任。

    斯太尔前身是1864年创立于奥地利、拥有近150年历史的大型汽车集团斯太尔-戴姆勒-普赫有限公司,后经过增资,至2012年9月,被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收购。2013年完成了一场定增后,斯太尔的第一大股东变为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2015年6月4日公司名称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将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和荆州车桥有限公司出售,正式剥离了传统车桥业务,开始专注于高性能柴油机及新能源动力领域。

    尽管有着传统老牌车企的深厚背景,但斯太尔的业绩却并不稳定。2017年,斯太尔完成营收1.51亿元,同比大幅降低了57.53%;实现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减少了2.15亿元。斯太尔表示,受制于国家排放政策的持续收紧,柴油发动机各项运营工作进程缓慢,不及预期。今年上半年,斯太尔业绩预告称,预计上半年亏损约1.4亿元。

    此外,斯太尔还陷入了账户被冻结等财务危机。今年7月,斯太尔表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涉及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授权许可合同纠纷事项,致使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常州斯太尔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产生5800万元逾期,并进一步引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信用风险,造成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总冻结金额达到1.88亿元,公司账户余额的99.76%被冻结。

    斯太尔及其控股股东英达钢构还面临着诉讼。就在前董事长高立用辞职前几天,斯太尔宣布,控股股东英达钢构与财达证券在证券回购合同上有纠纷,财达证券已将英达钢构告上法庭。

    有接近斯太尔的人士表示,公司的一大特点是人员太不稳定了,管理层经常更迭,每次人事动荡就会让公司大伤元气。且尽管公司在柴油技术上有背景,并也有新能源等标签,这次失联的董事长李晓振和新任总经理王志喆等主要高管并没有柴油机行业的研发或管理经验,公司在市场拓展上也需要摸索,建立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2018-08-21] 斯太尔(000760):公司银行账户多被冻结,斯太尔董事长上任不到一月失联
    ■上海证券报
    在公司银行账户大部分被冻结之后,斯太尔新任80后董事长,上任不到一个月突然失联。

    斯太尔今日公告,公司无法与董事长李晓振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了解到李晓振失联的具体原因。

    翻看公司公告,李晓振今年7月28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从走马上任到失联,间隔不到一个月。

    奇怪的是,在7月中下旬,公司股价还一度在8个交易日内走出翻倍行情,股价从最低2.88元/股涨到6.16元/股,涨幅高达114.29%。

    根据公司披露的履历,李晓振,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东营军泰化工厂业务部副经理、业务部经理,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简称“英达钢构”)监事、副总经理,现任斯太尔董事。

    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因涉及诉讼,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管理活动已受到较大影响。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推举董事代董事长职责。

    实际上,因涉及多起诉讼,公司银行账户早在董事长失联前就遭到冻结,并且该事项还遭到深交所关注。

    根据7月6日公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斯太尔、常州斯太尔因涉及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授权许可合同纠纷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常州斯太尔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产生5800万元逾期,并进一步引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信用风险,造成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16个银行账户遭到冻结,累计冻结资金1.88亿元,占公司及子公司账户余额的99.76%。

    公司业绩这两年逐步陷入亏损的泥潭。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3亿元,成为公司上市以来亏损最为严重的一年;2017年,公司再度亏损1.69亿元。而在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1.4亿元。

    公司表示,今年上半年,受柴油发动机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发动机国产化项目进展未达预期,且公司整体资金较为紧张,被迫放弃终止了部分未完成研发项目,并据此在本报告期将未完成研发项目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导致本期研发费用增加约4500万元。另外,根据研发项目终止情况,公司对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新增存货减值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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