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89上海三毛重组传闻
≈≈上海三毛600689≈≈(更新:13.04.27)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0099.1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0099.1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854.4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8910.72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309.69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6-0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0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2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6-2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6-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6-30至2006-07-07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06至2006-07-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10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1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22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苏景滨 | 29.20| 赞成 |
|孟钧 | 28.12| 赞成 |
|张维义 | 23.87| 赞成 |
|王俊杰 | 21.00| 赞成 |
|王娟 | 18.52| 赞成 |
|卡晓凤 | 17.00| 赞成 |
|韩萍 | 14.79| 赞成 |
|纪维松 | 14.41| 赞成 |
|夏重杰 | 12.72| 赞成 |
|阎勇智 | 11.89|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7257.21| 36.11| 5200.89| 25.88|
|募集法人股股东 | 1108.80| 5.52| 1108.80| 5.5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 |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重庆轻
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36.11
(3)方案详细说明
1、B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
2、公募法人股股东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
3、公司唯一非流通股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由轻纺控股支付的3.0股股票的对价
。在对价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2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重庆轻
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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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0099.1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0099.1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854.4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8910.72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3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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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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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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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6-06-0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0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2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6-2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6-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6-30至2006-07-07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06至2006-07-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10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1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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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苏景滨 | 29.20| 赞成 |
|孟钧 | 28.12| 赞成 |
|张维义 | 23.87| 赞成 |
|王俊杰 | 21.00| 赞成 |
|王娟 | 18.52| 赞成 |
|卡晓凤 | 17.00| 赞成 |
|韩萍 | 14.79| 赞成 |
|纪维松 | 14.41| 赞成 |
|夏重杰 | 12.72| 赞成 |
|阎勇智 | 11.89|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7257.21| 36.11| 5200.89| 25.88|
|募集法人股股东 | 1108.80| 5.52| 1108.80| 5.5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 | |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重庆轻
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36.11
(3)方案详细说明
1、B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
2、公募法人股股东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
3、公司唯一非流通股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由轻纺控股支付的3.0股股票的对价
。在对价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2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重庆轻
纺控股(集团)公司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