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特点

日期:2018-11-09 14:00:31 来源:互联网
    债券的一般特点:债券与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两种墓本形式。同是投资工具。两者又有很大区别。除上述性质根本不同外,在投资过程中,愤券较之股票还有如下特点:   (一)债券发行人与投资人的范田较广    债券的发行人极广泛,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上市公司、银行、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均可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发行债券,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也相对简单。而股票的发行,各国都有严格周密的法律规范。只有符合标准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按法定程序申发股票,而管理部门审批亦十分严格。在投资者范田上,政府机关、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都可购买债券,尤其是国谈.各国均有相应的政策优惠措施.鼓励大家投资.而股票的投资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法律能力的社会公众.政府主管部门及证券交易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钩买股票。有的甚至还规定政府机关公务员、金融部门职员与军人等禁买股票。我国国务院即专门下达文件,严禁六类人员从事股票投资。
    (二)债券多为不记名形式,交易亦不过户
    对社会发行的俊券多为不记名形式,购券人不必预留印鉴,发行单位也无须造册登记。债券在转让时也无需重新登记或过户.手续极为简便。而股票在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只能以记名形式发行或转让.且公司有股东名册,转让时需要更改股东名册,办理过户手续。
    债券同股票有不少不同之处.而同银行储蓄存款却有许多相似之点。二者都是一种俊权、债务凭证,且都事先约定利率与期限,到期还本付息,都具有低风险、小成本、收益稳定的特点。但既然债券归入有价证券而非储蓄存款,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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