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97什么时候复牌?-富祥药业停牌最新消息
≈≈富祥药业300497≈≈(更新:22.02.24)
[2022-02-2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1号)批复,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191,6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149,995.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785,933.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364,061.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5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08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富祥”)、控股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
坊奥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尽早取得投资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产品发展契机。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富祥生物医药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905.72万元及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16吨那韦中间体、900吨巴坦中间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321.78万元,合计29,227.5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根据项目实施进展,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景德镇富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 甲方 乙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1 景德镇富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分行 362899991011000063368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 年产10,000吨VC和
2 景德镇富祥 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310419100000079866 2,000吨FEC项目
3 景德镇富祥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分行 2891000103010001927
4 景德镇富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富祥生物医药项目
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 14-325101040011516
5 富祥药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50162019800001122
景德镇富祥 公司景德镇市分行 36050162019800001121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2系甲方1子公司,甲方2与甲方1合称为甲方)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以下统一简称“乙方”)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监管期间甲方可在乙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梁国超、王海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公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柯丹女士父亲柯兴高先生于2022年1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18日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柯兴高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成交价格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成交数量(股)
(元/股) (元)
2022年1月26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0,000 14.00 140,000
2022年2月18日 卖出 集中竞价 10,000 14.26 142,600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2,600元,计算公式为:(卖出价格-买入价格)*短线交易股份数量=(14.26-14.00)*10,000=2,6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柯兴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柯丹女士及其父亲柯兴高先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柯兴高先生本次“卖出”操作系其操作失误导致,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柯兴高先生为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的父亲,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柯兴高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600元全部上交公司。
3、经向柯丹女士了解,其事先并不知悉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柯兴高先生有关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未披露信息,柯兴高先生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柯丹女士及其父亲柯兴高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个人行为约束,切实规范个人及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避免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63605788
2、公司名称: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鱼山与丽阳交界处)
5、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6、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肆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7、营业期限:2002年03月2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药品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
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晓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晓东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黄晓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2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间接持有75,000股(辞职后,已获授的份额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退出处理),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晓东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0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30]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核心中间体已经完成客户送样和验证,其中莫匹拉韦中间体部分已发货尚未确认收入,上述两个产品暂未形成收入。前述相关产品的技术来源均为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由公司负责生产,仅能供应给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不能供应给其他方
目前公司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核心中间体均未直接或间接供应给辉瑞、吉利德、默沙东
目前公司没有和辉瑞、默沙东、真实生物、吉利德签订与新冠治疗药物相关的合同
[2022-01-28]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 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 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 董事柯丹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3,000股,累计增持金额51,014,141元。本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集中竞价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柯丹
交易 2021-11-12 514,000 8,003,191 15.57 0.09
2022-1-25 1,265,400 20,016,954 15.82 0.23
2022-1-28 996,600 12,998,558 13.04 0.18
合计 3,523,000 51,014,141 14.48 0.65
注1: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当时剔除回购社会公 占目前剔除回购社会公
名称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股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包建华 114,815,808 20.99 114,815,808 21.14
柯丹 0 0 3,523,000 0.65
合计 114,815,808 20.99 118,338,808 21.7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包建华先生及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
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现将
以上公告中的“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作出补充说明
如下:
1、日前,公司凭借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富
药物研究院”)的研发基础,已经向客户供应了莫匹拉韦和瑞德西韦德核心中间体样
品,并通过了客户验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该项目工作。
风险提示:虽然样品已经通过客户验证,但是由于客户需求的交货期非常紧张,
公司后续在短期内是否可以及时满足客户放大需求的交货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
2、涉及公司新冠治疗药物相关中间体的营收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供应的莫匹拉韦相关中间体产品的销售合同金额为32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2%,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供应的瑞德西韦相关中间体产品的销售合同金额为55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4%,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涉及公司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计划建设年产 VC(碳酸亚乙烯酯)5,000t、FEC(氟代碳酸乙烯酯)1,000t 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有部分产能投产;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建设年产 VC10,000t、FEC2,000t 项目,公司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电解液添加剂VC(碳酸亚乙烯酯)产品销售合同金额为81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54%,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逐步释放产能,力争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该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五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22年1月26日,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公司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对有关事情作出了补充说明,详情敬
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公司上述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
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自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后,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进展如下: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集中竞价
柯丹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交易
2021-11-12 514,000 8,003,191 15.57 0.09
2022-1-25 1,265,400 20,016,954 15.82 0.23
合计 2,526,400 38,015,583 15.05 0.47
注1: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9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33,409,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56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7名,代
表的股份数为115,67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31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7,733,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38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
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176%;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51%;弃权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73%。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408,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5%;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近期市场上出现关于公司为辉瑞、默沙东等企业供应新冠药物中间
体的传闻,经公司核查,现说明如下:
1)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反复,公司积极介入到新冠治疗药物研究之中。日前,
公司凭借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富药物研究院”)
的研发基础,已经向客户供应了莫匹拉韦和瑞德西韦德核心中间体样品,并通过了客
户验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该项目工作。因与客户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不便公
开具体客户信息;
2)公司自2016年收购潍坊奥通以来,抗病毒领域逐步成为公司的重要业务领域
之一。基于公司子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抗病毒医药中间体生产经验和较强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公司正不断加强研发,并与凌富药物研究院开展合作,现已具备新冠治疗药物中间体研发生产能力,公司期望能够进入辉瑞等企业新冠治疗药物生产的供应链体系之中;
3)目前,公司有关新冠治疗药物相关产品的收入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小,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暂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是否能够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暂不确定,对该药品的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2021年公司经营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因为:
1)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增长;同时受市场需求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利润减少。
2)由于参与投资的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企业受环保、安全政策等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公司产生投资相关损失。
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年度业绩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80 万元– 6,38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1,9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02 % - 8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235 万元–12,235 万元 盈利:28,68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内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
增长;同时受市场需求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利
润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参与投资的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企业受环保、安全政策等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初步估值结果,预计确认投资相关损失。最终金额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7,000万元到-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公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根据证 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
近日,公司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进展情况的通知函》,永太科技于2022年1月13日和2022年1月19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15,631股,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00%且 减持数量已过半,按相关规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回购社会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公众股后的总股
本比例(%)
2022-01-13 18.23 2,908,591 0.54
集中竞价交易
永太科技 2022-01-19 21.30 2,507,040 0.46
合 计 - - 5,415,631 1.00
注:永太科技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剔除 占目前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回购社会公 回购社会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35,610 1.07 419,979 0.08
永太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5,610 1.07 419,979 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该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路辕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获悉刘路辕女士的配偶闫鹏先生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及2022年1月17日买卖公司股
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闫鹏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
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股) (元/股) (元)
2022年1月14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5,000 19.52 292,800
2022年1月17日 卖出 集中竞价 15,000 20.60 309,000
2022年1月17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20.67 2,067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16,200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
交易股份数量=(20.60-19.52)*15,000=16,2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闫鹏先生尚持
有公司股份1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刘路辕女士及配偶闫鹏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闫鹏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路辕女士的配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闫鹏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6,200元全部上交公司。
2、经向刘路辕女士了解,刘路辕女士事先并不知悉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闫鹏先生有关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未披露信息,闫鹏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刘路辕女士对于未能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闫鹏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交易存在的问题,刘路辕女士及闫鹏先生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本人及亲属的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刘路辕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子公司取得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环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通”)取得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22]3号)。
该批复同意潍坊奥通在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VC(碳酸亚乙烯酯)5,000t、FEC(氟代碳酸乙烯酯)1,000t、2氨基6氯嘌呤400t项目,并且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司将督促潍坊奥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运营,确保项目实施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0]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建华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期 日 质权人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2022年1 至申请解 华泰证券 个人
包建华 是 9,130,000 7.95% 1.66% 否 否 月 7 日 除质押之 股份有限 资金
日止 公司 需求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包建华 114,815,808 20.88% 11,440,000 20,570,000 17.92% 3.74% 0 0.00% 86,111,856 91.37%
柯丹 1,261,000 0.23% 0 0 0.00% 0.00% 0 0.00% 945,750 75.00%
柯喜丽 20,00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景德镇
市富祥
投资有 7,555,200 1.3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限公司
合计 123,652,008 22.48% 11,440,000 20,570,000 16.64% 3.74% 0 0.00% 87,057,606 84.00%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具备资
金偿还能力。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
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化工原料制造、销售(不含化学危
险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药品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 、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 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
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制
营项目: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 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 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 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 制造、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 他西林碱 、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 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 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 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 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 胺、正丁 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 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 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 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 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 甲苯、溴 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
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有效期 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0
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凭安全生产许 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进出口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权证书范围为准)。 动)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 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 股)79,191,64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2.6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4,149,995.2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85,93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64,061.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未使用募
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总额 拟投入金 拟投入净 计投入金额 实施进展 集资金(含
额 额 利息收入)
景德镇富祥 富祥生物
1 生命科技有 医药项目 105,382.00 89,000.00 87,721.41 32,912.83 建设中 55,351.29
限公司
年产 616 6,237.21 万
潍坊奥通药 吨那韦中 元(含已签 已建成
2 业有限公司 间体、900 15,000.00 11,415.00 11,415.00 订合同尚未 投产 5,321.78
吨巴坦中 支付的设备
间体项目 等尾款)
合计 120,382.00 100,415.00 99,136.41 39,150.04 - 60,673.07
三、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围绕产业链不断完善发展,坚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
制剂”发展战略。在巩固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依托多年医药行业经验累积形成的质
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不断跟踪
市场及行业发展动态,以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新机遇。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尽早取得投资
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产品发展契机,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富祥生物医药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905.72万元及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年产616吨那韦中间体、900吨巴坦中间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321.78
万元,合计29,227.5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以保障公
司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净额(含利息
收入)
1 景德镇富祥生命 富祥生物医药项目 105,382.00 64,358.40
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奥通药业有 年产 616 吨那韦中间体、900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2 限公司 吨巴坦中间体项目 15,000.00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237.21 万元
3 景德镇富祥生命 年产 10,000 吨 VC 和 2,000 吨 32,227.50 29,227.50
科技有限公司 FEC 项目
合计 99,823.11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按照原项目施工计划继续实施建设。
四、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电厂南侧)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为32,227.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22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6、资金来源: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结余募集资金
7、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公用工程楼、仓库、综合辅助楼、区域控制室、罐区、厂区总平面及厂区综合管线等。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3、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4、营业期限: 长期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片剂、注射剂、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医药中间体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状况:景德镇富祥于2020年4月成立,目前属于建设期,尚未开展业务。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
(1)市场前景广阔
2021年上半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下,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实现快速增长,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趋势整体向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中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国内多个省市均做出了符合自身区域发展的新材料产业规划,行业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120.6万辆,同比增长201.5%。伴随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巨大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同步增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CEC(氯代碳酸乙烯酯)、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是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最前端的基础材料之一,其生产过程可充分实现电厂余热等资源化利用,工业废盐可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现循环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规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3)公司拥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重视产品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工艺的改进优化,围绕反应物绿色替代、反应工序优化、反应操作简化、反应条件精细控制等核心工艺,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研发与反复实验攻关,公司开发了大吨位一锅法生产技术、催化氧化反应技术、手性合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技术工艺,有效克服了传统技术工艺的不足,因此公司具有丰富的化学合成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目前,公司已经搭建该项目的核心团队,项目前期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于公司过往项目推进过程中高效的落地执行能力,以及多年来形成的市场销售能力。一旦该项目相关行政等手续完成,公司可按照项目计划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从而尽早实现项目投产。
(4)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
公司一直来以高端抗生素原料药及中间体,以及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坚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并取得了较好成果。考虑到疫情及国家相关政策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优势资源,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拓宽公司产品品种,是完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技术、人员、生产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2、项目土地及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电厂南侧),项目在厂区内用地面积约300亩。本项目已取得景德镇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目前该项目环评等程序尚在办理中。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需求波动以及竞争加剧的风险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魏海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魏海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
魏海鹏先生简历
魏海鹏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毕业于浙
江工业大学,工程师。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历任车间技术员、技术主管、车间主任;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台州海
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海鹏先生直接持有 5,000 股公司股票,通过《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75,000 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滨主持。会
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
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
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及
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
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
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公司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 10,000 吨 VC 和 2,000 吨
FEC 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建设新增募投
项目,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化学合成领域的经验积淀、在安全环保、生产管理等方面
的优势,结合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
求,拓宽公司产品品种,从而做出的审慎决策。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魏海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 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公司会议室。
8、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1.00 √
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2.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30-15:30,信函或电子邮件以到达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2 年 1 月20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 33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云
电话:0798-2699929
传真:0798-2699928
电子邮箱:stock@fushine.cn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邮政编码:333000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与会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公司)出席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
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7
2、投票简称:“富祥投票”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1.00
[2022-01-05]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0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永太科技持有公司股份583.5610万股,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2、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07%,占永太科技持有该股份总
数的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自2021年12月9日-2022年6月8日)。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永太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
《股份减持承诺》
(1)本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 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永太科技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永太科技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永太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永太科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拟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最高成交价为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5,092,0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564,5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2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于近日办理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37947849509
2、公司名称: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沙基路
5、法定代表人:张祥明
6、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7、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3日至2056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叠氮化钠(1200t/a)、甲巯四氮唑(200t/a)、1-磺甲基四氮唑-5-硫醇双钠盐(50t/a)、哌拉西林(200t/a)、氨苄西林(200t/a)、4-乙基-2,3-双氧哌嗪甲酰氯(200t/a)、厄他培南侧链(30t/a)、美罗培南侧链(70t/a)、苄酯盐酸盐(60t/a)、二苯甲酮腙(200t/a)、溴代螺环物(100t/a)、5-氨基四氮唑(200t/a)、4-氨基苯腈(300t/a)、 氯磷酸苯酯(500t/a);回收溶剂:乙醇(458t/a)、氯仿(220t/a)、甲苯(467t/a)、甲醇(764t/a)、三乙胺(24t/a)、乙酸乙酯(195t/a)、
二氯甲烷(833t/a)、吡啶(111t/a)、正己烷(338t/a)、DMF(56.9t/a)、苯甲醇
(99t/a);副产品:盐酸(1500t/a)(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9 月 19 日
止);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8),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
式,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 11,335,610 股公司股票。
近日,公司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目前,永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 满,现将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当时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社会公众股后的
总股本比例(%)
2021-07-14 12.12 128,300 0.02
2021-07-15 11.72 1,191,100 0.22
永太科技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16 11.80 997,700 0.18
2021-08-05 11.58 3,182,900 0.58
合 计 - - 5,500,000 1.00
注:永太科技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剔除 占目前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回购社会公 回购社会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35,610 2.08 5,835,610 1.07
永太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5,610 2.08 5,835,610 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后永太科技持股比例减少1.01%,与实际减持比例1.00%的差额为0.01%,主要原因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变动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如益”)以人民币1,449万元人民币竞得编号DCG202103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上高县不动产权登记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36004005088
2.权利人: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不动产单元号:360923004012GB00500W00000000
4.坐落:黄金堆工业园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
8.土地使用权面积:120,683平方米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71年10月21日止
10.产证号:赣(2021)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720号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可以满足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5]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 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2021年8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 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662,000股,增持金额8,697,138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截至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7,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9,995,438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包建华先生、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柯丹 集中竞价交易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合计 747,000 9,995,438 13.38 0.14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包建华 114,815,808 20.99 114,815,808 20.99
柯丹 0 0 747,000 0.14
注: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包建华先生及柯丹女士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包建华先生、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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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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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1号)批复,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191,6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149,995.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785,933.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364,061.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5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08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富祥”)、控股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
坊奥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尽早取得投资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产品发展契机。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富祥生物医药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905.72万元及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16吨那韦中间体、900吨巴坦中间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321.78万元,合计29,227.5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根据项目实施进展,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景德镇富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 甲方 乙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1 景德镇富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分行 362899991011000063368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 年产10,000吨VC和
2 景德镇富祥 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310419100000079866 2,000吨FEC项目
3 景德镇富祥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分行 2891000103010001927
4 景德镇富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富祥生物医药项目
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 14-325101040011516
5 富祥药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50162019800001122
景德镇富祥 公司景德镇市分行 36050162019800001121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2系甲方1子公司,甲方2与甲方1合称为甲方)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以下统一简称“乙方”)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监管期间甲方可在乙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梁国超、王海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公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获悉柯丹女士父亲柯兴高先生于2022年1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18日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柯兴高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成交价格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成交数量(股)
(元/股) (元)
2022年1月26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0,000 14.00 140,000
2022年2月18日 卖出 集中竞价 10,000 14.26 142,600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2,600元,计算公式为:(卖出价格-买入价格)*短线交易股份数量=(14.26-14.00)*10,000=2,6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柯兴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柯丹女士及其父亲柯兴高先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柯兴高先生本次“卖出”操作系其操作失误导致,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柯兴高先生为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的父亲,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柯兴高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600元全部上交公司。
3、经向柯丹女士了解,其事先并不知悉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柯兴高先生有关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未披露信息,柯兴高先生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柯丹女士及其父亲柯兴高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个人行为约束,切实规范个人及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避免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63605788
2、公司名称: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鱼山与丽阳交界处)
5、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6、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肆仟捌佰叁拾肆元整
7、营业期限:2002年03月2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药品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
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晓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晓东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黄晓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2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间接持有75,000股(辞职后,已获授的份额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退出处理),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晓东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0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30]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核心中间体已经完成客户送样和验证,其中莫匹拉韦中间体部分已发货尚未确认收入,上述两个产品暂未形成收入。前述相关产品的技术来源均为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由公司负责生产,仅能供应给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不能供应给其他方
目前公司生产莫匹拉韦、瑞德西韦的核心中间体均未直接或间接供应给辉瑞、吉利德、默沙东
目前公司没有和辉瑞、默沙东、真实生物、吉利德签订与新冠治疗药物相关的合同
[2022-01-28]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 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 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 董事柯丹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3,000股,累计增持金额51,014,141元。本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集中竞价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柯丹
交易 2021-11-12 514,000 8,003,191 15.57 0.09
2022-1-25 1,265,400 20,016,954 15.82 0.23
2022-1-28 996,600 12,998,558 13.04 0.18
合计 3,523,000 51,014,141 14.48 0.65
注1: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当时剔除回购社会公 占目前剔除回购社会公
名称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股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包建华 114,815,808 20.99 114,815,808 21.14
柯丹 0 0 3,523,000 0.65
合计 114,815,808 20.99 118,338,808 21.7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包建华先生及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
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现将
以上公告中的“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作出补充说明
如下:
1、日前,公司凭借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富
药物研究院”)的研发基础,已经向客户供应了莫匹拉韦和瑞德西韦德核心中间体样
品,并通过了客户验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该项目工作。
风险提示:虽然样品已经通过客户验证,但是由于客户需求的交货期非常紧张,
公司后续在短期内是否可以及时满足客户放大需求的交货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
2、涉及公司新冠治疗药物相关中间体的营收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供应的莫匹拉韦相关中间体产品的销售合同金额为32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2%,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供应的瑞德西韦相关中间体产品的销售合同金额为55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4%,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涉及公司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计划建设年产 VC(碳酸亚乙烯酯)5,000t、FEC(氟代碳酸乙烯酯)1,000t 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有部分产能投产;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建设年产 VC10,000t、FEC2,000t 项目,公司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电解液添加剂VC(碳酸亚乙烯酯)产品销售合同金额为81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54%,占比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逐步释放产能,力争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该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五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22年1月26日,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公司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对有关事情作出了补充说明,详情敬
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公司上述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
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自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后,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进展如下: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集中竞价
柯丹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交易
2021-11-12 514,000 8,003,191 15.57 0.09
2022-1-25 1,265,400 20,016,954 15.82 0.23
合计 2,526,400 38,015,583 15.05 0.47
注1: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9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33,409,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56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7名,代
表的股份数为115,67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31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7,733,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38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
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176%;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51%;弃权 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73%。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408,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
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5%;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
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近期市场上出现关于公司为辉瑞、默沙东等企业供应新冠药物中间
体的传闻,经公司核查,现说明如下:
1)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反复,公司积极介入到新冠治疗药物研究之中。日前,
公司凭借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凌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富药物研究院”)
的研发基础,已经向客户供应了莫匹拉韦和瑞德西韦德核心中间体样品,并通过了客
户验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该项目工作。因与客户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不便公
开具体客户信息;
2)公司自2016年收购潍坊奥通以来,抗病毒领域逐步成为公司的重要业务领域
之一。基于公司子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抗病毒医药中间体生产经验和较强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公司正不断加强研发,并与凌富药物研究院开展合作,现已具备新冠治疗药物中间体研发生产能力,公司期望能够进入辉瑞等企业新冠治疗药物生产的供应链体系之中;
3)目前,公司有关新冠治疗药物相关产品的收入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小,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暂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公司是否能够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暂不确定,对该药品的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2021年公司经营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因为:
1)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增长;同时受市场需求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利润减少。
2)由于参与投资的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企业受环保、安全政策等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公司产生投资相关损失。
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
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年度业绩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497)富祥药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80 万元– 6,38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1,9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02 % - 8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235 万元–12,235 万元 盈利:28,68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内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
增长;同时受市场需求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利
润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参与投资的景德镇市富祥物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企业受环保、安全政策等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初步估值结果,预计确认投资相关损失。最终金额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7,000万元到-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公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根据证 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
近日,公司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进展情况的通知函》,永太科技于2022年1月13日和2022年1月19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15,631股,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00%且 减持数量已过半,按相关规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回购社会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公众股后的总股
本比例(%)
2022-01-13 18.23 2,908,591 0.54
集中竞价交易
永太科技 2022-01-19 21.30 2,507,040 0.46
合 计 - - 5,415,631 1.00
注:永太科技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剔除 占目前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回购社会公 回购社会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35,610 1.07 419,979 0.08
永太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5,610 1.07 419,979 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该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路辕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获悉刘路辕女士的配偶闫鹏先生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及2022年1月17日买卖公司股
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闫鹏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易
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股) (元/股) (元)
2022年1月14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5,000 19.52 292,800
2022年1月17日 卖出 集中竞价 15,000 20.60 309,000
2022年1月17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20.67 2,067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16,200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
交易股份数量=(20.60-19.52)*15,000=16,2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闫鹏先生尚持
有公司股份1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刘路辕女士及配偶闫鹏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闫鹏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路辕女士的配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闫鹏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6,200元全部上交公司。
2、经向刘路辕女士了解,刘路辕女士事先并不知悉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闫鹏先生有关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未披露信息,闫鹏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刘路辕女士对于未能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闫鹏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交易存在的问题,刘路辕女士及闫鹏先生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本人及亲属的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刘路辕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子公司取得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环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通”)取得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t锂电池添加剂、400t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22]3号)。
该批复同意潍坊奥通在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VC(碳酸亚乙烯酯)5,000t、FEC(氟代碳酸乙烯酯)1,000t、2氨基6氯嘌呤400t项目,并且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司将督促潍坊奥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运营,确保项目实施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0]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建华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期 日 质权人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2022年1 至申请解 华泰证券 个人
包建华 是 9,130,000 7.95% 1.66% 否 否 月 7 日 除质押之 股份有限 资金
日止 公司 需求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包建华 114,815,808 20.88% 11,440,000 20,570,000 17.92% 3.74% 0 0.00% 86,111,856 91.37%
柯丹 1,261,000 0.23% 0 0 0.00% 0.00% 0 0.00% 945,750 75.00%
柯喜丽 20,00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景德镇
市富祥
投资有 7,555,200 1.3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限公司
合计 123,652,008 22.48% 11,440,000 20,570,000 16.64% 3.74% 0 0.00% 87,057,606 84.00%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建华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具备资
金偿还能力。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
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化工原料制造、销售(不含化学危
险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药品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 、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 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
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制
营项目: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 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 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 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 制造、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 他西林碱 、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 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 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 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 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 胺、正丁 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 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 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 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 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 甲苯、溴 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
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有效期 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0
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凭安全生产许 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进出口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权证书范围为准)。 动)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 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 股)79,191,64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2.6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4,149,995.2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85,93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64,061.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未使用募
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总额 拟投入金 拟投入净 计投入金额 实施进展 集资金(含
额 额 利息收入)
景德镇富祥 富祥生物
1 生命科技有 医药项目 105,382.00 89,000.00 87,721.41 32,912.83 建设中 55,351.29
限公司
年产 616 6,237.21 万
潍坊奥通药 吨那韦中 元(含已签 已建成
2 业有限公司 间体、900 15,000.00 11,415.00 11,415.00 订合同尚未 投产 5,321.78
吨巴坦中 支付的设备
间体项目 等尾款)
合计 120,382.00 100,415.00 99,136.41 39,150.04 - 60,673.07
三、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围绕产业链不断完善发展,坚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
制剂”发展战略。在巩固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依托多年医药行业经验累积形成的质
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不断跟踪
市场及行业发展动态,以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新机遇。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尽早取得投资
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产品发展契机,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富祥生物医药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905.72万元及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年产616吨那韦中间体、900吨巴坦中间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321.78
万元,合计29,227.5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以保障公
司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净额(含利息
收入)
1 景德镇富祥生命 富祥生物医药项目 105,382.00 64,358.40
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奥通药业有 年产 616 吨那韦中间体、900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2 限公司 吨巴坦中间体项目 15,000.00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237.21 万元
3 景德镇富祥生命 年产 10,000 吨 VC 和 2,000 吨 32,227.50 29,227.50
科技有限公司 FEC 项目
合计 99,823.11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按照原项目施工计划继续实施建设。
四、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VC和2,000吨FEC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电厂南侧)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为32,227.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22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6、资金来源: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结余募集资金
7、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公用工程楼、仓库、综合辅助楼、区域控制室、罐区、厂区总平面及厂区综合管线等。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3、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4、营业期限: 长期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片剂、注射剂、原料药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医药中间体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状况:景德镇富祥于2020年4月成立,目前属于建设期,尚未开展业务。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
(1)市场前景广阔
2021年上半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下,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实现快速增长,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趋势整体向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中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国内多个省市均做出了符合自身区域发展的新材料产业规划,行业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120.6万辆,同比增长201.5%。伴随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巨大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同步增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作为锂电池的关键材料,CEC(氯代碳酸乙烯酯)、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是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最前端的基础材料之一,其生产过程可充分实现电厂余热等资源化利用,工业废盐可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现循环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江西省十四五规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3)公司拥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重视产品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工艺的改进优化,围绕反应物绿色替代、反应工序优化、反应操作简化、反应条件精细控制等核心工艺,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研发与反复实验攻关,公司开发了大吨位一锅法生产技术、催化氧化反应技术、手性合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技术工艺,有效克服了传统技术工艺的不足,因此公司具有丰富的化学合成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目前,公司已经搭建该项目的核心团队,项目前期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于公司过往项目推进过程中高效的落地执行能力,以及多年来形成的市场销售能力。一旦该项目相关行政等手续完成,公司可按照项目计划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从而尽早实现项目投产。
(4)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
公司一直来以高端抗生素原料药及中间体,以及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坚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并取得了较好成果。考虑到疫情及国家相关政策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优势资源,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拓宽公司产品品种,是完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技术、人员、生产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2、项目土地及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电厂南侧),项目在厂区内用地面积约300亩。本项目已取得景德镇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发展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目前该项目环评等程序尚在办理中。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需求波动以及竞争加剧的风险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魏海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魏海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
魏海鹏先生简历
魏海鹏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毕业于浙
江工业大学,工程师。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历任车间技术员、技术主管、车间主任;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台州海
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海鹏先生直接持有 5,000 股公司股票,通过《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75,000 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滨主持。会
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
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
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及
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
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
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公司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 10,000 吨 VC 和 2,000 吨
FEC 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建设新增募投
项目,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化学合成领域的经验积淀、在安全环保、生产管理等方面
的优势,结合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
求,拓宽公司产品品种,从而做出的审慎决策。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魏海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7]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 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公司会议室。
8、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1.00 √
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2.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30-15:30,信函或电子邮件以到达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2 年 1 月20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 33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云
电话:0798-2699929
传真:0798-2699928
电子邮箱:stock@fushine.cn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邮政编码:333000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与会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公司)出席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
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7
2、投票简称:“富祥投票”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
1.00
[2022-01-05]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0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永太科技持有公司股份583.5610万股,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2、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583.5610万股公司股票(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07%,占永太科技持有该股份总
数的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自2021年12月9日-2022年6月8日)。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永太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
《股份减持承诺》
(1)本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 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永太科技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永太科技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永太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永太科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拟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最高成交价为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5,092,0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564,5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24]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于近日办理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37947849509
2、公司名称: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沙基路
5、法定代表人:张祥明
6、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7、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3日至2056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叠氮化钠(1200t/a)、甲巯四氮唑(200t/a)、1-磺甲基四氮唑-5-硫醇双钠盐(50t/a)、哌拉西林(200t/a)、氨苄西林(200t/a)、4-乙基-2,3-双氧哌嗪甲酰氯(200t/a)、厄他培南侧链(30t/a)、美罗培南侧链(70t/a)、苄酯盐酸盐(60t/a)、二苯甲酮腙(200t/a)、溴代螺环物(100t/a)、5-氨基四氮唑(200t/a)、4-氨基苯腈(300t/a)、 氯磷酸苯酯(500t/a);回收溶剂:乙醇(458t/a)、氯仿(220t/a)、甲苯(467t/a)、甲醇(764t/a)、三乙胺(24t/a)、乙酸乙酯(195t/a)、
二氯甲烷(833t/a)、吡啶(111t/a)、正己烷(338t/a)、DMF(56.9t/a)、苯甲醇
(99t/a);副产品:盐酸(1500t/a)(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9 月 19 日
止);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9]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8),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
式,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不超过 11,335,610 股公司股票。
近日,公司收到永太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目前,永太科技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 满,现将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当时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社会公众股后的
总股本比例(%)
2021-07-14 12.12 128,300 0.02
2021-07-15 11.72 1,191,100 0.22
永太科技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16 11.80 997,700 0.18
2021-08-05 11.58 3,182,900 0.58
合 计 - - 5,500,000 1.00
注:永太科技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剔除 占目前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回购社会公 回购社会公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数(股) 众股后的总
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35,610 2.08 5,835,610 1.07
永太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5,610 2.08 5,835,610 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后永太科技持股比例减少1.01%,与实际减持比例1.00%的差额为0.01%,主要原因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变动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如益”)以人民币1,449万元人民币竞得编号DCG202103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上高县不动产权登记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36004005088
2.权利人: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不动产单元号:360923004012GB00500W00000000
4.坐落:黄金堆工业园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
8.土地使用权面积:120,683平方米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71年10月21日止
10.产证号:赣(2021)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5720号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可以满足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最高成交价为 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09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564,57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5] (300497)富祥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 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2021年8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 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662,000股,增持金额8,697,138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截至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包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柯丹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7,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9,995,438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包建华先生、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股) 本比例(%)
2021-8-23 662,000 8,697,138 13.14 0.12
柯丹 集中竞价交易 2021-8-30 60,000 915,300 15.26 0.01
2021-8-31 25,000 383,000 15.32 0.01
合计 747,000 9,995,438 13.38 0.14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包建华 114,815,808 20.99 114,815,808 20.99
柯丹 0 0 747,000 0.14
注: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占剔除回购社会公众股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包建华先生及柯丹女士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包建华先生、柯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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