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57什么时候复牌?-赢合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赢合科技300457≈≈(更新:22.01.28)
[2022-01-28]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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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0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盈利: 27,000 万元–33,000 万元
盈利: 19,069.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1.59 % -73.05 %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盈利: 25,000 万元–31,000 万元
盈利: 16,100.2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55.28 % - 92.54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高涨,公司紧紧把握市场机遇,积极适
应市场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 公司作为锂电池智能生产设备领先企业,具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质量的交付能力,利用公司构建的品牌优势,获得了国
内外行业头部客户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迅速增长,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0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方式、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
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
庆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公司董事、总裁许小菊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秦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 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庆东先生、余爱水先生、许小菊女士,其中王庆东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章卫东先生、余爱水先生、秦辉先生,其中章卫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博先生、章卫东先生、许小菊女士,其中杨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发生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
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
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
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
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赢合
科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
参加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桂江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缺额一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补选肖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取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德国分公司,改
为由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在德国多特蒙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拓展
欧洲市场及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服务,该孙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万欧元。详细内
容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桂江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桂江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桂江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桂江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桂江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公司董事会谨向桂江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肖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秀娟女士,女,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硕士;获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铝业集团公司、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惠生工程、东沃集团,先后任律师、法务经理、风控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任风险管理部部长。长期从事专业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和内控合规等工作,在民商事诉讼仲裁、法律顾问咨询、公司法务管理及企业风险管理等领域经验丰富,专注于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内控、风控及合规管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肖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 孙公司的议案》。为抓住欧洲市场发展机遇,董事会同意取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赢合”)设立德国分公司,改为由惠 州赢合在德国多特蒙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拓展欧洲市场及为客户提供售 后技术服务,该孙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万欧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赢合科技有限公司(Yinghe Technology GmbH)
2、注册地址:德国多特蒙德市
3、注册资本:40 万欧元
4、法定代表人:孙睿
5、股权结构:惠州赢合持有 100%股权
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7、经营范围:锂电设备销售、售后服务、咨询服务
注:上述信息以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设立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德国孙公司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德国设立全资孙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公司建设欧洲地区的本地化服务网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设立德国孙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审批风险
公司在境外设立孙公司需要商务、外汇等部门审批;同时需注册地政府部门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2、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设立德国孙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通过依法合规运作、引进专业经营管理人才、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强对境外孙公司的管理,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1-11]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7 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94,715,63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9.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934,18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8.4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781,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288,80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58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7,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781,4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0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8,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1%;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9%;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许小菊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许家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
参加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补选许小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永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春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
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王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
职后,王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王晋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谨向王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春辉先生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通过,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春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李春辉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李春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春辉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 1006 号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室
邮政编码:518061
联系电话:0755-8631 0555
电子信箱:yinghekeji@yhwin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春辉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5 月出生,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辉先生于 2021 年 9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赢合
科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码/法人股东营业 表人姓名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91元
每股净资产: 8.285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6%
营业总收入: 32.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8亿元
[2021-08-3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收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现就上述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1、上述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及履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预计本次中标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控股”)发出的《中标通知》,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合计中标金额为129,376.4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4.25%,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中标情况
1、项目招标方: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项目名称: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涂布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辊压分切一体机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切叠一体机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模切机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条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超声波焊接设备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激光焊接设备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氦检设备项目。
3、中标金额:合计129,376.48万元(含税)。
4、中标设备名称:涂布机、辊压分切一体机、辊压机、分切机、切叠一体机、激光切、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一次氦检、二次氦检等。
5、中标后合同签订单位:蜂巢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6、招标方与中标后合同签订方关系说明:项目招标方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蜂巢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
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为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二、招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061683642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66号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住宅装饰和装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医疗设备经营租赁;文化设备和用品出租;健康咨询;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绿化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学专用仪器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服务;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的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教育软件开发;园林植物种植;日用杂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园区产业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长城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除本次中标金额外,最近12个月内长城控股之子公司蜂巢能源及蜂巢能源子公司累计向公司采购锂电设备的金额为69,750万元(含税)。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彰显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装备领域的综合实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备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若合同顺利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
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
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月 24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庆东先生、桂江生先生、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8.18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7.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3亿元
[2021-07-28]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21-04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7 日,根据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网
站消息,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郑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电气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上海电气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 2021-1-028 号),因上海电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海电气立案调查。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长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7] (300457)赢合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21-04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649,537,96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476,898.1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1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537,96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1*****366 王维东
3 01*****847 许小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室
咨询联系人:袁玲
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2021-06-29] (300457)赢合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7 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94,956,41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0.0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920,18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8.4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036,2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0,529,58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6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3,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036,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4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43,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09% ;反对2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6,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09%;反对2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42,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02%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7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6,793,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128% ;反对8,15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83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736%;反对8,155,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450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7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全体董 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补选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
路 7 号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秦辉先生
男,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大
学,获得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在职参加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 EMBA 项目,获得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证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电器成套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经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高级经理,美国高斯国际公司副总裁,德国宝尔捷自动化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产业发展官,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副总裁,上海电气德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和上海电气轨道交通集团,任财务总监。长期在大型先进装备制造行业从事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新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境外企业投后管理等岗位。拥有在电气装备制造、自动化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的财务规划、财务管控、并购合资、投后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管理经验。
秦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翁智怡女士
女,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师
范大学,学士学位,经济师;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任经济运行部部长。具备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经验,从业期间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境内外企业运营管理工作。
翁智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子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12.1 补选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 补选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3、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10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6、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6.00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累积投票的议案
1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2.01 补选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
补选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021-06-07]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贾廷纲先生及董事戈黎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贾廷纲先生 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贾廷纲先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总裁、上海电 气轨道交通集团总裁。戈黎红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戈黎红女士现担任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上 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辞职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离任,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谨向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 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2021-06-02]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合科技”)自2020年10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陆续收到主要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中标通知,合计中标锂电池生产设备170,937.36万元。上述合同中标存在不能如期收到客户正式订单及因客户需求变化订单发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订单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合同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与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约定宁德时代以订单的形式,向本公司采购设备。合同生效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框架采购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由宁德时代通过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向公司发送订单及其变更(以下统称“订单”)。书面形式指有据可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报、传真、邮件、电子信息平台数据)。订单在送达公司后立即生效,公司应遵照订单履行交货义务。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2020-109),公司中标宁德时代设备总金额为14.4亿元。
自上述公告发布后(即2020年10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发送订单中标通知,累计金额为170,93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1.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佳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如下:
年度 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新签合同金额占比
2018 5,406.60 3%
2019 18,101.11 12%
2020 99,687.87 30%
3、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4、关联关系说明:
宁德时代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框架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约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订单:由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向乙方发送订单及其变更。书面形式指有据可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报、传真、邮件、电子信息平台数据)。订单在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除非甲方通知乙方该订单被变更或撤销,乙方应遵照订单履行交货义务。
(3)付款方式:根据订单及双方约定之付款条件以及确认的收货情况支付标的货款。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已签署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生效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延迟交货、质量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除上述内容外,合同条款还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约定。
2、本次中标情况
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发送锂电池生产设备订单中标通知,累计金额为170,937.36万元(含税)。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中标彰显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装备的综合实力,标志着国际一流客户对公司能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合同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备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合同中标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宁德时代通知公司中标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定点的方式,存在不能如期收到客户正式订单及因客户需求变化订单发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情况,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且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3、履约风险:合同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4、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合同中标为收到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定点信的中标通知,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框架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2021-05-0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合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4月9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2020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问询函》),对于你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以下统称回函)涉及的口罩机业务期后退货事项,请就以下问题予以进一步说明:
1. 回函显示,口罩机期后退货金额为19,678.75万元,涉及5笔交易共5名客户,入账时间为2020年5月至6月,退货时间为2021年2月。公开资料显示,5名客户中,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参保人数为0;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实缴资本36万元,参保人数8人;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均成立于2020年4月;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缴资本2.1万元,参保人数为0,成立于2020年1月。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2)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4)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5)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6)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7)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回函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口罩机销售收入27,596.23万元。
(1)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2)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
3
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回函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是否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与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回函显示,口罩机期后退货金额为19,678.75万元,涉及5笔交易共5名客户,入账时间为2020年5月至6月,退货时间为2021年2月。公开资料显示,5名客户中,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参保人数为0;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实缴资本36万元,参保人数8人;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均成立于2020年4月;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缴资本2.1万元,参保人数为0,成立于2020年1月。
(1)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2) 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 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
4
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4) 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5) 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6) 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7) 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该批退货的口罩机客户前期业务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确认收入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金额
毛利额
应收账款前期计提坏账准备
对前期净利润的影响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522.12
3,072.14
215.00
2,428.57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345.13
2,386.74
196.40
1,861.79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316.81
2,679.20
205.40
2,102.7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100.00
2,281.06
173.74
1,791.23
5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051.33
2,388.39
193.40
1,865.74
合 计
21,335.40
12,807.54
983.94
10,050.06
(二) 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 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
公司是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防控形势严峻,全国一度陷入了对口罩的极度紧缺情况。考虑到当时疫情的严重性,经公司管理层商议,决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口罩机项目。公司于2020年2月1日紧急组建团队开发生产口罩机,2020年2月3号,公司营销中心对外发布销售口罩机信息,并由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全面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就收到约1,700台的订单需求。项目启动时正值新冠疫情最严重时期和春节假期,生产装配人员严重不足、产业链上游零部件供应完全没有恢复、物流不畅、防疫形式严峻等困难远超原本的预计,在政府协调以及全体员工、上游供应链企业的不断努力下,于2020年2月15日开始逐步出货,实现口罩机销售703台,成为国内口罩机交付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工信厅规函〔2020〕37号)。
公司启动口罩机项目时正值新冠疫情最严重时期和春节假期,产业链上游零部件供应完全没有恢复,加之口罩机设备市场在疫情爆发前是较为小众的市场,核心零部件的产能和供应能力都非常有限。但由于市场的需求暴增,供应链交付及品质问题不断升级,公司的很多供应商不能如期向公司交付零配件,导致公司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并被投诉至市场监督局,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2020年4、5月与客户沟通协商交付问题,和部分客户达成退货或者取消订单的协议。但公司原本为满足客户1,700台口罩机订单而进行的备料,就因为部分口罩机订单取消及退货等情况成为库存。
6
期间,公司还向国内口罩厂商提供口罩代工业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国内复工复产,公司锂电业务也出现订单大幅增长的趋势,公司管理层决定回归主业锂电设备业务,并计划将口罩机清货处理,停止口罩机项目。
2. 口罩机业务销售流程
由于疫情爆发严重,时间紧迫,人力短缺,且公司此前未涉足过口罩机行业,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在设备研发方面的优势,并调动所有资源在短期内开发与生产口罩机,公司以“实现快速交付,满足防疫物资需求”为导向,并在因疫情导致部分员工居家隔离的客观条件下,采取一切流程从简的方式,口罩机业务遵循以下临时流程:
(1) 由公司口罩机销售人员与有购买意向的客户洽谈,获取客户营业执照信息,营销中心人员审核后与意向客户签订由公司法务部拟定的制式销售合同;
(2) 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生效的合同,营销中心将订单交由项目部人员继续跟进合同后续执行情况;
(3) 项目部人员根据合同交期及公司生产情况,向客户发送提货函,通知客户自行提货。
3. 对客户的核查程序
公司销售人员遵循口罩机销售的常规的流程要求客户提供资料,进行网上资料收集及公司资信情况调查,核查客户工商信息,经查询这五家客户的注册资本及成立时间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10,000万人民币
2019-10-31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5,000万人民币
2018-12-19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万人民币
2020-04-02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6,000万人民币
2020-04-24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000万人民币
2020-01-07
上述5名客户经营正常,上述5名客户注册资本规模较大,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未发现经营异常情况。故公司在履行临时核查程序后,与上述5名口罩机客户分别签订了销售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上述5名客户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公司在2020年5月、6月分别收到以上5家客户收的预
7
付款后,便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出货,客户自行提货。
上述5家企业注册资本较大,虽然实收资本尚未缴足,但并不违反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及出资的规定,其具体缴纳情况需根据各公司的公司章程确定,企业也会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缴纳相应出资;另外,因各种原因及实际情况(如有新入职员工、员工不愿缴纳社保等),企业一般根据当地政策及员工意愿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实际出资和人员情况并不能准确反映其经营情况以及履约能力。
上述企业虽然注册资本未缴足,但根据法律规定,并不影响其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格,且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及判例,即便其无法充分履行债务时,股东亦应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且2020年初疫情最严重阶段,国内出现大量个人或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生产抗疫物资的情形,导致市场较为混乱,公司只能依据工商信息、注册资本及预付款等情况来判断客户的履约能力。
因此,公司按照口罩机项目临时流程核查了上述5名客户信息,公司基于市场判断及合同约定与上述客户进行交易,并且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公司认为上述5名客户具有支付能力,采购意向比较明确,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核查
经查询公开信息及相关方自查,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上述5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公司遵循口罩机业务的销售流程与上述5名口罩机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8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预付金额
后续付款安排
交货时间
退货条款
违约责任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5,100.00
500.00
合同剩余款项按照2:3:4:1的比例陆续支付
5月31日前
自提后不得退货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公司超过30日无法交货,客户应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次日书面确认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或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另行确定交货期限。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4,910.00
500.00
5月31日前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878.00
500.00
6月20日前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578.00
500.00
6月21日前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4,633.00
500.00
合同剩余款项按照2:3:3:2的比例陆续支付
6月18日前
合计
24,099.00
2,500.00
合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预付金额
预付时间
交货时间
后续回款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5,100.00
500.00
2020/5/29
2020/5/31
310.0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4,910.00
500.00
2020/5/29
2020/5/31
482.00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878.00
500.00
2020/6/16
2020/6/30
270.00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4,633.00
500.00
2020/6/12
2020/6/30
658.25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578.00
500.00
2020/6/16
2020/6/30
210.00
合计
24,099.00
2,500.00
1,930.25
上述业务在2020年度5月、6月份发生,上述5名客户分别在2020年5月及6月支付预付款,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便安排出货。合同对应的产品在2020年5月、6月出库并经客户签收。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收到上述合同的首期款共计2,500万元,上述合同正常执行。
按照合同约定,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业务在扣除首期款后,应收回
9
合同阶段款4,321.80万元,实际收回合同款380.00万元,公司第四季度对该阶段合同款进行催收。
公司董事会对口罩机的应收账款特别关注,在2020年中报和三季报董事会上特别强调。公司管理层对口罩机应收账款催收高度重视,为加强风险防范,针对本次口罩机应收账款,由公司销售人员进行多次催款。
在持续加强催收后,公司于2020年12月份回款1,550.25万元;但后续催款难度越来越大,且无实际回款入账,截止到2021年1月份,公司累计收到上述业务款项合计4,430.25万元。
由于口罩市场已饱和,预计该批口罩机剩余应收账款催款将更加困难,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利益,避免日后因口罩机客户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出现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并考虑到口罩机部分零部件可与公司锂电设备通用(或改造后使用),公司于2021年2月与云南达誉金等5家公司协商一致,同意退回该批口罩机。
公司对该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考虑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该批口罩机期末可变现净值后计提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10.25元,该批存货实际计提比例80.00%。在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后,该批口罩机存货账面价值为13,921,577.56元。相较日后因口罩机客户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退货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原签订的销售合同虽然约定不得退货,但是由于客户购买口罩机后,销售情况较差,回款可能性较低,客户提出退货要求。由于原签订销售合同中未对退货违约责任进行具体约定,公司经过综合评估,2021年2月底,客户与公司经充分沟通后签订退货协议,退货协议约定上述5名客户向公司退回部分口罩机设备,并给予公司退货补偿。退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退货约定
签署时间
退货金额
退货补偿金额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退货设备由客户在签署退货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运回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退货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2021/2/26
4,300.00
3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1
3,928.00
34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2/25
4,108.00
2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4
3,474.75
10.25
10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负责承担。
2021/2/24
3,868.00
34
合 计
19,678.75
131.25
上述5名客户在退货协议签订后退货,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对退货口罩机进行入库。退货补偿金额已从客户前期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具有真实性。
(四) 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1. 该批退货的口罩机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口罩机发货时间
口罩机验收情况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2. 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口罩机业务退货进行期后调整,调减营业收入174,148,230.09元,调减应收账款196,787,500.00元及税费22,639,269.91元;对退回存货进行入库处理,调减主营业务成本69,607,887.81元,调增存货69,607,887.81元;对该笔退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686,310.25万元。
进行上述调整后,并考虑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后,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27,829,185.90元。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单位:元
会计科目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
1.调减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196,787,500.00
11
营业收入
-174,148,230.09
应交税费
-22,639,269.91
2.冲回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9,839,375.00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9,839,375.00
3.退货口罩机入库
存货
69,607,887.81
营业成本
69,607,887.81
4.计提退货口罩机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55,686,310.25
存货跌价准备
55,686,310.25
5.调整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77,040.29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6,877,040.29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15,681,051.34
应交税费
-15,681,051.34
3. 上述客户口罩机退货条款的相关约定及退货说明
根据合同中设备质量检验及验收条款“甲方自提后即视为设备验收合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技术参数、配置等技术及质量要求,自提后不得退货”。
公司原签订的销售合同虽然约定不得退货,但是由于客户购买口罩机后,销售情况较差,回款可能性较低,客户提出退货要求。公司经过综合评估,2021年2月底,客户与公司经充分沟通后签订退货协议,退货协议约定按销售合同约定的销售单价退回并给予公司退货补偿,退货补偿共计131.25万元。
退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退货约定
签署时间
退货金额
退货补偿金额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退货设备由客户在签署退货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运回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退货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2021/2/26
4,300.00
3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1
3,928.00
34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2/25
4,108.00
2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4
3,474.75
10.25
12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负责承担。
2021/2/24
3,868.00
34
合 计
19,678.75
131.25
上述5名客户在退货协议签订后退货,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对退货口罩机进行入库。退货补偿金额已从客户前期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公司口罩机销售业务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进行的商业行为,合同真实有效。
(五) 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收到上述口罩机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及1,930.25万元合同回款均由上述口罩机客户从客户公司账户银行转账直接支付,不存在代由第三方支付的情形。
(六) 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公司已按关注函要求报备相关文件。
(七) 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经过上述(一)至(六)的核查,公司认为其交易是基于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销售合同,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的情形。
我们未发现影响交易商业实质判断的事项。
(八)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询客户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东背景以识别交易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主要的口罩机销售合同、出库记录以及销售回款单据等,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
13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获取并查阅退货协议,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4. 我们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获取了管理层声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对口罩机期后退货事项的会计处理正确;
2.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与上述5个口罩机退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 上述5名客户签订的合同真实;
4. 销售退回不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
5. 我们了解了公司交易过程及退货原因,我们未发现影响交易商业实质判断的事项。
二、 回函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口罩机销售收入27,596.23万元。
(1) 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2) 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分月度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明细如下表:
数量:台 单位:元
月 份
数量
销售单价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1月
2月
122.00
392,463.08
47,880,495.47
27,894,607.85
41.74%
3月
448.00
388,495.42
174,045,946.60
111,355,821.82
36.02%
4月
77.00
205,700.50
15,838,938.12
9,089,181.06
42.61%
14
5月
13.00
907,692.29
11,799,999.81
4,810,471.99
59.23%
6月
22.00
1,061,242.96
23,347,345.09
10,250,758.39
56.09%
7月
20.00
142,300.88
2,846,017.68
2,622,085.85
7.87%
8月
1.00
203,539.82
203,539.82
213,357.55
-4.82%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 计
703.00
392,549.48
275,962,282.59
166,236,284.50
39.76%
注:2020年5、6月份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因为是5、6月份主要销售的口罩机产品型号为KN95口罩机,其他月份主要是普通耳带式口罩机。
(二) 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由于物资紧缺,在当时状况下口罩机交付均为现付,预付款后发货,由客户自提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按照出库签收单确认收入。
口罩机客户及相应的付款方不一致,由第三方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代付主体
代付主体与客户的关系
合同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实际收款金额
其中:代付金额
亚美磁带有限公司(香港)
亚美磁带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
1,840,000.00
1,840,000.00
1,840,000.00
福建省洪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陈万里
公司监事代付
488,000.00
488,000.00
488,000.00
普宁市健顺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庄义坝
公司法人代付
1,952,000.00
1,952,000.00
1,952,000.00
广东省众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黄相生
公司股东代付
441,600.00
441,600.00
441,600.00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
兰州石油化工多种经营事业部
兰州石油化工多种经营事业部为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976,000.00
976,000.00
976,000.00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936,000.00
15
安徽济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武曼玲
公司法人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748,800.00
成都艺雅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鄢元涛
公司法人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20,000.00
东莞市元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贝雅德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代付
488,000.00
488,000.00
488,000.00
福建省泉州市钢智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化县恒丰佳创有限公司
同一股东
488,000.00
488,000.00
390,400.00
惠州市华源佐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源有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702,000.00
联和东浩(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联和建物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蓝星企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代付
4,880,000.00
4,880,000.00
4,404,000.00
南通欣佳工艺品有限公司
南通馨佳工艺品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公司代付
388,000.00
388,000.00
388,000.00
深圳华源有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源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1,404,000.00
1,404,000.00
1,404,000.00
四川三千极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润泰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控股公司代付
3,904,000.00
3,904,000.00
3,904,000.00
无锡一粒米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粒米(无锡)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公司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776,000.00
肇庆市鼎康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黄庆文
公司法人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155,200.00
中山市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诚远制衣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976,000.00
976,000.00
976,000.00
合 计
23,361,600.00
23,361,600.00
20,990,000.00
2020年口罩机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共计2,099.00万元,占全年口罩机累计含税销售额的6.73%。
(三)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口罩机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实施分析程序;
2.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主要的口罩机销售合同、出库记录以及销售回款单据等,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检查银行回款单据、代付协议。
16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0年2-3月处于疫情爆发期,复工复产受到影响,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存在不一致情形,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存在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性。
三、 回函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是否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存货结构明细如下:
数量:台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数
数量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85
70,279,084.58
55,686,310.25
14,592,774.33
其中:口罩机退货
277
69,607,887.81
55,686,310.25
13,921,577.56
库存
8
671,196.77
671,196.77
发出商品
19
4,563,845.35
4,563,845.35
其中:期后已结转
18
4,070,076.53
4,070,076.53
期后未结转
1
493,768.82
493,768.82
合 计
304
74,842,929.93
55,686,310.25
19,156,619.68
公司对口罩机业务的存货进行了跌价测试,按照考虑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该批口罩机期末可变现净值为20,237,930.26元,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54,604,999.66元,实际计提跌价金额55,686,310.25元。由于口罩机退货金额较大,占口罩机存货的比例为93.01%,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对该批口罩机退货的存货单独评估。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退回的口罩机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核实退回的口罩机数量、状态等;
17
2. 复核管理层对口罩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口罩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口罩机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四、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无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04-27]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董事王维东先生、董事桂
江生先生均书面委托董事王庆东先生代为参会投票表决。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 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7]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
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4]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经事后审查,发现《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中“华中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数据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华中地区 346,811,829.60 259,340,845.21 25.22% -89,768.55% -6,978.56% 900.03%
更正后: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华中地区 346,811,829.60 259,340,845.21 25.22% 0.00% 0.00% 0.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公司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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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1
证券代码: 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0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盈利: 27,000 万元–33,000 万元
盈利: 19,069.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1.59 % -73.05 %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盈利: 25,000 万元–31,000 万元
盈利: 16,100.2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55.28 % - 92.54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高涨,公司紧紧把握市场机遇,积极适
应市场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 公司作为锂电池智能生产设备领先企业,具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质量的交付能力,利用公司构建的品牌优势,获得了国
内外行业头部客户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迅速增长,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0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方式、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
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
庆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公司董事、总裁许小菊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秦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 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庆东先生、余爱水先生、许小菊女士,其中王庆东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章卫东先生、余爱水先生、秦辉先生,其中章卫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博先生、章卫东先生、许小菊女士,其中杨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发生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
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
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
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
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赢合
科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
参加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桂江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缺额一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补选肖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取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德国分公司,改
为由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在德国多特蒙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拓展
欧洲市场及为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服务,该孙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万欧元。详细内
容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桂江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桂江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桂江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桂江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桂江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公司董事会谨向桂江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肖秀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秀娟女士,女,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硕士;获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铝业集团公司、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惠生工程、东沃集团,先后任律师、法务经理、风控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任风险管理部部长。长期从事专业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和内控合规等工作,在民商事诉讼仲裁、法律顾问咨询、公司法务管理及企业风险管理等领域经验丰富,专注于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内控、风控及合规管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肖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2-2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德国 孙公司的议案》。为抓住欧洲市场发展机遇,董事会同意取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赢合”)设立德国分公司,改为由惠 州赢合在德国多特蒙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拓展欧洲市场及为客户提供售 后技术服务,该孙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万欧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赢合科技有限公司(Yinghe Technology GmbH)
2、注册地址:德国多特蒙德市
3、注册资本:40 万欧元
4、法定代表人:孙睿
5、股权结构:惠州赢合持有 100%股权
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7、经营范围:锂电设备销售、售后服务、咨询服务
注:上述信息以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设立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德国孙公司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德国设立全资孙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公司建设欧洲地区的本地化服务网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设立德国孙公司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审批风险
公司在境外设立孙公司需要商务、外汇等部门审批;同时需注册地政府部门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2、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设立德国孙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通过依法合规运作、引进专业经营管理人才、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强对境外孙公司的管理,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1-11]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7 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0)。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94,715,63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9.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934,18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8.4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781,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288,80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58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7,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781,4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0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8,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1%;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9%;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许小菊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许家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
参加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补选许小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永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春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前述职务原定任
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王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
职后,王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王晋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谨向王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春辉先生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通过,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春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李春辉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李春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春辉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 1006 号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室
邮政编码:518061
联系电话:0755-8631 0555
电子信箱:yinghekeji@yhwin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春辉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5 月出生,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辉先生于 2021 年 9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赢合
科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码/法人股东营业 表人姓名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
[2021-10-26]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91元
每股净资产: 8.285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6%
营业总收入: 32.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8亿元
[2021-08-3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收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现就上述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1、上述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及履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预计本次中标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控股”)发出的《中标通知》,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合计中标金额为129,376.4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4.25%,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中标情况
1、项目招标方: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项目名称: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涂布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辊压分切一体机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切叠一体机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模切机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条设备采购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超声波焊接设备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激光焊接设备项目、蜂巢能源EV装配氦检设备项目。
3、中标金额:合计129,376.48万元(含税)。
4、中标设备名称:涂布机、辊压分切一体机、辊压机、分切机、切叠一体机、激光切、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一次氦检、二次氦检等。
5、中标后合同签订单位:蜂巢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6、招标方与中标后合同签订方关系说明:项目招标方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蜂巢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
蜂巢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为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二、招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061683642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66号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住宅装饰和装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医疗设备经营租赁;文化设备和用品出租;健康咨询;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绿化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学专用仪器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服务;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的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教育软件开发;园林植物种植;日用杂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园区产业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长城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除本次中标金额外,最近12个月内长城控股之子公司蜂巢能源及蜂巢能源子公司累计向公司采购锂电设备的金额为69,750万元(含税)。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彰显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装备领域的综合实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备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若合同顺利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
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
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王庆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在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月 24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庆东先生、桂江生先生、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24] (300457)赢合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8.18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7.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3亿元
[2021-07-28]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21-04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7 日,根据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网
站消息,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郑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电气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上海电气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 2021-1-028 号),因上海电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海电气立案调查。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长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7] (300457)赢合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21-04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649,537,96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476,898.1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1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537,96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1*****366 王维东
3 01*****847 许小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1 室
咨询联系人:袁玲
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2021-06-29] (300457)赢合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 7 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东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94,956,41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0.0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4,920,189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8.4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036,2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0,529,58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6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3,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0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036,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4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43,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09% ;反对2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6,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09%;反对2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42,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02%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7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6,793,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128% ;反对8,15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83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736%;反对8,155,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450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771,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2% ;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4,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9%;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31%;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94,694,7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58% ;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49%;弃权57,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6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53%;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7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全体董 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补选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
路 7 号赢合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秦辉先生、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秦辉先生
男,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大
学,获得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在职参加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 EMBA 项目,获得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证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证书;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电器成套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经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高级经理,美国高斯国际公司副总裁,德国宝尔捷自动化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产业发展官,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副总裁,上海电气德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和上海电气轨道交通集团,任财务总监。长期在大型先进装备制造行业从事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新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境外企业投后管理等岗位。拥有在电气装备制造、自动化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的财务规划、财务管控、并购合资、投后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管理经验。
秦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翁智怡女士
女,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师
范大学,学士学位,经济师;现就职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任经济运行部部长。具备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经验,从业期间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境内外企业运营管理工作。
翁智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06-09]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子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12.1 补选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 补选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3、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10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 6、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6.00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累积投票的议案
1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2.01 补选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
补选翁智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玲
联系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号码:0755—26654002
电子邮箱:yinghekeji@yhwin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6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室
邮政编码:51806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7。
2、投票简称:赢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021-06-07]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贾廷纲先生及董事戈黎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贾廷纲先生 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贾廷纲先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总裁、上海电 气轨道交通集团总裁。戈黎红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戈黎红女士现担任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上 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辞职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离任,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谨向贾廷纲先生及戈黎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 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2021-06-02]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合科技”)自2020年10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陆续收到主要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中标通知,合计中标锂电池生产设备170,937.36万元。上述合同中标存在不能如期收到客户正式订单及因客户需求变化订单发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订单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合同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与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约定宁德时代以订单的形式,向本公司采购设备。合同生效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框架采购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由宁德时代通过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向公司发送订单及其变更(以下统称“订单”)。书面形式指有据可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报、传真、邮件、电子信息平台数据)。订单在送达公司后立即生效,公司应遵照订单履行交货义务。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2020-109),公司中标宁德时代设备总金额为14.4亿元。
自上述公告发布后(即2020年10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发送订单中标通知,累计金额为170,937.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1.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佳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如下:
年度 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新签合同金额占比
2018 5,406.60 3%
2019 18,101.11 12%
2020 99,687.87 30%
3、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4、关联关系说明:
宁德时代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框架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约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订单:由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向乙方发送订单及其变更。书面形式指有据可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报、传真、邮件、电子信息平台数据)。订单在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除非甲方通知乙方该订单被变更或撤销,乙方应遵照订单履行交货义务。
(3)付款方式:根据订单及双方约定之付款条件以及确认的收货情况支付标的货款。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已签署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生效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延迟交货、质量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除上述内容外,合同条款还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约定。
2、本次中标情况
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发送锂电池生产设备订单中标通知,累计金额为170,937.36万元(含税)。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中标彰显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装备的综合实力,标志着国际一流客户对公司能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合同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备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合同中标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宁德时代通知公司中标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定点的方式,存在不能如期收到客户正式订单及因客户需求变化订单发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情况,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且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3、履约风险:合同执行中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且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4、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合同中标为收到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定点信的中标通知,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框架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2021-05-01]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合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4月9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2020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问询函》),对于你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以下统称回函)涉及的口罩机业务期后退货事项,请就以下问题予以进一步说明:
1. 回函显示,口罩机期后退货金额为19,678.75万元,涉及5笔交易共5名客户,入账时间为2020年5月至6月,退货时间为2021年2月。公开资料显示,5名客户中,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参保人数为0;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实缴资本36万元,参保人数8人;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均成立于2020年4月;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缴资本2.1万元,参保人数为0,成立于2020年1月。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2)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4)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5)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6)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7)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回函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口罩机销售收入27,596.23万元。
(1)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2)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
3
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回函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是否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与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回函显示,口罩机期后退货金额为19,678.75万元,涉及5笔交易共5名客户,入账时间为2020年5月至6月,退货时间为2021年2月。公开资料显示,5名客户中,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参保人数为0;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实缴资本36万元,参保人数8人;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业,均成立于2020年4月;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缴资本2.1万元,参保人数为0,成立于2020年1月。
(1)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2) 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 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
4
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4) 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5) 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6) 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7) 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退回业务的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确认金额及其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等。
该批退货的口罩机客户前期业务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确认收入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金额
毛利额
应收账款前期计提坏账准备
对前期净利润的影响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522.12
3,072.14
215.00
2,428.57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345.13
2,386.74
196.40
1,861.79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316.81
2,679.20
205.40
2,102.7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100.00
2,281.06
173.74
1,791.23
5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经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出库单
4,051.33
2,388.39
193.40
1,865.74
合 计
21,335.40
12,807.54
983.94
10,050.06
(二) 请结合上述客户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以及是否对上述客户履行必要的履约能力核查程序及具体核查过程、方法、结论,核实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 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的原因
公司是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防控形势严峻,全国一度陷入了对口罩的极度紧缺情况。考虑到当时疫情的严重性,经公司管理层商议,决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口罩机项目。公司于2020年2月1日紧急组建团队开发生产口罩机,2020年2月3号,公司营销中心对外发布销售口罩机信息,并由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全面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就收到约1,700台的订单需求。项目启动时正值新冠疫情最严重时期和春节假期,生产装配人员严重不足、产业链上游零部件供应完全没有恢复、物流不畅、防疫形式严峻等困难远超原本的预计,在政府协调以及全体员工、上游供应链企业的不断努力下,于2020年2月15日开始逐步出货,实现口罩机销售703台,成为国内口罩机交付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工信厅规函〔2020〕37号)。
公司启动口罩机项目时正值新冠疫情最严重时期和春节假期,产业链上游零部件供应完全没有恢复,加之口罩机设备市场在疫情爆发前是较为小众的市场,核心零部件的产能和供应能力都非常有限。但由于市场的需求暴增,供应链交付及品质问题不断升级,公司的很多供应商不能如期向公司交付零配件,导致公司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并被投诉至市场监督局,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2020年4、5月与客户沟通协商交付问题,和部分客户达成退货或者取消订单的协议。但公司原本为满足客户1,700台口罩机订单而进行的备料,就因为部分口罩机订单取消及退货等情况成为库存。
6
期间,公司还向国内口罩厂商提供口罩代工业务。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国内复工复产,公司锂电业务也出现订单大幅增长的趋势,公司管理层决定回归主业锂电设备业务,并计划将口罩机清货处理,停止口罩机项目。
2. 口罩机业务销售流程
由于疫情爆发严重,时间紧迫,人力短缺,且公司此前未涉足过口罩机行业,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在设备研发方面的优势,并调动所有资源在短期内开发与生产口罩机,公司以“实现快速交付,满足防疫物资需求”为导向,并在因疫情导致部分员工居家隔离的客观条件下,采取一切流程从简的方式,口罩机业务遵循以下临时流程:
(1) 由公司口罩机销售人员与有购买意向的客户洽谈,获取客户营业执照信息,营销中心人员审核后与意向客户签订由公司法务部拟定的制式销售合同;
(2) 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生效的合同,营销中心将订单交由项目部人员继续跟进合同后续执行情况;
(3) 项目部人员根据合同交期及公司生产情况,向客户发送提货函,通知客户自行提货。
3. 对客户的核查程序
公司销售人员遵循口罩机销售的常规的流程要求客户提供资料,进行网上资料收集及公司资信情况调查,核查客户工商信息,经查询这五家客户的注册资本及成立时间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10,000万人民币
2019-10-31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5,000万人民币
2018-12-19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万人民币
2020-04-02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6,000万人民币
2020-04-24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000万人民币
2020-01-07
上述5名客户经营正常,上述5名客户注册资本规模较大,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未发现经营异常情况。故公司在履行临时核查程序后,与上述5名口罩机客户分别签订了销售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上述5名客户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公司在2020年5月、6月分别收到以上5家客户收的预
7
付款后,便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出货,客户自行提货。
上述5家企业注册资本较大,虽然实收资本尚未缴足,但并不违反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及出资的规定,其具体缴纳情况需根据各公司的公司章程确定,企业也会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缴纳相应出资;另外,因各种原因及实际情况(如有新入职员工、员工不愿缴纳社保等),企业一般根据当地政策及员工意愿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实际出资和人员情况并不能准确反映其经营情况以及履约能力。
上述企业虽然注册资本未缴足,但根据法律规定,并不影响其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格,且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及判例,即便其无法充分履行债务时,股东亦应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且2020年初疫情最严重阶段,国内出现大量个人或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生产抗疫物资的情形,导致市场较为混乱,公司只能依据工商信息、注册资本及预付款等情况来判断客户的履约能力。
因此,公司按照口罩机项目临时流程核查了上述5名客户信息,公司基于市场判断及合同约定与上述客户进行交易,并且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公司认为上述5名客户具有支付能力,采购意向比较明确,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核查
经查询公开信息及相关方自查,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上述5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请补充说明与上述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具体过程及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首付比例、后续付款安排、交货时间、退货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核实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情形,如是,请你公司说明针对上述情况已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上述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公司遵循口罩机业务的销售流程与上述5名口罩机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8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预付金额
后续付款安排
交货时间
退货条款
违约责任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5,100.00
500.00
合同剩余款项按照2:3:4:1的比例陆续支付
5月31日前
自提后不得退货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公司超过30日无法交货,客户应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次日书面确认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或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另行确定交货期限。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4,910.00
500.00
5月31日前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878.00
500.00
6月20日前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578.00
500.00
6月21日前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4,633.00
500.00
合同剩余款项按照2:3:3:2的比例陆续支付
6月18日前
合计
24,099.00
2,500.00
合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合同金额
预付金额
预付时间
交货时间
后续回款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5,100.00
500.00
2020/5/29
2020/5/31
310.0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4,910.00
500.00
2020/5/29
2020/5/31
482.00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878.00
500.00
2020/6/16
2020/6/30
270.00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4,633.00
500.00
2020/6/12
2020/6/30
658.25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578.00
500.00
2020/6/16
2020/6/30
210.00
合计
24,099.00
2,500.00
1,930.25
上述业务在2020年度5月、6月份发生,上述5名客户分别在2020年5月及6月支付预付款,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便安排出货。合同对应的产品在2020年5月、6月出库并经客户签收。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收到上述合同的首期款共计2,500万元,上述合同正常执行。
按照合同约定,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业务在扣除首期款后,应收回
9
合同阶段款4,321.80万元,实际收回合同款380.00万元,公司第四季度对该阶段合同款进行催收。
公司董事会对口罩机的应收账款特别关注,在2020年中报和三季报董事会上特别强调。公司管理层对口罩机应收账款催收高度重视,为加强风险防范,针对本次口罩机应收账款,由公司销售人员进行多次催款。
在持续加强催收后,公司于2020年12月份回款1,550.25万元;但后续催款难度越来越大,且无实际回款入账,截止到2021年1月份,公司累计收到上述业务款项合计4,430.25万元。
由于口罩市场已饱和,预计该批口罩机剩余应收账款催款将更加困难,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利益,避免日后因口罩机客户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出现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并考虑到口罩机部分零部件可与公司锂电设备通用(或改造后使用),公司于2021年2月与云南达誉金等5家公司协商一致,同意退回该批口罩机。
公司对该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考虑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该批口罩机期末可变现净值后计提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10.25元,该批存货实际计提比例80.00%。在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后,该批口罩机存货账面价值为13,921,577.56元。相较日后因口罩机客户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退货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原签订的销售合同虽然约定不得退货,但是由于客户购买口罩机后,销售情况较差,回款可能性较低,客户提出退货要求。由于原签订销售合同中未对退货违约责任进行具体约定,公司经过综合评估,2021年2月底,客户与公司经充分沟通后签订退货协议,退货协议约定上述5名客户向公司退回部分口罩机设备,并给予公司退货补偿。退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退货约定
签署时间
退货金额
退货补偿金额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退货设备由客户在签署退货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运回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退货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2021/2/26
4,300.00
3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1
3,928.00
34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2/25
4,108.00
2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4
3,474.75
10.25
10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负责承担。
2021/2/24
3,868.00
34
合 计
19,678.75
131.25
上述5名客户在退货协议签订后退货,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对退货口罩机进行入库。退货补偿金额已从客户前期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综上所述,公司与上述5名客户签订合同具有真实性。
(四) 你公司确认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相关收入至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的时间为8-9个月。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向上述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以及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按照销售合同价格全额退回或高比例退回,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结合上述情况等进一步核实与上述客户签订合同的真实性。
1. 该批退货的口罩机客户发出口罩机的具体时间及其验收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口罩机发货时间
口罩机验收情况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自提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2. 上述客户退回口罩机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口罩机业务退货进行期后调整,调减营业收入174,148,230.09元,调减应收账款196,787,500.00元及税费22,639,269.91元;对退回存货进行入库处理,调减主营业务成本69,607,887.81元,调增存货69,607,887.81元;对该笔退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686,310.25万元。
进行上述调整后,并考虑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后,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27,829,185.90元。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单位:元
会计科目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
1.调减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196,787,500.00
11
营业收入
-174,148,230.09
应交税费
-22,639,269.91
2.冲回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9,839,375.00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9,839,375.00
3.退货口罩机入库
存货
69,607,887.81
营业成本
69,607,887.81
4.计提退货口罩机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55,686,310.25
存货跌价准备
55,686,310.25
5.调整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77,040.29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6,877,040.29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15,681,051.34
应交税费
-15,681,051.34
3. 上述客户口罩机退货条款的相关约定及退货说明
根据合同中设备质量检验及验收条款“甲方自提后即视为设备验收合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技术参数、配置等技术及质量要求,自提后不得退货”。
公司原签订的销售合同虽然约定不得退货,但是由于客户购买口罩机后,销售情况较差,回款可能性较低,客户提出退货要求。公司经过综合评估,2021年2月底,客户与公司经充分沟通后签订退货协议,退货协议约定按销售合同约定的销售单价退回并给予公司退货补偿,退货补偿共计131.25万元。
退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退货约定
签署时间
退货金额
退货补偿金额
德宏滔阳置业有限公司
退货设备由客户在签署退货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运回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退货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2021/2/26
4,300.00
30
云南克森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1
3,928.00
34
江苏昆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2/25
4,108.00
23
云南达誉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1/2/24
3,474.75
10.25
12
云南盛荣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负责承担。
2021/2/24
3,868.00
34
合 计
19,678.75
131.25
上述5名客户在退货协议签订后退货,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对退货口罩机进行入库。退货补偿金额已从客户前期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公司口罩机销售业务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进行的商业行为,合同真实有效。
(五) 回函显示,你公司收到上述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以及合计1930.25万元订单回款。请核实上述款项支付方是否与前述客户一致,如否,请你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核实款项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收到上述口罩机客户共计2,500万元首付款及1,930.25万元合同回款均由上述口罩机客户从客户公司账户银行转账直接支付,不存在代由第三方支付的情形。
(六) 请报备向上述客户销售口罩机及其退回的相关原始凭证,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生产及销售记录、发货物流单、客户验收单、付款单、退回签收凭证等。
公司已按关注函要求报备相关文件。
(七) 结合上述情况等,核实与上述5名客户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形。
经过上述(一)至(六)的核查,公司认为其交易是基于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销售合同,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的情形。
我们未发现影响交易商业实质判断的事项。
(八)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询客户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股东背景以识别交易商业实质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主要的口罩机销售合同、出库记录以及销售回款单据等,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
13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获取并查阅退货协议,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4. 我们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获取了管理层声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对口罩机期后退货事项的会计处理正确;
2.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及其关联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与上述5个口罩机退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 上述5名客户签订的合同真实;
4. 销售退回不符合销售合同退回约定相关条款;
5. 我们了解了公司交易过程及退货原因,我们未发现影响交易商业实质判断的事项。
二、 回函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口罩机销售收入27,596.23万元。
(1) 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2) 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分月度披露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等财务数据。
分月度2020年口罩机收入、成本、毛利率、销售单价、数量明细如下表:
数量:台 单位:元
月 份
数量
销售单价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1月
2月
122.00
392,463.08
47,880,495.47
27,894,607.85
41.74%
3月
448.00
388,495.42
174,045,946.60
111,355,821.82
36.02%
4月
77.00
205,700.50
15,838,938.12
9,089,181.06
42.61%
14
5月
13.00
907,692.29
11,799,999.81
4,810,471.99
59.23%
6月
22.00
1,061,242.96
23,347,345.09
10,250,758.39
56.09%
7月
20.00
142,300.88
2,846,017.68
2,622,085.85
7.87%
8月
1.00
203,539.82
203,539.82
213,357.55
-4.82%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 计
703.00
392,549.48
275,962,282.59
166,236,284.50
39.76%
注:2020年5、6月份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因为是5、6月份主要销售的口罩机产品型号为KN95口罩机,其他月份主要是普通耳带式口罩机。
(二) 请核实2020年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及对应的付款方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相关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第三方付款占比等情况,核实相关销售是否真实存在。
由于物资紧缺,在当时状况下口罩机交付均为现付,预付款后发货,由客户自提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按照出库签收单确认收入。
口罩机客户及相应的付款方不一致,由第三方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代付主体
代付主体与客户的关系
合同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实际收款金额
其中:代付金额
亚美磁带有限公司(香港)
亚美磁带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
1,840,000.00
1,840,000.00
1,840,000.00
福建省洪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陈万里
公司监事代付
488,000.00
488,000.00
488,000.00
普宁市健顺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庄义坝
公司法人代付
1,952,000.00
1,952,000.00
1,952,000.00
广东省众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黄相生
公司股东代付
441,600.00
441,600.00
441,600.00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
兰州石油化工多种经营事业部
兰州石油化工多种经营事业部为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976,000.00
976,000.00
976,000.00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936,000.00
15
安徽济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武曼玲
公司法人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748,800.00
成都艺雅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鄢元涛
公司法人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20,000.00
东莞市元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贝雅德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代付
488,000.00
488,000.00
488,000.00
福建省泉州市钢智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德化县恒丰佳创有限公司
同一股东
488,000.00
488,000.00
390,400.00
惠州市华源佐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源有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936,000.00
936,000.00
702,000.00
联和东浩(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联和建物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蓝星企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代付
4,880,000.00
4,880,000.00
4,404,000.00
南通欣佳工艺品有限公司
南通馨佳工艺品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公司代付
388,000.00
388,000.00
388,000.00
深圳华源有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源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1,404,000.00
1,404,000.00
1,404,000.00
四川三千极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润泰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控股公司代付
3,904,000.00
3,904,000.00
3,904,000.00
无锡一粒米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粒米(无锡)纳米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公司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776,000.00
肇庆市鼎康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黄庆文
公司法人代付
776,000.00
776,000.00
155,200.00
中山市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诚远制衣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代付
976,000.00
976,000.00
976,000.00
合 计
23,361,600.00
23,361,600.00
20,990,000.00
2020年口罩机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共计2,099.00万元,占全年口罩机累计含税销售额的6.73%。
(三)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口罩机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实施分析程序;
2.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主要的口罩机销售合同、出库记录以及销售回款单据等,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检查银行回款单据、代付协议。
16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0年2-3月处于疫情爆发期,复工复产受到影响,购买口罩机的客户名称、付款方名称、销售金额、实际收款存在不一致情形,基于真实的销售行为,存在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性。
三、 回函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568.63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是否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口罩机业务存货账面余额为7,484.29万元,存货结构明细如下:
数量:台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数
数量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85
70,279,084.58
55,686,310.25
14,592,774.33
其中:口罩机退货
277
69,607,887.81
55,686,310.25
13,921,577.56
库存
8
671,196.77
671,196.77
发出商品
19
4,563,845.35
4,563,845.35
其中:期后已结转
18
4,070,076.53
4,070,076.53
期后未结转
1
493,768.82
493,768.82
合 计
304
74,842,929.93
55,686,310.25
19,156,619.68
公司对口罩机业务的存货进行了跌价测试,按照考虑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该批口罩机期末可变现净值为20,237,930.26元,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54,604,999.66元,实际计提跌价金额55,686,310.25元。由于口罩机退货金额较大,占口罩机存货的比例为93.01%,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对该批口罩机退货的存货单独评估。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退回的口罩机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核实退回的口罩机数量、状态等;
17
2. 复核管理层对口罩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口罩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存货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金额均归属于退回的口罩机,口罩机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四、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无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04-27]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董事王维东先生、董事桂
江生先生均书面委托董事王庆东先生代为参会投票表决。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 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庆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7] (300457)赢合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会议、视频参会结合传真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
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04-24] (300457)赢合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经事后审查,发现《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中“华中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数据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华中地区 346,811,829.60 259,340,845.21 25.22% -89,768.55% -6,978.56% 900.03%
更正后: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华中地区 346,811,829.60 259,340,845.21 25.22% 0.00% 0.00% 0.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公司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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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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