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74景嘉微最新消息公告-300474最新公司消息
≈≈景嘉微300474≈≈(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7000万元至32000万元,增长幅度为30.27%至54.
39% (公告日期:2022-01-10)
3)定于2022年3 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5日(300474)景嘉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012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6-15;除权除息日:2021-06-16;红利发放日:2021-06-16;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1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4945.32万 同比增:70.00% 营业收入:8.13亿 同比增: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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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300│ 0.4200│ 0.1600│ 0.6900│ 0.4900
每股净资产 │ 9.1014│ 8.6906│ 8.5647│ 8.4025│ 8.198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5587│ 4.5594│ 4.5589│ 4.5589│ 4.556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516│ 2.8410│ 2.7156│ 2.5534│ 2.402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4400│ 4.8500│ 1.8800│ 8.5100│ 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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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281│ 0.4176│ 0.1622│ 0.6892│ 0.4871
每股净资产 │ 9.1014│ 8.6909│ 8.5650│ 8.4028│ 8.19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5587│ 4.5596│ 4.5591│ 4.5591│ 4.556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516│ 2.8411│ 2.7157│ 2.5535│ 2.402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0986│ 4.8056│ 1.8937│ 8.2026│ 5.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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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景嘉微 代码:300474 │总股本(万):30123.78 │法人:曾万辉
上市日期:2016-03-31 发行价:13.64│A 股 (万):20492.59 │总经理:曾万辉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9631.19│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731-82737008-8003 董秘:廖凯│主营范围:高可靠军用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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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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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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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8300│ 0.42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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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6900│ 0.4900│ 0.30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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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800│ 0.4100│ 0.25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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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300│ 0.3700│ 0.23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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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400│ 0.3500│ 0.2100│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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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300474)景嘉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的 议 案 》, 并 于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 n) 上 刊 登 了 《 关 于 召 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35.48%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以
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 2022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凯 石焱
联系电话:0731-82737008-8003
传真:0731-82737002
邮箱:public@jingjiamicro.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邮编:410221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4 投票简称:“景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2022-02-25](300474)景嘉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
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当前的实施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变更是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申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35.48%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 2022 年拟与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关联人与公司互相购销商品及提供技术、
租赁等服务,公司董事喻丽丽、曾万辉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300474)景嘉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300474)景嘉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嘉微”)因经营发展需要,2022 年度需与公司关联方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华腾”)、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超创”)、扬州健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健行”)、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思捷”)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 6,826.40 万元人
民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董事喻丽
丽、曾万辉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定价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别 关联人 原则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金额
额 金额
采购商品或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 市场定价
接受技术服 限公司 1,200 270 500.38
务 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
公司 市场定价 2,700 0 1,170.21
扬州健行电子科技有 市场定价 500 0 192
限公司
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 市场定价 200 0 4.50
任公司
小计 - 4,600 270 1,867.09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 市场定价
限公司 2,000 0 730.25
销售商品或
提供技术服 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 市场定价 200 0 0
务 公司
小计 - 2,200 0 730.25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 市场定价
向关联方提 限公司 26.40 0 26.40
供场地租赁 小计 -
26.40 0 26.4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人 实际发 预计金 生额占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生额 额 同类业 金额差异
务比例
长沙超创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500.38 1,000 26.80% -49.96%
宁波麦思捷科
采购商 技有限公司 1,170.21 3,500 62.68% -66.57%
品或接 扬州健行电子
受技术 科技有限公司 192 200 10.28% -4.00% 2021年4月24日登
服务 西安华腾微波 载于巨潮资讯网
有限责任公司 4.50 0 0.24% 不适用 http://www.cninfo.c
om.cn《关于 2021
小计 1,867.09 4,700.00 100.00% -6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西安华腾微波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 16.56 35 2.20% -52.69% (公告编号:
销售商 长沙超创电子 2021-039)。
品或提 科技有限公司 730.25 750 97.00% -2.63%
供技术 扬州健行电子
服务 科技有限公司 6 0 0.80% 不适用
小计 752.81 785 100.00% -4.10%
向关联 长沙超创电子 26.40 26.40 100.00% 0%
方提供 科技有限公司
场地租 小计 26.40 26.40 100.00% 0%
赁
2021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剑波
注册资本:7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41874G
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07 日
法定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 2 号企业壹号公园 J38 号
经营范围:雷达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机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研究、销售和技术服务;物联网信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汽车(不含二手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1年 9月 30日/2021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 1,620.79
净利润 342.01
资产总额 6,823.04
净资产 646.1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万辉、喻丽丽夫妇等其他 8 名股东共同出资
设立的西藏潇之湘在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40.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西安华腾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剑波
注册资本:2,222.222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76757971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17 日
法定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景路 2 号长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培训楼
306 房
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图形图像、信号处理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水文、气象专用仪器的制造与销售;存储和计算设备、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感知、处理、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电子应用技术、光电一体技术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2022-02-25](300474)景嘉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1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募投项目事项:
(1)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1,345.00 万元(为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事项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尚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8]1910 号文的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本次实际非公
开发行股票 30,596,1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5.56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7,999,947.44 元,扣除发行费用 8,332,482.96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98,113.2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667,464.48 元,将用于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 229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额 金总额
1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5,195.00 87,166.75
2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760.00 10,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43,955.00 107,966.7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截至 1月 31 剩余募集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集资金总 日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含利息)
额 金额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 长沙景美集
理器研发及产业化 成电路设计 87,166.75 23,550.83 27.02% 70,141.43
1 有限公司、长
项目 沙景嘉微电
子股份有限
公司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 长沙潜之龙
2 的通用类芯片研发 微电子有限 10,800.00 292.15 2.71% 11,345.00
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
长沙景嘉微
3 补充流动资金 电子股份有 10,000.00 10,442.43 104.42% 0
限公司
合计 107,966.75 34,285.41 - 81,486.43
注 1:截至2022 年 1 月 31日,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经投入
292.15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和试制费用。
注 2: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 10,442.43 万元,超过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442.43 万元,主要是由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及原因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国内消费电子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国内电子产品市场的一个热点,并预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凭借多年的芯片研发积累突破了若干关键技术并开发了通用 MCU 芯片、BLE 低功耗蓝牙芯片、Type-C&PD 接口控制芯片等通用芯片,不断开拓公司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市场布局。
但近年来,消费类芯片市场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并仍处于上升趋势,欧美企业占据中高端领域主要市场,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低端产品领域进行竞争,议价能力较低,同时受到智能手机、PC 等消费类芯片终端应用增速放缓及消费者对于应用需求多样化的影响,导致下游消费类芯片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和产品开发项目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基于上述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聚焦公司 GPU 芯片主营业务发
展,公司综合考虑消费类芯片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慎重讨论,决定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
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景嘉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0](300474)景嘉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行权价
格为 122.69 元/股,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3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公告日
(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265人) 755.07 84.99% 2.51%
预留 133.30 15.01% 0.44%
合计 888.37 100.00% 2.9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无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股票期权合计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20%。
3、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 261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744.50 万份,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7%。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三)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三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三个行权期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三个行权期
2)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二个行权期
注:以上“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份额:
评价标准 A B C D
考核系数 1.0 0.9 0.5 0
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公告》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
[2022-02-10](300474)景嘉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何培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
院 1 号楼 15 层 1806,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202 人,从业人
员总数 61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 人。
中瑞诚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449.2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7,42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62 万元。2021 年度中瑞诚未向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无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挂牌公司年报审计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及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涉及人员 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孙晓伟,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谌秀梅,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天职国际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天职国际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瑞诚与天职国际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瑞诚进行了沟通,对中瑞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瑞诚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300474)景嘉微:关于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进行,能否成功摘牌受让股权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威航电”、“标的公司”)为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7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其增资事项。
2022 年 2 月 9 日,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之龙”)作为意向投资方参与该挂牌事项。潜之龙拟以自有资金 6,768.75万元人民币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705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潜之龙持有埃威航电的股权比例为 28.50%。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且交易各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投资方情况介绍
(一)机载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航投誉华(深圳)机载系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机载基金”)
2、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光社区南山大道 1124 号南油第四工业区
1 栋 4 层 6-4020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49,001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X7TK77
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机载系统产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机载基金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机载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000 59.18247%
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20,000 40.81549%
北京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0.00204%
(二)上海宸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宸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基本情况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2、地址: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 38 弄 6 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子同
4、注册资本:5,2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财务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468 号
3、法定代表人:王金岩
4、注册资本:5,2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1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824001639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通信导航设备及配套产品和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上交通管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27,498.67 35,892.90
负债总计 20,066.87 29,506.26
净资产 7,431.80 6,386.64
项 目 2020年度 2021年 1月-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132.77 18,958.58
营业利润 319.84 -928.64
净利润 303.64 -922.18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 5,200
限公司 100%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 5,200 40.00%
限公司
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 3,705 28.50%
上海宸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93 16.10%
航投誉华(深圳)机载系统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2 15.40%
合计 13,000 100%
(三)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埃威航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1124 号),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对象:埃威航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和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埃威航电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基准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 27,498.67 万元,评估值 28,310.85 万元,评估增值 812.18 万
元,增值率 2.95%;负债账面值 20,066.87 万元,评估值 20,075.19 万元,评估
增值 8.32 万元,增值率 0.04%;净资产账面值 7,431.80 万元,评估值 8,235.66
万元,评估增值 803.86 万元,增值率 10.8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埃威航电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结论如下:
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
值为 7,431.80 万元,评估值为 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068.20 万元,评估增
值率为 27.83%。
(3)评估结果的选取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组各项资产现时重建的角度进行估算;收益法是从资产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当综合考虑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以及管理优势、团队优势、研发能力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价值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被评估单位整体效应价值。而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价值内涵包含管理优势、团队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贡献,所以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由此得出埃威航电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9,5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扩充公司研发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公司主业的持续拓展具有战略意义。
2、本次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在芯片业务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公司军工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加快公司科技创新研发进程
[2022-02-10](300474)景嘉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300474)景嘉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9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3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768.75 万元向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埃威航电”)增资,持有埃威航电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 28.50%,并授权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用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调研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德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8家机构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廖凯
调研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成立以来励精图治,专注于图形处理芯片的研发与技术迭代,历经十余年,成功研发JM5400、JM7200、JM9为代表的系列图形处理芯片,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日前,公司JM9系列图形处理芯片已顺利发布,应用领域涵盖地理信息系统、媒体处理、CAD辅助设计、游戏、虚拟化等高性能显示和人工智能计算领域。这是国产图形处理芯片发展的一小步,但是公司芯片发展的一大步。目前,信创市场为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JM9系列图形处理芯片的成功发布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通用市场提供强有力的产品支撑。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务实高效、持续改进”的工作作风,着力投入研发,不断推进产品迭代,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国产图形处理芯片设计技术的提升贡献一己之力。二、问答环节1、根据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收入再次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什么?净利润增长较收入增长低是什么原因?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000万元-120,000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65,377.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20%-83.55%,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芯片领域产品销售大幅增长以及图形显控领域产品销售同比稳定增长等因素。因公司销售产品结构变化、研发投入、股权激励摊销费用等原因影响了公司净利润总额增长。关于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后续定期报告。2、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是否会影响未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此次被列入“实体清单”总体影响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3、请问公司如何看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减持公司股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在集成电路制造、设计、封装等行业布局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2018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充分体现出对公司行业地位的认可,同时委派了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给公司提供了资金、行业资源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目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已进入收尾阶段,本次减持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基于投资回报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对公司经营没有实质上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将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从7系列到9系列,公司已逐步开展在民用领域的市场推广,请问公司对于民用市场未来的发展规划和业绩有何预期?根据十四五规划中大力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发展路线,未来国内信息产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在政策利好及行业发展需求的背景下,公司看好未来图形处理芯片在民用领域广阔的应用空间,公司将抓住发展契机,不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持续推进公司产品规模化应用。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8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20.00 成交量:1434.50万股 成交金额:265770.0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证券营|12559.26 |--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9367.54 |26.02 |
|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844.21 |707.8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5821.32 |9.42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创|4747.70 |1738.72 |
|投大厦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关路证券营业|3572.57 |6606.76 |
|部 | | |
|机构专用 |-- |5783.34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 |5634.02 |
|业部 | |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3198.51 |3226.9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涌潮街证券营业|-- |3090.71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6-27|35.69 |131.00 |4675.39 |江海证券有限公|方正证券股份有|
| | | | |司深圳民田路证|限公司长沙五一|
| | | | |券营业部 |东路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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