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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的三条原则

日期:2016-08-31 09:03:22 来源:互联网
    集合竞价的三条原则
  其一成交量最大;
  其二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及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其三在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成交。能满足以上三原则,则是当日的开盘价。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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