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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离的主要目的_职能分开原则

日期:2020-05-05 来源:互联网
    职能分离促进了营销价值链向客户需求导向的转变。由保险中介完成产品营销对保险公司原价值链的提升首先表现在这一分离促进了保险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理念的形成与确立。整个社会的产品销售理念经历了生产理念、产品理念、推销理念最后到营销理念的发展,这一理念的变迁归根到底是由“生产什么就向消费者销售什么”转变为“消费者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在保险公司内部营销部门进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由于其经营理念的限制,其生产观念、产品观念与推销观念都以自身为主体,从而在保险营销实践中,难免会出现保险公司单纯追求保费收人、只注重当前短期利益、忽视消费者诉求、甚至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各种问题。而对于保险中介而言,其不仅是消费者需求的代言人,更重要的是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都是以现代营销观念为指导发展的企业,熟知现代营销的理念、原则、方式、战略等,其必然是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的。
 
职能分开原则
职能分开原则
    这一点与保险公司是不同的,从发展目标上看,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作为商业机构都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保险公司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着比保险中介更为长期和多样的具体发展目标,服务消费者、创造顾客满意度只是其目标之一;而对于保险中介来说,顾客满意的服务即是其生命,因此其比保险公司更容易践行现代营销理念。当保险公司将产品营销分离给保险中介负责时,保险中介恰好可以发挥其优势,帮助保险公司创和理顺更为融洽的顾客关系。在以更为专业的服务选择、吸引与保留消费者的基础上,为消费者实现更大的价值,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体验同样也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带来的。因此保险公司利用营销职能向保险中介的分离完成了营销价值链理念的再造,这一再造对原来的价值链是一种质的升级,对于保险公司原来的营销不仅是数量与规模上的扩张。而且是品质与专业化的提升。更新时间:2020-05-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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