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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和庄家

日期:2018-10-26 16:41:18 来源:互联网
    庄家与做市商的区别。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趁倾,做市商获取并补偿其付出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制度以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最为著名和完兽。纳斯达克市场的电子报价系统自动对每只证券全部做市商的报价进行收集、记录和排序.并随时将每只证券的最优买卖报价通过其显示系统报告给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愿盘以做市商报出的价格买卖证券.做市商必须按其报价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1)我国实行的是集合竞价交易制度,而纳斯达克实行的是严格监控下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交易的做市商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交易制度.不能将其为一谈。
    (2)国外的做市商要仆记,身在明处.通过一套明确的管理规则对做市商实行有效的监管,而我们所说的庄家则在暗处,散户完全以主观惫志判断其操作行为。
    (3)纳斯达克的一只股票一般有8一10家诚恳商同时跟它做市,是公开竞争的、透明的;实际上是一种双向报价、承担连续交易义务的券商。我国一只股票可能是一家或两家坐庄,或两家争斗,是暗的。靠操纵股价、低进高出、发布虚瑕消息误导中小投资者来获取攀利。
    (4)做市商制度的监管作常规范.券商不能够欺诈、误导投资者,不能够操纵股价。并有很多惩罚性措施,严重的要坐牢。在技术手段上,有一个股票监控跟踪系统.可以对每一只股票、每一个做市商、每一个大宗齐户进行监控.如果有异常的悄况出现,就会自动报协。我国尽管在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了《证券法》.近几年来竹理层不断地规范市场和加强监管力度.但庄家的行为还未能处于严格的监控之下,仅是变换一下操作手法而已。因此,监骨力度和场规范仍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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