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正点财经 > 股市学院 > 股市投资秘籍 > 正文

暴利原理:告诉你怎样投资

日期:2012-07-2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10月中下旬某一个晚上,我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碰到了宋庄收藏家协会的会长汤沐先生,并且与他进行了两个小时的交流。交流的结果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书画收藏、艺术品投资中所包含的道理是活生生的股市投资的道理。或者说,书画投资、股市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一切投资背后的根本道理完全一样。

  为此,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投资要点:

  第一,一切暴利均源于从不认同、不被承认到被认同、被承认、被追捧的过程。汤沐先生讲了一个真实的事例。他说,宋庄画家村迄今已有15年历史了,该村最成功的艺术家、当代画家A先生的作品15年中升值了一万倍。目前,A先生的作品国际市场价格是每幅100万元。然而就在当初,A先生作为一个求索者来到宋庄时,他的画只能卖到几百块钱,而且没人买。A先生来宋庄的时候曾经干过几件不光彩的事:由于没饭吃,到农民的地里偷萝卜吃;冬天,A先生买不起煤,本来想“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旺”,但是由于天太冷了,A先生怕把自己冻死在小屋里,所以只好偷农民家的蜂窝煤。这些劣迹无可争辩,因为他需要生存。作为艺术工作者,他只能去偷萝卜糊口,偷蜂窝煤防冻。后来在国际市场开出几百万元高价的那些画,都是他当初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画的,当时就卖几百块钱。可能A先生试图和房东商量,以两幅画抵作房租,但是房东断然拒绝了。

  想像一下,如果房东当时接受了A先生的建议以画抵租,那么房东现在的身价就有几千万元了。A先生的作品从始到终的风格都是一样的,卖三百块钱和卖三百万元的画是一张画。发生巨变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认识变了。人们从一开始不认同他的画到最后全力追捧他的画,这导致价格在十几年内就增长了一万倍。

  如果没有开始的不认同,如果A先生当初来宋庄时就已经很成功了,比如,他的画当时就能卖到1万块钱,那么后期即便是能卖到500万元,也才增值500倍。作为书画艺术,十年增值500倍虽然很高,但并不罕见。书画艺术市场的特点就是增值空间是无限的。A先生是搞油画的,一块油画布加油画框最便宜也得超过100块钱,但他十几年前画出来的东西只卖几百块钱。就是因为人们不认同他,贬低他,所以只给他比民工还便宜的价格。而同样的一幅画,后期几百万元的价格是因为投资人思想观念、对他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可见,不认同所造就的低价格为暴利创造了基础条件。

  资本市场的投资何尝不是这样呢?优秀公司人人追捧,股价高高在上,相信未来还可以创出新高,但是那种回报只能是常规的。真正的高回报是一种先被市场投资人不理解、不认同、不接受的公司,而这种不认同一定是公司表现出来不完美、有问题,甚至于有明显的让人无法接受的不足。但是由于它有这些缺陷,所以价格也降下来了。某种条件下,当企业和公司克服了这些缺点,并且大家也认识到了它的转变时,股价也自然就涨上来了,这种变化的过程就是暴利的过程。

  至此,我要说的是,暴利永远是小概率事件,即使你抓到了像方历君这样的“黑马”,恐怕一生也无法复制第二次了。从投资的角度上讲,寻求这种高回报的模式与在优秀成长股上耐心持有的模式,整体回报率不会有大的差距。而除了A先生,国际画坛上还有凡·高这样的事例。凡·高一生的作品很多,但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卖出几幅,人们不理解也不认同他的作品。凡·高为此很苦恼,一度患了精神疾病。他的弟弟为了帮助他,自己出钱委托他人假冒客户买凡·高的画,即便如此也没卖出几幅。据说,凡·高的一幅画曾经被当作猪圈的篱笆。后来凡·高被认同后,这幅画也有几万倍的增值。

  所以资本市场也罢,书画市场也罢,投资从本质上讲是投资变化,是投资企业基本面的客观变化或者是投资人的主观思想变化。比如,有一个公司原来很“垃圾”,已经ST ,但是通过某种办法使基本面变了,就有了十几倍的涨幅。这在中国股市不是什么新鲜事,几乎每个月都有。当然,这种机会是不是大众都该参与就另当别论。还有一种是基本面没变,投资人的心情、想法和观念变了。比如,最直接的就是牛熊转化,熊市有时基本面实际上和牛市没有差别,但是由于投资人心情沮丧,大家不认同、不接受、不愿意参与股市,这时候股价自然很低;而一旦牛市来临,购买欲望空前高涨,人人想拥有股票。所以,利用这个牛熊转化也是很好的赢利模式。讲到这里,我也顺便谈一下普遍被投资人接受的长期持有优秀公司获利的价值投资模式。我个人认为这是对的,可以获利,应该受到投资人重视,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否定其他模式。过去,中国市场出现过“只要你不搞长期投资就不是价值投资者”的观念,这根本就是对投资的精髓毫无认识。

  投资本来就是投变,这种变的含义包含两层意思:一种是基本面发生了变化,自然价格就发生了变化;另一种是基本面没变,而买家心情变了。其实,安全边际投资就属于第二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联系投稿 | 联系删稿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