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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267什么时候复牌?-海正药业停牌最新消息
 ≈≈海正药业600267≈≈(更新:22.02.25)
[2022-02-25]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3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5.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87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浙江海
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5.6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87 元/股。
  现将本次预留授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为了更好且谨慎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审慎讨论后决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中有关业绩指标及水平调整的内
容进行修订。为此,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对外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78 号)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21 年 7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方式公示
了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示期满后,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
情况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81 号)。
  (4)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台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83 号),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国资委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台国资[2021]84 号),台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海正药业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84号)。
  (6)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9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3,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1 年 9 月 9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98 号)。因在办理授予登记过程中,首次拟授予的 698 名激励对象中有 4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为此,公司对激励对象人员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656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36.11 万股。
  2、回购注销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预留授予的相关程序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265.6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8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265.60 万股
  3、授予人数:90 人
  4、授予价格:8.8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期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
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满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2022-02-25]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4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征求全体监事意见,同意推举职工代表监事喻舜
兵先生作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获授《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5.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87 元/股。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喻舜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喻舜兵先生简历如下:
  喻舜兵:男,1963 年 4 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
总裁。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9]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2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家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家胜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陈家胜先生在公司现有其他任职不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家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同时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低于 1/3。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喻舜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监事会对陈家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附:喻舜兵先生简历
    喻舜兵:男,1963 年 4 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
理、副总裁。现任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02-18]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1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阿卡波糖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本产品是在公司已获批的阿卡波糖片(规格:50m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311)基础上,申请新增100mg规格。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阿卡波糖片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0mg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03311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1422022
  申请内容:增加 100mg 规格
  受理号:CYHB210107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增加 100mg 规格,核发新的药品批准文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27010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25 年 07 月 15 日
    二、该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了公司递交的阿卡波糖片
药品补充申请。阿卡波糖片适用于治疗 2 型糖尿病,也适用于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阿卡波糖片原研药由拜耳公司研发,商品名“Glucobay?”,1990年首先在德国上市,1993 年在日本批准上市,Bayer PharmaAG 生产的阿卡波糖
片最早于 1994 年 12 月批准进口中国,1999 年 9 月国家药监局批准拜耳医药保
健有限公司的阿卡波糖片生产,商品名均为拜唐苹?。国内生产厂商主要有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
  据统计,阿卡波糖片 2020 年全球销售额约 39,312.07 万美元,其中国内市场
销售额约 31,340.57 万美元;2021 年 1-9 月份全球销售额约 19,551.57 万美元,其
中国内市场销售额约 13,825.52 万美元(数据来源于 IMS)。
  截至目前,公司在阿卡波糖片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约 1,693 万元人民币。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08]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10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869,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最低价为12.3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97,642.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110 号),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
股份 7,869,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最
低价为 12.3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97,642.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8]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9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200 万元到 51,7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 2,481 万元到 9,981 万元,同比增长 6%-24%。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年度预计盈利 18,500 万元到
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2,936万元到17,436万元,同比增长233%-31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4,200 万元到 51,7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481 万元到 9,981
万元,同比增长 6%-24%。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8,500 万元到 23,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2,936 万元到 17,436 万
元,同比增长 233%-313%。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19.4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63.7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43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3 月起按照 100%合并计入归
母净利润的影响;
  (二)有息负债规模下降、融资相关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三)公司制剂收入规模增长、推广效率提升带来的盈利贡献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6]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8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
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S301片(40mg、80mg)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
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HS301片
  受理号:CXHL2101666、CXHL2101667
  通知书编号:2022LP00093、2022LP00094
  剂型:片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申请人: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
年11月15日受理的HS301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实体瘤临床试验。
    二、该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HS301片是第二代口服NTRK/ROS1小分子激酶抑制剂,是一种泛癌种治疗
药物,能够克服多种突变和耐药,适用于治疗含有NTRK1/2/3和ROS1融合阳性
的实体瘤。目前Roche公司的第一代NTRK/ROS1抑制剂恩曲替尼(Entrectinib,
商品名Rozlytrek)以及礼来旗下Loxo Oncology公司开发的第一代NTRK抑制剂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商品名Vitrakvi)已在美国获批上市,在中国处于注册申报阶段;第二代NTRK/ROS1抑制剂均未上市。经查询IMS数据库,恩曲替尼2020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约 为 1,999.07万美元,2021年1-9月国际市场销售额约为3,318.42万美元;拉罗替尼2020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约为4,100.71万美元;2021年1-9月国际市场销售额约为3,862.53万美元。同靶点药物在国内均未上市,暂未有相关销售数据。
  后续瀚晖制药将按照上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要求进行本品临床试验研究。截至目前,公司在该药品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约 3,221 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风险提示
  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2]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7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2号)。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676287N
  3、注册资本:壹拾壹亿玖仟陆佰零叁万壹仟伍佰陆拾贰人民币元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5、成立日期:1998年02月11日
  6、法定代表人:蒋国平
  7、营业期限:1998年02月11日至长期
  8、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9、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销售(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销售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业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6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6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英飞创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英飞尼迪贰号(珠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台州湾科创谷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由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设立的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5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Q083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8]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5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1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 年 1 月 14 日、1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4]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4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老股转
                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锐生物”)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对其实施增资扩股及部分老股转让。上述事项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公开挂牌实施。2019年9月4日,台交所确认PAG Highlander (HK) Limited(以下简称“太盟”)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7月9日、7月11日、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19-85号”、“临2019-95号”、“临2019-96号”及“临2019-114号”公告。
  2022年1月13日,博锐生物全资子公司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物”)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业务应用系统获悉其品种“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申请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已获受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受理号:CXSS2200005国
  申请人: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该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本品为罗氏公司赫赛汀?(通用名: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的生物类似药,能够特异性地作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的胞外区,阻止细胞内酪氨酸激酶的活化,抑制依赖 HER2 的肿瘤细胞的增殖和存活,此外,曲妥珠单抗通过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反应(ADCC)对肿瘤细胞进行杀伤。剂型为注射剂,规格为 150mg/瓶。本品严格按照生物类似药指导原则开发,药学、非临床以及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有效性、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等比对研究)比对研究结果均与原研药赫赛汀?高度相似。
  赫赛汀?于 1998 年在美国上市,2002 年进入中国市场,获批适应症为转移
性乳腺癌、早期乳腺癌和转移性胃癌,2020 年全球销售额为 37.32 亿瑞士法郎(数据来源:罗氏公司年报)。国内目前仅有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上市。
    三、该项目的后续主要工作情况
  该项目后续将接受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等事宜,海正生物将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海正药业、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与太盟签订的《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其补充约定,如博锐生物、海正生物或各方同意的博锐生物其他特定全资子公司依法按期获发其名下的曲妥珠单抗药品上市批件,完成股权转让合同中里程碑补偿款和特殊转移补偿款中的曲妥珠单抗特定事件,则不会触发曲妥珠单抗特定事件对太盟的现金补偿义务。
  公司将根据此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2022-01-05]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1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869,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最低价为12.3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97,642.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110 号),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82,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323%,购买的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最低价为 12.91 元
/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0,498,45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869,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580%,购买的最高价为 12.99 元/股、最低价为 12.3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0,097,642.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2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00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00 元/股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
        格未发生变化。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目前已处于
        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1 年 3 月实
 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18,152,415 张,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登记完成,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5,241,500 元,期
 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海正定转”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转
 股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转股期起始日原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因 9 月 18 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 1 个交易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
    一、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
 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96 元(含税)。2021 年 9 月 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 2,736.11 万股。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99 号)。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在配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HPPC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HPPC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000 股,回购价格为 8.74 元/股。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实际回购注销登记限制性股票 173,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12 月 22 日披露的《浙江海
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8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9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29 号)。
  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正定转”转股价格为 13.00 元/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海正定转”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
目前“海正定转”处于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3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有人民币 0 元“海正定转”转
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0 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
金额为人民币 1,815,241,500 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100.0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Holding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HPPCHolding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6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约定,公司
向 HPPC Holding SARL 发行的 18,152,415 张可转债及该等可转债转股的股份限
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结束,目前尚未解除限售,未满
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条件,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约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
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因 9 月 18 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
始日顺延至其后第 1 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
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96 元(含税)。2021 年 9 月 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 2,736.11 万股。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00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73,000 股。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 13.00 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正定转”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
  (一)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 0 元
“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0 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
1,815,241,500 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100.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 0 元“海正
    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0 股。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  回购注销          变动后
            (2021 年 9 月 30 日)  债转股  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      230,672,720          0      -173,000        230,499,720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965,531,842          0          0          965,531,842
流通股
总股本          1,196,204,562          0      -173,000      1,196,031,562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46 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2]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29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73,000              173,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1 年 10 月 29 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000 股,回购价格为 8.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109 号),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截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含)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
此次关于注销股份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因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7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73,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718.81 万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月 24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230,672,720      -173,000      230,499,720
  无限售流通股          965,531,842            0      965,531,842
  总计                1,196,204,562      -173,000    1,196,031,562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
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6]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8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
  外沙路 4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14,454,0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36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副董事长陈晓华先生、独立董事杨立荣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李琰先生、郑柏超先生、费荣富先生、于铁铭先生,
  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赵家仪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李华川先生、金军丽女士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祯颖女士、
  高级副总裁杨志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12,366,217 99.6602 2,087,810  0.339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13,719,317 99.8804  734,710  0.119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为子公司  3,145,200  60.1030  2,087,810  39.8970    0    0.0000
      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曹子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曹子圆律师视频见证,
并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认为海正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7 号
债券代码:110813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123 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现发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 46 号)(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1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7        海正药业          2021/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46 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4]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26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 12月 3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了《关于印
    发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1年) )>的通知》(医
    保发 [2021]50号) )(以下简称“《 2021年医保目录 》”)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海正药业 产品 海博麦布片 新进入 《 2021年医保目
    录 》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经统计,公司 及 全资 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瀚晖制药 共有 95个产品 纳入 本次 《 2021年医保目录 》 其中海正药
    业新进入的品种 1个 、 调出 0个, 瀚晖制药无产品新进或 调出 。 现将新进 入药品
    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新 进入 医保 目录 药品信息
    药品名称
    商标名
    医保分类
    医保编号
    医保支付标准
    适应症
    是否独家品种
    海博
    麦布
    片
    赛斯
    美
    乙类
    55
    6.7元
    (
    10mg/片);
    11.39元
    (
    20mg/片)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
    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
    (他汀类)联合用于治疗
    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
    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
    症,可降低总胆固醇
    TC)、低密度脂蛋白胆
    固醇( LDL-C)、载脂蛋白
    B Apo B)水平。
    是
    二、药品情况说明
    海博麦布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首个小分子创新药,是国内首个、全球第二个口服肠道胆固醇吸收抑制剂。2019年 1月 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
    中心受理了公司递交的海博麦布片的药品注册申请
    中心受理了公司递交的海博麦布片的药品注册申请,,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海博麦布片的《药品注册证书》。由于海博麦海博麦布片布片上市时间较短,截至截至目前目前尚未实现大规模销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2021年医保目录年医保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双方约定的海博麦布片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海博麦布片新进入《《2021年医保目录年医保目录》》,将有利于该产品的市场销售,本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二○二二一一年年十二十二月月四四日日

[2021-12-02]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25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287,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7%,购买的最高价为12.87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599,18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9日 召开
    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元 /股(含),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浙
    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110号),已登载于 2021年 10月 30日 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
    二
    、回购的 进展 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年11月月5日,公司通过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7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585%,,购买的购买的最最高价为高价为12.75元元/股股、、最低价为最低价为12.51元元/股,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为人民币8,862,200.00元元(不含(不含交易费用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287,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7%,购买的最高价为12.87元/股、最低价为12.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79,599,188.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三、、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文件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
    二○二一年十二二月月二二日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补充申请批件暨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 临 2021 124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补充申请批件暨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一)药品名称: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二)商标名:特治星
    (三)剂型:注射剂
    (四)规格:4.5g(C23H27N5O7S 4.0g与C10H12N4O5S 0.5g)
    (五)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六)受理号 CYHB 2100262
    (七)
    申请内容: 1. 根据国食药监注 [2009]518 号《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
    规定》第九条:(三 )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品种,其生产技术可以由原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转让方 Pf izer Limited 公司将进
    口药品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4.5g(哌拉西林4.0g与他唑巴坦0.5g))(注册证号 H 20 140911 的生产技术转让至受让方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说明书、
    包装标签上的 相关信息作相应修订; 2. 申请注销 Pf izer Limited 公司大包装的注
    册证 ,注册证号 H 20140910 。 3 . 申请注销瀚晖制药有限公司的分包装批准证明
    文件 ,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J 2015004 1 。
    (八)
    (八)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本品此次申请事项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同意PfPfizer Limitedizer Limited将将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至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发给药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同时注销PfPfizer Limitedizer Limited该品种的用于境内分包装的大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该品种的用于境内分包装的大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HH2014091020140910和瀚晖制药有限公司的境内分包装批准证明文号国药准字和瀚晖制药有限公司的境内分包装批准证明文号国药准字JJ2015004120150041。质量标准照所附执行,转让后产品有效期为。质量标准照所附执行,转让后产品有效期为2244个月。说明书和包装个月。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作相应修订。标签作相应修订。
    (九)
    (九)上市许可持有人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瀚: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晖制药有限公司
    (十)
    (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22号号
    (十一)
    (十一)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7H20217125125
    (十二)
    (十二)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62026年年1111月月2222日日
    二、该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特治星
    特治星为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为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适用于治疗适用于治疗包括包括下列病症下列病症在内的在内的由由指定细菌指定细菌的易感分离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的易感分离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1.1. 由产生由产生β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或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或脆弱拟杆菌族的以下成员导致的阑尾炎(并发穿孔或脆弱拟杆菌族的以下成员导致的阑尾炎(并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脆弱拟杆脓肿)和腹膜炎:脆弱拟杆菌、卵形类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菌、卵形类杆菌、多形拟杆菌或普通拟杆菌。。2.2. 单纯性及复杂性皮肤和皮肤组单纯性及复杂性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包括由产生织感染,包括由产生β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株导致的蜂窝组织炎、皮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株导致的蜂窝组织炎、皮肤脓肿和缺血性肤脓肿和缺血性//糖尿病足感染糖尿病足感染。。3.3. 由产生由产生β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导致的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分离株导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4.4. 由产生由产生β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分离株导致的社菌分离株导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等严重程度)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等严重程度)。。5.5. 由产生由产生β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对哌拉西林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鲍曼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和他唑巴坦敏感的鲍曼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导致的医院获得性肺炎(中等至严重程度)(铜绿假单胞菌导致的医院获得性肺炎(中等至严重程度)(由铜绿假单胞菌导致由铜绿假单胞菌导致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治疗)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治疗)。。由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包括由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包括怀疑感染部位(腹怀疑感染部位(腹腔内、腔内、皮肤和软组织、上下呼吸道、妇科)存在需氧菌和厌氧皮肤和软组织、上下呼吸道、妇科)存在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菌的感染。。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原研技术厂家为原研技术厂家为PfPfizer Limitedizer Limited。。经查询经查询IMSIMS数数据库,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据库,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20202020年全球销售额约为年全球销售额约为208,285.93208,285.93万美元,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72,808.3272,808.32万美元;万美元;20212021年年11--66月全球销售额约为月全球销售额约为111,988.12111,988.12
    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
    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41,631.8241,631.82万美元。万美元。22020020年瀚晖制药年瀚晖制药特治星特治星??销售销售额约为额约为77..3636亿元亿元人民币人民币。。
    特治星
    特治星??为海正药业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为海正药业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公司”)成立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即目前的瀚晖制药)时,辉瑞公司注入的品种,瀚晖制(即目前的瀚晖制药)时,辉瑞公司注入的品种,瀚晖制药于药于20220211年年22月月向国家药监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局提交了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申请,于的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申请,于20212021年年1111月获得批件。截至目前,瀚晖制药在月获得批件。截至目前,瀚晖制药在特治星特治星??技术转移项目上已投入技术转移项目上已投入约约33..5858亿亿元人民币。该元人民币。该药品技术转让系将药品技术转让系将特治星特治星??的原研技术从的原研技术从PfPfizer Limitedizer Limited转移至瀚晖制药,意味着瀚晖制药已拥有了该药品的生产权和所有权。转移至瀚晖制药,意味着瀚晖制药已拥有了该药品的生产权和所有权。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
    本次特治星特治星??获得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批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品价值链。获得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批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品价值链。该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该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
    二○二一年十一十一月月三十三十日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122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9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2,736.11万股。
    2021年8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80号),确认截至2021年8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65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7,361,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1,774,914.00元。截至2021年8月2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1,196,204,562.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196,204,562.00元。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七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
    因此,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并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96,031,56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196,031,56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2
    修订前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884.3462万元万元。。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603.1562万元。万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68,843,462股,均为普通股。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96,031,562股,均为普通股。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章程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闲置专用设备报废处理的公告
    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20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闲置专用设备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军海药业”)报废处理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的金额及影响:报废设备账面价值为 14,263.85万元,由于目前还未进行报
    废物资拍卖,但预估报废物资后续回收价值较低,在不考虑回收价值的情况下,
    预计本次报废处理对 当年 合并报表损益影响为减少利润 7,274.56万元,后续视军
    海药业破产程序进度再在相应期间确认其剩余 6,989.29万元损益影响,最终损益
    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
    公司 本次相关闲置设备 报废 处理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
    关闲置设备报废处理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军海药业目前已无力继续开
    展项目建设,且原有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为进一步降低损失、回笼资
    金,经公司及军海药业审慎研究,决定停止军海 药业原有项目建设,并将相关闲
    置 专用 设备报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
    一、
    一、军海药业基本情况及现状军海药业基本情况及现状
    1、公司名称: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号3号楼号楼301室室
    4、法定代表人:杨志清、法定代表人:杨志清
    5、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成立日期:2012-10-19
    7、经营范围:生产药品;物业管理;代收居民水电费、供暖费;技术开发、、经营范围:生产药品;物业管理;代收居民水电费、供暖费;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药品以及依法须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药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出资、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军海药业万元,占军海药业51%的股份,为其控股股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出资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出资4,900万元,占军万元,占军海药业海药业49%的股份,为其参股股东。的股份,为其参股股东。
    9、最近三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三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
    2018.12.31
    (经审计)
    (经审计)
    2019.12.31
    (经审计)
    (经审计)
    2020.12.31
    (经审计)
    (经审计)
    2021.9.3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总资产
    27,935.89
    31,407.14
    33,991.90
    33,956.29
    总负债
    总负债
    19,592.81
    24,752.21
    29,184.40
    30,381.92
    归母净资产
    归母净资产
    8,343.08
    6,654.93
    4,807.50
    3,574.37
    2018年度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2019年度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2020年度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2021年年1-9月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归母净利润
    归母净利润
    -806.47
    -1,688.16
    -1,847.43
    -1,233.13
    10、公司于、公司于2021年年4月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为进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股东损失和保护北京军海债权人的利益,同一步控制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股东损失和保护北京军海债权人的利益,同意北京军海申请破产清算。意北京军海申请破产清算。4月月30日,公司作为军海药业债权人,已向北京市日,公司作为军海药业债权人,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军海药业的破产申请,目前尚未受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军海药业的破产申请,目前尚未受理。
    3
    二、军海药业项目建设情况
    二、军海药业项目建设情况
    (一)军海药业项目设立背景及内容
    (一)军海药业项目设立背景及内容
    军海药业设立之初,拟建设成“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
    军海药业设立之初,拟建设成“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化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2016年年4月,鉴于国家创新战月,鉴于国家创新战略的调整以及对新药研发质量要求的提升,原有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已不满足实略的调整以及对新药研发质量要求的提升,原有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已不满足实际需要。经与军科院协商,为满足国家新药创制、国家(军队)战略药品收储的际需要。经与军科院协商,为满足国家新药创制、国家(军队)战略药品收储的更高需求,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军海药业在原项目基础上更高需求,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军海药业在原项目基础上调整建设“国家战略性药品创新及产业化平台项目”(以下简称“调整建设“国家战略性药品创新及产业化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军海军海项目”),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为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4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8万㎡,项目地点在北京市亦庄开万㎡,项目地点在北京市亦庄开发区。发区。
    (二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情况
    军海
    军海项目一期工程包括项目一期工程包括3幢主体厂房,已全部结顶,完成外墙装修,内装修幢主体厂房,已全部结顶,完成外墙装修,内装修及消防等工程尚未启动;二期工程为配套保障楼等及消防等工程尚未启动;二期工程为配套保障楼等6幢厂房,仍处于地下基础施幢厂房,仍处于地下基础施工阶段。根据产品研发、生产特点,军海药业于工阶段。根据产品研发、生产特点,军海药业于2015-2016年期间向德国乐嘉文、年期间向德国乐嘉文、罗伯特博世等公司订制了自动注射针、冻干口腔崩解片、普通固体中试线等罗伯特博世等公司订制了自动注射针、冻干口腔崩解片、普通固体中试线等3条条生产线的关键设备,部分设备已到货,存储于外租仓库中。生产线的关键设备,部分设备已到货,存储于外租仓库中。
    截至
    截至2021年年9月,月,军海军海项目累计投入项目累计投入3.27亿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房屋亿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房屋建筑物及工程投入建筑物及工程投入1.35亿元;土地投入亿元;土地投入0.23亿元;设备投入亿元;设备投入1.69亿元(含关税亿元(含关税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
    (三)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原因
    (三)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原因
    军海项目具有特殊性,项目的技术来源、未来订单深度依赖军科院及其相关
    军海项目具有特殊性,项目的技术来源、未来订单深度依赖军科院及其相关单位,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无法按照原有模式正常推进。单位,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无法按照原有模式正常推进。2019年下半年,年下半年,新兴际华受让军海药业新兴际华受让军海药业49%股权后,一直未参与军海药业运营管理。海正药业与股权后,一直未参与军海药业运营管理。海正药业与新兴际华、军科院就军海药业的发展方向、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等重大事项虽有新兴际华、军科院就军海药业的发展方向、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等重大事项虽有沟通,但一直未能形成明确共识,由此导致军海项目推进困难。考虑到军海药业沟通,但一直未能形成明确共识,由此导致军海项目推进困难。考虑到军海药业无法定向获得产品技术转让、无法确保获得军需项目订单,继续开展军海项目具无法定向获得产品技术转让、无法确保获得军需项目订单,继续开展军海项目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已不符合公司的有较大的投资风险,已不符合公司的战略需求;同时军海项目由于设计、产品选战略需求;同时军海项目由于设计、产品选型原因,适用范围过于狭小,市场需求具有极大不确定性,转为民用的可能性微型原因,适用范围过于狭小,市场需求具有极大不确定性,转为民用的可能性微
    4
    乎其微。由此,为进一步降低损失、回笼资金,经公司及军海药业审慎研究,决
    乎其微。由此,为进一步降低损失、回笼资金,经公司及军海药业审慎研究,决定停止军海项目建设。定停止军海项目建设。
    三、本次报废设备的情况及原因
    三、本次报废设备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军海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相应冻干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全自动铝铝泡罩
    鉴于军海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相应冻干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全自动铝铝泡罩冻干片生产线、德国冻干片生产线、德国HH公司自动注射器组装线、制粒线和流化床设备无法完成公司自动注射器组装线、制粒线和流化床设备无法完成退货或转让。且该类设备均为退货或转让。且该类设备均为该该项目定制的专用设备,主要工艺参数与一般制药项目定制的专用设备,主要工艺参数与一般制药设备存在巨大差异,无法转做他用。为加速军海药业整体处置进程,降低资产损设备存在巨大差异,无法转做他用。为加速军海药业整体处置进程,降低资产损耗,加耗,加快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的资产处置工作,经公司与军海药业审慎研究,拟快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的资产处置工作,经公司与军海药业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将上述4(套)专用定制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具体原因如下:(套)专用定制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具体原因如下:
    1、由于冻干机生产口服制剂产品,因此没有严格的灭菌要求,目前冻干机、由于冻干机生产口服制剂产品,因此没有严格的灭菌要求,目前冻干机部分不具备部分不具备SIP(在线灭菌)功能,不适应普通药品制剂生产要求,在行业中很(在线灭菌)功能,不适应普通药品制剂生产要求,在行业中很难有适合运用的医药项目。难有适合运用的医药项目。
    2、全自动铝铝泡罩冻干片生产线使用的是铝泡罩,而注射剂类产品常见的、全自动铝铝泡罩冻干片生产线使用的是铝泡罩,而注射剂类产品常见的西林瓶作为包装,进出料传送部分、进料、出料部分均为特殊设计,目前不能够西林瓶作为包装,进出料传送部分、进料、出料部分均为特殊设计,目前不能够适应西林瓶生产,故也很难转让再利用。适应西林瓶生产,故也很难转让再利用。
    3、军海药业采购的进出料上游设备为液氮冷冻隧道,而市场、军海药业采购的进出料上游设备为液氮冷冻隧道,而市场上常见的为西上常见的为西林瓶灌装机,双方软硬件均不能互相配合,通过各类渠道向市场寻找意向接手方,林瓶灌装机,双方软硬件均不能互相配合,通过各类渠道向市场寻找意向接手方,均未有理想结果。均未有理想结果。
    4、冷冻隧道,在一般制剂生产中不需要,而且也不能满足严格的无菌要求。、冷冻隧道,在一般制剂生产中不需要,而且也不能满足严格的无菌要求。
    若破产申请获得法院正式受理后,则公司及军海药业将积极配合法院指定的
    若破产申请获得法院正式受理后,则公司及军海药业将积极配合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继续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工作,确保军海药业依法破产管理人继续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工作,确保军海药业依法合规完成破产程序,最终实现妥善关闭。合规完成破产程序,最终实现妥善关闭。
    四、本次报废处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本次报废处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军海药业对相关闲置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设备账面价值为
    本次军海药业对相关闲置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设备账面价值为14,263.85万元,由于目前还未进行报废物资拍卖,但预估报废物资后万元,由于目前还未进行报废物资拍卖,但预估报废物资后续回收价值续回收价值较低,在不考虑回收价值的情况下,预计本次报废处理对当年合并报表损益影响较低,在不考虑回收价值的情况下,预计本次报废处理对当年合并报表损益影响为减少利润为减少利润7,274.56万元,后续视军海万元,后续视军海药业药业破产程序进度再在相应期间确认其剩破产程序进度再在相应期间确认其剩
    5
    余
    余6,989.29万元损益影响,最终损益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万元损益影响,最终损益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军海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相关闲置设备均为定制的专用设备,
    监事会认为:军海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相关闲置设备均为定制的专用设备,无法转做他用。无法转做他用。本次本次军海药业军海药业对相关闲置对相关闲置专用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资产设备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闲置本次相关闲置专用专用设备报废能够使公司设备报废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全体股东股东尤其是中尤其是中小股东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我们同意军海药业军海药业对相关闲置对相关闲置专用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军海药业本次
    经核查,我们认为:军海药业本次对相关闲置对相关闲置专用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设备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全体股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军海药业本次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军海药业本次对相关闲置相关闲置专专用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事宜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事宜。。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 119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 次
    会议于 2021年 11月 29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监事 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家胜先生主
    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相关闲置设备报废处理的议案 》 。
    经审核,
    公司 监事会认为: 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军海药
    业”)“ 国家战略性药品创新及产业化平台项目 无法继续实施 相关闲置 设备均
    为 定制的专用设备, 无法转做他用。 本次 军海药业 对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进行报废
    处理 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
    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 本次 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 报废能够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 股东 尤其是中
    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我们同意
    军海药业 对 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
    司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报废处理的公告 》,已登载于 2021年 11月 30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上。
    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二一年十一一月三十日月三十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8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闲置设备报废处理的
    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
    司相关闲置 专用 设备报废处理的公告 》,已登载于 2021年 11月 30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
    二、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已登载载于于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的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上。。
    三、关于设立全资医美子公司的议案;
    三、关于设立全资医美子公司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外延式增长,深化在医药大健康
    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外延式增长,深化在医药大健康领域的布局,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领域的布局,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民币5,000万元万元在在海南省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海南省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海正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名称:海正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拟定注册地址:海南省、拟定注册地址:海南省
    5、法定代表人:蒋国平、法定代表人:蒋国平
    6、出资方式及股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及股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7、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子产品销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以上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为暂定,最终以工商行
    以上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为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为保证子公司设立工作顺利开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新公司组建
    为保证子公司设立工作顺利开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新公司组建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出资手续、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出资手续、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以及其他与公司组建、运营有关的具体工作。建、运营有关的具体工作。
    3
    同意
    同意 9 票,反对票,反对 0 票,弃权票,弃权 0 票。票。
    四、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同意 9 票,反对票,反对 0 票,弃权票,弃权 0 票。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的公告告》,已登载于》,已登载于2021年年11月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上。
    五、关于召开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同意于2021年年12月月15日(周三)下午日(周三)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在公司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区外沙路46号)召开公司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同意 9 票,反对票,反对 0 票,弃权票,弃权 0 票。票。
    详见《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已登载于》,已登载于2021年年11月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 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21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 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辉正医药”)、 浙江省
    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业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瀚晖制药 拟为其全资子
    公司辉正医药申请的共计 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瀚晖制药已实
    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万元。
    本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 省工业公司 申请的共计 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 本 公司 已 实际 为 其 提供 的 担保 余额为 36,400万元 。
    ●
    截 至 2021年 9月 30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外担保余额为 236,18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 11月 29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 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瀚晖制药 为 辉正医药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
    请的合计 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 公司为 省工业公司 向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湖支行 申请
    2
    的
    的合计合计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辉正医药:、辉正医药:成立于成立于2013年年2月,法人代表李琰,注册资本月,法人代表李琰,注册资本1,000万元,万元,注册地在上海市徐汇区,主营业务为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药品、医疗器械互联注册地在上海市徐汇区,主营业务为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截止网信息服务等。截止2021年年9月月30日,总资产日,总资产105,747.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净资产22,467.84万元,负债总额万元,负债总额83,279.66万元;万元;2021年第年第1-3季度实现营业收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入123,16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10.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辉正医药为瀚晖制药全资子公司。
    辉正医药为瀚晖制药全资子公司。
    2、、省工业公司:成立于省工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年11月,法定代表人斯元龙,注册资本月,法定代表人斯元龙,注册资本13,600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主营业务为药品批发、兽药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化学万元,注册地在杭州市,主营业务为药品批发、兽药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化学产品销售等。截止产品销售等。截止2021年年9月月30日,总资产日,总资产180,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产75,159万元,负债总额万元,负债总额104,894万元;万元;2021年第年第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1,1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86.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省工业公司
    省工业公司为为本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瀚晖制药为辉正医药向招商银行股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瀚晖制药为辉正医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2年。现辉正医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年。现辉正医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经与银行协商,拟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经与银行协商,拟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期限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期限2年)调整为向其申请年)调整为向其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期限为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期限为4年,年,瀚晖制药为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瀚晖制药为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满足为满足省工业公司省工业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公司拟为拟为省工业公司省工业公司向向中信中信银行股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西湖支行西湖支行申请的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期限为2年。年。
    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
    上述具体贷款事项由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提出申请,经与本公司司
    3
    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银
    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银行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行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
    上述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上述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变更贷款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事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四、董事会意见
    辉正医药为瀚晖制药全资子公司,
    辉正医药为瀚晖制药全资子公司,省工业公司省工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汇票、信用证等等其他授信业务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提供担保,有利于于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体发展的需要。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
    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况,同意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截止2021年年9月月30日,日,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6,1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保,担保对象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省工业省工业公司公司、、海正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瀚晖制药为其全资子公司辉正医药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为其全资子公司辉正医药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0267 证券简称: 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 2021 123号
    债券代码:
    110813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 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 次会议决定召开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年 12月 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外沙路 4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11月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67
    海正药业
    2021/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二)登记时间:2021年年12月月13日(上午日(上午9:00--11:00,下午,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记。
    六、 其他事项
    (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号(邮编:318000))
    联
    联 系系 人:张敏、李媛婷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传 真: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27]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拟中标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7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拟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26 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国家
 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 项)的投标工作。
    经联采办开标、评标后,公司产品门冬胰岛素注射液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拟中选 结果已发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品种名称        包装规格        适应症      拟中标价格    拟中标数量      采购
                                                    (元/支)                      周期
                                                              基础量为 41,188
                                                              支,具备分得增量
门冬胰岛素注射液  3ml:300 单位    用于治疗糖尿病      23.46    资格,具体增量数  2 年
                  (笔芯)*1 支                                将根据医疗机构最
                                                              终实际使用情况确
                                                              定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门冬胰岛素注射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
 《药品注册证书》,正式获批生产(详见公告“临 2021-101 号”),目前尚未在国内市场 开始销售。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在执行上要求 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公司本次拟中选的 品种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 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0]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药品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通过仿制药一致
                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药品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50 万单位)(按 C66H75Cl2N9O24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2050571
  通知书编号:2021B04184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84268
  申请内容:一致性评价申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
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相关情况
  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静脉滴注适用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它细菌所致的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关节炎、灼伤、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腹膜炎、脑膜炎。可口服用于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抗生素相关的伪膜性结肠炎以及葡萄球菌性小肠结肠炎。万古霉素(Vancomycin)由礼来公司研制开发,1958年在美国上市;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于1996年在中国上市。目前,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国内主要生产厂商有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等。
  据统计,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2020年全球销售额约为57,881.62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14,698.13万美元;2021年1-6月全球销售额约为30,690.21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约为8,669.21万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公司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0.5g)2020年度销售收入约为4,304.18万元,2021年1-9月销售收入约为3,836.21万元。
  2020 年 9 月 21 日,国家药监局受理了公司递交的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一致
性评价申请。截至目前,公司针对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约2,141.2 万元人民币。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因此公司的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17]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5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基金名称: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飞海正”或“本基金”或“合伙企业”,名称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方向:本基金拟向生命科学领域投资,主要以生物医药为主,高端医疗设备、器械为辅,相关方向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金额、占比及身份:本基金总规模拟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分三期完
成,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投资”)拟分别作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合计使用不超过 12,5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占基金总规模的 25%。
    ●鉴于共同参与设立英飞海正的有限合伙人台州湾科创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湾科创谷”)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认购英飞海正份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及海正投资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同时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英飞海正尚未正式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
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英飞海正在完成工商登记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
    2、医药产业基金的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基金项目无法退出、及基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等,具体实施进度和最终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海正投资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同时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紧密切合公司发展战略,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加强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历来重视科研投入,为促进海正药业加速发展,整合公司医药产业资源,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正投资拟与台州市英飞创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筹建,以下简称“英飞创收”)、英飞尼迪贰号(珠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飞尼迪贰号”)、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资产管理公司”)、台州湾科创谷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由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尼迪”)牵头设立的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基金总规模拟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分三期完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正投资拟分别作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合计使用不超过 12,5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占基金总规模的 25%。
    台州湾科创谷是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国运集团”)100%控股,而椒江国运集团为海正药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台州湾科创谷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的情形。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暨关联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K49U4G
    法定代表人:赵学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11-25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7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英飞尼迪由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控股
    主要管理人员:
    陈小刚先生,上海复旦大学-麻省理工国际 MBA 和上海交通大学高分子材
料学士学位。曾主导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多支基金的设立,领导和参与了数十个投资案例并担任多家被投企业董事。陈小刚拥有 20 多年的企业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经验。并多次担任“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曾荣获“宁波市科技创新推动奖”,并被评为宁波“十大天使投资人“。
    赵学敏女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曾在富士康集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国泰君安力鼎投资和天山基金工作,在基金运营管理、投资并购、
企业战略规划、项目审计、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吕旭斌先生,上海海事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学士学位。曾服务于平安信托、平安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农商银行,在股权投资项目的财务管控、资本运作、退出管理及增值服务、资产配置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主要管理模式: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对本基金的项目投资做出决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履行相应的投资事宜,并且在投资完成后进行项目投资后管理。
    近一年经营状况:英飞尼迪主要投资大健康及生命科学等领域,其经营情况
良好,2020 年实现全年总资产 5,038.6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622.69 万元人民
币、总收入 2,985.54 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英飞尼迪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6129。
    英飞尼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
    1、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台州市英飞创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筹建)
    企业类型拟为: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拟为: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
    经营范围拟为: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金额拟为:1000 万元人民币
    英飞创收由英飞尼迪与台州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英飞尼迪与台州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占比分别为 70%、30%,英飞尼迪为控股股东。目前该公司尚未成立,预计于 2021 年 11 月底前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普通合伙人:浙江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AY3XK7W
    法定代表人:沈锡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11-13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 号大街 28 号 2 幢 415 室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以上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正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近一年经营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正投资总资产为 165.96 万元
人民币,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 165.96 万元人民币,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20 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海正投资与第三方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本次交易除公司外其他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有限合伙人:英飞尼迪贰号(珠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B6UT6C
    执行事务合伙人: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25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73682(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管理模式:英飞尼迪贰号是由英飞尼迪管理的基金,作为英飞尼迪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基石出资主体。
    主要管理人员:英飞尼迪为英飞尼迪贰号的基金管理人,主要管理人员均由英飞尼迪核心人员担任,分别为陈小刚先生、赵学敏女士、吕旭斌先生。
    私募基金登记编号:英飞尼迪贰号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产品登记编号为 SQT426。
    英飞尼迪贰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有限合伙人: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MA28G1XLXT
    法定代表人:朱建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11-04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 618 号台州科技城综合楼 10 层 1006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财务咨询服务。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控
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5、有限合伙人:台州湾科创谷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KB17A85
    法定代表人:陆灵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05-12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 338 号 3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

[2021-11-06] (600267)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4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700,0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585%,购买的最高价为 12.75 元/股,最低价为 12.5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862,2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110 号),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700,0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585%,购买的最
高价为 12.75 元/股,最低价为 12.5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862,2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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